(1)体育(⽂)类:第⼀批为438分,第⼆批为390分; (2)体育(理)类:第⼀批为438分,第⼆批为390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
体育竞赛优胜者、⼀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5分以上者,⽂化成绩加50分;⼆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84分者,⽂化成绩加20分。
4、艺术类本科:
(1)艺术(⽂)类(美术、⾳乐): 第⼀批为356分,第⼆批为330分; (2)艺术(理)类(美术、⾳乐): 第⼀批为356分,第⼆批为328分; (3)舞蹈专业:
⽂科第⼀批为301分,第⼆批为279分; 理科第⼀批为301分,第⼆批为278分。
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0分,⾳乐(师范类和⾮师范类)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8分。
5、第三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批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志愿划定,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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