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春天1&2号楼工程竣工总结
宝鸡市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承建的“格林春天”1&2号住宅楼总投资为673.28万元,建筑总面积9908.22㎡,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宝鸡市高新产业开发区东区创新路南端。该工程由陕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承建,两幢楼由一个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工程监理由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负责完成。该工程从2009年10月15日起破土动工,基础工程于2010年1月6日完成,2010年4月16日对基础工程进行验收,主体工程于2010年4月30日验收。2010年12月5日对1&2号楼进行初验,复验、核验分别于2011年7月13日和7月20日进行。经过以上检查合格验收后,于2011年8月3日进行社会验收。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条例施工。本小区在施工平面放线位置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定线施工放线。1号楼南距道路红线22.8米。1号楼长63.41米、宽12.54米,2号楼长62.41米、宽12.54米。1号楼南距小区围墙11米,西距小区围墙6米,2号楼距1号楼30.69米,西距小区围墙5.7米,各尺寸均符合
规划批文,且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工程高程我小区参照临近已建成的“宏运家园”小区建筑物定本小区高程±0.000,室内外高差0.75米。 1&2号楼工程结构形式都为砖混结构6层,层高2.9米,建筑总高18.15米。1&2号楼共入住120户。本工程开工前我公司严格遵守规范管理,公司和各部门不参与工程材料的订货和推荐,采取认质不认价的管理措施。通过公司的管理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实施,使工程的质量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本工程前期工程手续办理也是积极主动,各项手续齐全,在市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获得好评。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要求去完成,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我公司对省二建四分司在工程管理和控制上表示满意,并对在施工现场一线的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表示衷心感谢。经工程自检、复检和核检以及资料审查通过后,同意施工单位评定结论,同意单位工程验收。
宝鸡市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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