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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基本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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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保安基本法律常识

第一章 法学理论

一、法的本质:法是经济上政治上居于主导地位的统治者意志的反映;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1、法所体现的经济上政治上居于主导地位的统治者的意志。2、法所体现的是统治者根本的共同的意志。3、法所反映意志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法的特征:1、法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3、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5、法律具有普遍性。

三、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者的意志的反映,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四、法的一般分类:1、国内法和国际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一般法和特别法。4、实体法和程序法。5、成文法和不成文法。6、公法和私法。

五、法制的贯彻原则:1、合法性。2、民主性。3、平等性。4、统一性。

六、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的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1、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2、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3、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存需要。4、是保证国家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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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公民的权利义务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即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地位: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首要地位。

三、宪法的作用:1、对经济基础的作用。2、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3、对国家权力的作用。4、对法制建设的作用。

四、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取得国籍是确定我国公民的唯一条件。

在我国,公民和人民的不同的概念。1、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又是历史概念。2、公民和人民的范围不同。3、在我国,人民指国家的主人,而公民则是指全体社会成员。

五、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的内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权.)。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1、公民住宅不得非法侵入;2、公民住宅不得非法搜查;3、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查封。)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 刑法和刑罚

一、刑法的任务:总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二是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三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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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利。四是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犯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四、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五、正当防卫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防卫意图。2、必须具有防卫起因,即客观上存在不法侵害。3、只有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4、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六、刑罚的目的: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的目的,就是要把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目的。

通过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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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原则

一、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办理刑案案件的原则、制度和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3、依靠群众原则。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5、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8、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9、保障辩护权原则。10、罪从判定原则。11、保障诉讼权利原则。12、依据法定情形不予追诉原则。13、司法主权原则。

第五章 治安管理与处罚

一、治安管理的任务:一是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稳定的治安局面。二是预防、发现、控制刑事犯罪。三是预防、查处各种治安案件。四是预防、查处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一是行为与处罚的法定原则。二是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四是适用调解处理的原则。

三、治安纠纷调解的方法:1、宜解不宜结。2、宜缓不宜急。3、宜散不宜激。4、宜宽不宜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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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安事件重点预防的内容:1、对重点人或群体的预防。2、对重点时间的预防。3、对重点环境的预防。

五、处置治安事件的原则:教育疏导,缓解矛盾,因事施策,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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