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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装饰装修工程

(一)抹灰工程

<1>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3>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新旧接槎平整密实,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6>外墙抹灰不得渗漏。

<7>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7.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修补接缝严密平整,与原饰面色泽、式样基本一致。

<7.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8>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层修补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补抹灰表面应平整。

<9>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10>分格条(缝)的设置应与原装饰式样一致,宽度和深度应均匀,线条横平竖直,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11>拆砌、新砌的墙面抹灰不咬口,裂缝处不空鼓。

<12>外墙抹灰修补时,对窗台、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流水坡度和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二)清水砖墙面工程

<1>清水砖墙面修补应粘结牢固,拆砌、补砌、掏砌的砌体新、旧接槎处灰浆应密实,组砌正确。

<2>清水砖墙勾缝材料与基层粘结牢固,应不松动、无断裂、无漏嵌。

<3>清水砖墙面表面应洁净,修补处接缝严实,与原饰面色泽、式样一致。

<4>清水砖墙面勾缝应横平竖直,宽度、深度应均匀,与原饰面色泽协调、式样一致。

(三)饰面砖粘贴墙面工程

<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修补或新贴的饰面砖粘贴应牢固。

<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5>修补或新贴的砖饰面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6>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7>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8>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原饰面砖顺平。

<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石材饰面板安装墙面工程

<1>石材饰面板及其粘贴、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花岗岩等天然石材应符合现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2>石材饰面板安装槽、孔的尺寸、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饰面板连接部位正反两面均不应出现崩缺、暗裂、窝坑等缺陷。

<3>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应牢固。

<4>采用湿作业法修补或新做的天然石材饰面板应进行防碱、背涂防护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粘贴牢固,石材表面无泛碱、水渍现象。

<5>石材板排列、接缝、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修补、拆换的石材板应与原石材式样一致、颜色协调。

<6>石材饰面板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均匀,边缘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板面无划痕、磨痕、裂缝和缺损。

<7>石材饰面板上的孔洞套割应尺寸正确,边缘整齐、方正,与电气盖板及穿过石材板的设备设施等交接吻合、严密。

<8>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应连续、光滑,色泽一致。

(五)木饰面板墙面工程

1、木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木龙骨、木基层的防腐、防虫、防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木饰面板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变形等缺陷。

4、木饰面板的表面应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无锈迹、麻点、锤印,直钉排列均匀,无开裂现象。

5、木饰面板安装表面应平整,曲面造型表面应顺畅、无死弯,阴阳角方正;压条应顺直,宽窄应一致,无翘曲,接缝、接口严密,无错台、错位现象;装饰线流畅美观。

6、木饰面板上预留洞口应裁口整齐,护(收)口严密、美观,盖板与洞口接缝吻合,表面平整,启闭灵活。同一立面的木饰面板上的预留洞口应排列整齐、美观。

7、木饰面板上的灯具、开关、插座、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六)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及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连接方式、防腐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件、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金属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阻滞回弹和倒翘。推拉门窗扇应有防脱落措施。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修换的窗纱应绷紧、平整,压纱条安装牢固、平直。

<6>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7>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8>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9>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0>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七)特种门安装工程

<1>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特种门所使用的材料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防腐处理和各

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特种门的安装应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特种门配件应齐全,安装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6>特种门的表面装饰修换应符合设计要求。

<7>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门扇运行过程中无噪音。

(八)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1、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镀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在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单块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

(2)落地窗距地面净高小于900mm;

(3)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4)倾斜装配窗;

(5)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2、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3、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4、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5、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6、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应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7、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8、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9、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九)吊顶基层工程

<1>本节适用于纸面石膏板、金属饰面板、木质板、矿棉吸声板、玻璃板、塑料板、格栅等为面层的吊顶龙骨体系安装施工质量验收。

<2>分项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2.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2.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施工记录。

<3>吊顶所用吊杆、龙骨、连接件和防护剂(防腐、防虫,阻燃剂)等的品种、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吊顶工程的木龙骨、木吊杆的防腐、防虫、防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5>吊顶工程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的防腐、防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6>龙骨体系标高、起拱、造型、吊杆长度大于1.5米时设置的反支撑应符合设计要求。

<7>吊杆、龙骨、连接件应安装牢固,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的组装要求。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

<8>自重大于等于3kg的吊灯、电风扇和排风扇等有动荷载的设备及其他重型设备应由吊杆固定,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10>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十)金属板吊顶工程

1、金属板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性能和吊顶内功能性填充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修复的金属板应无明显修痕。

2、金属板吊顶的标高、起拱高度、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式样要求,并与原装饰面协调;修复的金属板应按原样复原。

3、金属板安装应牢固。

4、饰面板开口处套割尺寸应准确,边缘应整齐,不得露缝;修复的板条、块排列应顺直、方正。

5、金属板面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板缝顺直、宽窄一致,无错台错位现象。阴阳角方正,边角压向正确,割角拼缝严密、吻合、平整,装饰线流畅美观。

6、金属板表面应洁净、美观,色泽符合设计要求,无翘曲、凹坑和划痕。修复的应与原饰面式样一致。

7、金属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局部修复的应与原式样一致。

8、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等填充料的铺设厚度、防散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一)纸面石膏板吊顶工程

1、纸面石膏板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吊顶的标高、起拱高度、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修复的应与原装饰面协调。

3、纸面石膏板安装应牢固,不得有开裂或松动变形。

4、纸面石膏板的接缝应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双层板的面层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纸面石膏板应表面洁净,无污染,无锈迹、麻点、锤印。自攻钉排列均匀,无外露钉帽,钉帽应做防锈处理,无开裂现象。

6、平吊顶表面应平整,曲面吊顶表面应顺畅、无死弯,阴阳角方正;压条应顺直、宽窄应一致、无翘曲,接缝、接口严密,无错台、错位现象;装饰线流畅美观。

7、预留洞口应裁口整齐,护(收)口严密、美观,盖板与洞口吻合、表面平整。同一房

间吊顶面板上的预留洞口应排列整齐、美观。

8、纸面石膏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十二)木质板、塑料板吊顶工程

<1>木质板、塑料板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2>木质板的防腐、防虫、防火和塑料板的防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吊顶的标高、起拱高度、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修复的应与原装饰面协调。

<4>木质板、塑料板安装应牢固,不得有开裂或松动、变形等缺陷。

<5>木质板的面层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6>木质面板、塑料板的表面应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无锈迹、麻点、锤印,直钉排列均匀,无开裂现象。

<7>平吊顶表面应平整,曲面吊顶表面应顺畅、无死弯,阴阳角方正;压条应顺直、宽窄应一致、无翘曲,接缝、接口严密,无错台、错位现象;装饰线流畅美观。

<8>吊顶上预留洞口应裁口整齐,护(收)口严密、美观,盖板与洞口吻合、表面平整。同一房间吊顶面板上的预留洞口应排列整齐、美观。

<9>木质板、塑料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十三)矿棉板、硅钙板吊顶工程

<1>矿棉板、硅钙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矿棉板、硅钙板吊顶的标高、起拱高度、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修复的应与原装饰面协调。

<3>矿棉板、硅钙板安装应稳固严密,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4>矿棉板、硅钙板的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边缘切割应整齐一致,无划伤、缺棱掉角;色泽应一致,并与原罩面板协调。

<5>矿棉板、硅钙板的板缝、压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5.1>明龙骨:龙骨顺直,接缝严密、平直;收口条割向准确,无缝隙,无错台错位;无划痕、麻点、凹坑,色泽应一致。

<5.2>暗龙骨:纵横向板缝顺直、方正,无错台错位,收口收边应顺直,板缝宽窄应均匀一致。

<6>矿棉板、硅钙板的拼花图案、位置、方向应正确、端正,拼缝处的图案花纹应吻合、严密、平顺;非整块板图案的选用应适宜、美观;收口收边应严密、平顺、方正。

<7>矿棉板、硅钙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十四)格栅吊顶工程

1、格栅的品种、规格、成形尺寸、颜色、花型图案、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局部更换的格栅应与原格栅协调。

2、格栅的防腐、防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格栅吊顶的标高、起拱高度、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修复的应与原格栅吊顶协调。

4、主副格栅组装、与龙骨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格栅安装应牢固,不得有变形、松动等缺陷;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不得在同一位置接头。

5、格栅表面应平整,颜色应均匀一致。镀膜或漆膜应完整、细腻、光洁,无划痕、无污染。

6、格栅组装应牢固、角度方向一致;表面应平整、无翘曲;接头应严密、无错台错位,纵横向应顺直、美观。

7、格栅吊顶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格栅的交接应吻合。

(十五)玻璃板吊顶工程

<1>玻璃板吊顶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性能和胶黏剂的品种、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玻璃板吊顶的标高、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玻璃板与龙骨(槽口)连接应为软连接,安装应牢固,玻璃板与龙骨(槽口)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槽口)受力面宽度的2/3。

<4>玻璃板的色彩、图案、花纹应整齐、美观,裁口边缘应齐平;镀膜(涂饰)面朝向应正确,镀膜(涂饰)应完整、无划痕、无污染、周边无损伤,表面洁净光亮。

<5>龙骨(槽口)的压条、垫层、嵌条与玻璃结合严密,宽窄均匀。金属压条镀膜应完整、无划痕,木压条漆膜应平滑、洁净、美观。嵌缝密封胶应填嵌密实饱满,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纹。

(十六)板材隔墙工程

<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性能检测报告。无框架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2>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墙板材安装应牢固。板材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连接方式、防开裂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材隔墙的定位槽应与顶棚、地面固定牢固,玻璃的嵌入深度及边缘余隙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相关规定。胶垫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

<4>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材隔墙的拼缝应使用弹性嵌缝材料,材料表面应平整光滑。

<5>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拆换的隔墙板材应按原样复位。

<6>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7>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十七)骨架隔墙工程

1、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性能检测报告。玻璃板应使用安全玻璃。

2、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平整、垂直。

3、骨架隔墙的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腐、防虫和防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5、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固定面板的铁件应做防锈处理。玻璃面板安装应牢固,胶黏剂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6、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7、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固定面板的铁件应做防锈处理。玻璃面板安装应牢固,胶黏剂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8、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9、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10、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并与原式样协调一致。

11、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十八)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墙面应使用耐水腻子。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选定的样品质量。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十九)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溶剂型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颜色、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选定的样品质量。

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透底、脱皮、反锈和斑迹。

4、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相交处应界面清晰,无交叉污染。

(二十)地面基层工程

1、基土的标高、厚度和软弱土层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填土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

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基土填土。

3、基土应均匀密实。填土应分层压(夯)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0,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1、地面灰土垫层

1、地面灰土垫层所用的灰与土(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灰土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灰土垫层最小厚度不宜小于100mm。

4、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mm。

5、灰土垫层表面应平整、密实。

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1>砂石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

<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表面应平整,粗细颗粒均匀,不应有松动、砂窝、石堆等质量缺陷。

3、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1、碎石、碎砖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2、垫层应分层压(夯)实,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表面坚实、平整。

3、碎石、碎砖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碎石、碎砖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三合土垫层

1、三合土垫层采用石灰、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等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砂应用中砂,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2、三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三合土垫层应分层压(夯)实,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表面坚实、平整。

4、三合土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5、炉渣垫层

1、炉渣垫层采用的炉渣、水泥、石灰等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2、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炉渣垫层应分层压(夯)实,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炉渣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5、炉渣垫层表面坚实、平整,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

6、水泥混凝土垫层

1、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C10。

3、水泥混凝土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4、水泥混凝土垫层伸缩缝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间距不得大于6m,横向缩缝不得大于12m。

7、找平层

<1>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找平层采用的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的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3>找平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找平层与其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

<5>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的找平层,其板端防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找平层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7>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8、填充层

<1>填充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2>填充层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填充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松散材料填充层铺设应密实;板、块状材料填充层应分层错缝铺贴,且应压实、无翘曲。

(二十一)水泥砂浆面层地面工程

1、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应为1~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

2、水泥砂浆面层的标高、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地面面层与相连接的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应不小于20mm。

3、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4、面层表面应平整、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5、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6、踢脚线(墙裙)与墙面应紧密结合,与原有的踢脚线(墙裙)高度、颜色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7、面层变形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分格条(缝)应顺直、清晰,宽窄、深浅一致,十字缝处平整、均匀。

8、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二十二)砖面层地面工程

<1>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结合层和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MPa,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水泥砂浆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2>沥清胶结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3>胶粘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3>砖面层的板块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门口处宜用整砖(块),非整砖(块)位置应安排在不明显处,不宜小于整砖(块)尺寸的1/2,板块不得小于1/4边长。

<4>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5>砖面层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图案清晰,板块无裂纹、翘曲、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6>地砖留缝宽度、深度、勾缝材料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有关规定。

<7>地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宽窄一致,纵横交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嵌缝应连续、密实。

<8>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不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

<9>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10>踢角线与墙面结合牢固、表面洁净,高度一致,出墙厚度一致,板块接缝平直。

(二十三)石材面层地面工程

<1>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泽度、颜色、图案、质量和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规格、级别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205)的规定,石材放射性物质应符合《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数限量》(GB/T6566)的规定。

<2>石材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3>石材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磨痕、划痕、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4>石材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不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

密牢固,无渗漏。

<5>踢脚线与基层结合牢固、拼缝严密,出墙高度、厚度一致,表面洁净、颜色一致。

<6>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二十四)实木地板面层地面工程

<1>实木地板面层材料和面层下的木格栅、垫木及毛地板的材质和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规格、等级、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实木地板块》(GB/T15036)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规定。

<2>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防腐、防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应垫实钉牢,表面应平直,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缝隙。

<4>毛地板安装应牢固、平直。毛地板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应不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5>实木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与墙之间应留8~12mm缝隙。

<6>实木地板面层铺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条板在走廊、过道宜按照行走方向铺设,室内宜按自然光源顺光铺设。

<7>实木踢脚线背面应抽槽并做防腐处理。

<8>实木地板面层应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和毛刺等现象;图案清晰、颜色均匀一致。

<9>实木地板面层接头位置应错开,表面应洁净、缝隙严密。

<10>拼花地板接缝应对齐,粘、钉严密;缝隙宽度均匀一致;表面洁净,胶粘无溢胶。

<11>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二十五)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地面工程

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材料及面层下的木格栅、毛地板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规格、等级、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木格栅应安装牢固、表面应平直,与墙之间应留30mm缝隙。

3、毛地板安装应牢固、表面平直。毛地板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4、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无空鼓。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错开距离应不小于300mm,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空隙。

5、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条板在走廊、过道宜按照行走方向铺设,室内宜按自然光源顺光铺设。

6、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图案清晰、颜色一致,无翘曲等。

7、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拼缝严密,表面洁净。

8、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出墙厚度一致。

(二十六)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地面工程

1、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材料及面层下的衬板或衬垫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规格、等级、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衬板或衬垫的防腐、防虫等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衬板或衬垫安装应牢固、平直。衬垫层与墙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0mm空隙。

4、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面层与墙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0mm空隙,相邻条板端头应错开不小于300mm距离。

5、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条板在走廊、过道宜按照行走方向铺设,室内宜按自然光源顺光铺设。

6、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应表面平整、图案清晰,颜色一致,铺设方向正确,板面无翘曲。

7、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板的接头应错开,拼缝严密,接缝平整,表面洁净。

8、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二十七)竹地板面层地面工程

1、竹地板面层材料及面层下的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规格、等级、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竹地板》LY/T1573、《实木地板块》(GB/T15036)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规定。

2、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的防腐、防虫等防护处理和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隔栅应垫实钉牢、表面应平直,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缝隙。

4、毛地板安装应牢固、表面平直。毛地板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5、竹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与墙之间应留8~12mm缝隙。

6、竹地板面层铺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条板在走廊、过道宜按照行走方向铺设,室内宜按自然光源顺光铺设。

7、竹地板面层板面应平整、无翘曲,图案清晰、颜色均匀一致,铺设方向正确。

8、竹地板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置错开。

9、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二十八)塑料面层地面工程

<1>塑料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胶粘剂应与基层和塑料面层相容,且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2>面层与下层的粘结应牢固、不翘边、不脱胶、无溢胶。

<3>塑料面层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顺直美观。拼缝处的图案、花纹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阴阳角收边方正。

<4>板块的焊接,焊缝应平整、光洁、无焦化变色、斑点、焊瘤和起鳞等缺陷,其凹凸允许偏差为±0.6mm,焊缝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塑料板强度的75%。

<5>镶边用料应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缝严、接缝顺直。

(二十九)活动地板面层地面工程

1、活动地板面层材料及面层下的横梁、橡胶垫条和金属支架及附件的规格、等级、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具有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导静电和防静电等性能。

2、支架应与基层连接牢固,支架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3、活动板块与横梁接触搁置处应四角平整、严密,活动板块切割边应镶补处理。板块不得有局部膨胀变形。

4、活动地板面层应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行走应无声响、无摆动。

5、防静电地板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接地处理。

6、活动地板面层应排列整齐,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现象。

7、各种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边角整齐,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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