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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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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内部文件

第二课堂教师考核办法

第二课堂考核分总分10分,8-10分为优秀;6-8分为合格;6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一、 奖励办法

1、

第二课堂上课教师每次课给予40元课时费,参与管理的每次给予20元课时费。因威宁文化、电影赏析、普通话、学生人数达300人该三门课给予100元课时费。

2、

凡参与第二课堂上课并且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年终绩效考核分数中加5分,考核优秀者加10分。

3、

第二课堂上课的老师算工作量。若不满课时的老师一次课算2个课时补充到常规课时;已满课时的老师不算超课时。

4、

参与第二课堂上课并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学校评优进职称中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5、

二、 上课要求

1、

请每位老师在9月24日前上交一份教学计划到艺术中心发送到1017287053@qq.com,以作为期末考核的参考。

2、 3、 4、 5、 6、 7、

按时上课,迟到一次扣除第二课堂考核分数1分,(总分10分)。 按要求地点上课,方便管理查课,不可随意调换上课地点。 特殊情况请假请提前告知艺术中心。

缺课一次扣除当堂课课时费,并且扣除第二课堂考核分2分。 请假第一次扣除考核分0.5分,第二次扣除1分。依次递升。 上课老师组织所上班级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一次考核分加2分,需要有活动策划及活动图片。

参与第二课堂管理的教师,按照超课时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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