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 1 2术语 ................................................................................................. 1 3总体要求 ......................................................................................... 3
3.1采集原则.......................................................................................................... 3 3.2空间参考系...................................................................................................... 4 3.3数据格式.......................................................................................................... 4 3.4数据质量要求.................................................................................................. 4
4数据准备 ......................................................................................... 5
4.1基础资料.......................................................................................................... 5
5建模单元划分与模型命名规则 ..................................................... 6
5.1建模单元的划分.............................................................................................. 6 5.2模型命名.......................................................................................................... 7
6数据采集与处理 ............................................................................. 9
6.1框架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9 6.2纹理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11 6.3属性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12
7三维模型制作 ............................................................................... 12
7.1三维模型分类与规格.................................................................................... 12 7.2地形模型........................................................................................................ 13 7.3建筑模型........................................................................................................ 14 7.4道路模型........................................................................................................ 17 7.5植被模型........................................................................................................ 19 7.6水系模型........................................................................................................ 20 7.7地下空间设施模型........................................................................................ 21 7.8其他模型........................................................................................................ 23
8质量要求 ....................................................................................... 24
8.1几何模型制作................................................................................................ 24 8.2贴图材质制作................................................................................................ 25 8.3过程质量控制................................................................................................ 25 8.4成果质量控制................................................................................................ 27 8.5模型质量评定................................................................................................ 29
9数据集成与管理 ........................................................................... 30
I
9.1数据集成........................................................................................................ 30 9.2数据管理........................................................................................................ 33
附录A 建筑属性表 ......................................................................... 35 附录B道路属性表 ......................................................................... 36 附录C 道路设施属性表 ................................................................. 38 附录D绿化属性表 .......................................................................... 39 附录E纹理贴图不同等级表现参考示例 ...................................... 40
II
1总则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城市设计三维模型、城市控规三维模型以及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建设项目的三维数据的采集要求、采集内容、采集方法、模型制作要求以及数据质量检查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扬州市规划展览馆数字沙盘的三维模型数据的采集要求、采集内容、采集方法、模型制作要求、集成管理、质量控制及更新维护等工作环节。
城市三维建模工作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并应满足本规范的质量要求。
城市三维建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 城市三维模型
城市地形地貌、山体、水体、地上地下人工建(构)筑物等的三维表达,反映对象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纹理及属性等信息。本规范中的城市三维模型数据主要包括地形模型、建筑模型、交通设施模型、管线模型、绿化模型及其他模型等数据内容。 2.2 地形模型
2.3 用于表示地面起伏形态的三维模型,用DEM叠加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栅
格图表达。建筑模型依据建筑测量数据或设计资料制作的三维模型,主要表达建(构)筑物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及外观效果等。 2.4 道路模型
依据道路测量数据或设计资料制作的三维模型,主要表达道路、桥梁、地面上轨道交通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及外观效果等。 2.5 水系模型
依据水系测量数据或水文资料制作的三维模型,主要表达江、河、湖、沟渠、
1
池塘及其附属地物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及外观效果等。 2.6 植被模型
依据植被的测量数据或模型演化数据制作的三维模型,主要表达绿地(含人工绿地、花圃花坛、带状绿化树)的空间位置、分布、形态及种类等。 2.7 地面模型
依据地形数据或设计资料制作的三维模型,主要表达除建筑物、道路、水系、植被所占地面以外的自然或人工修筑地面区域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及外观效果。
2.8 地下空间设施模型
依据地下空间设施的测量数据或设计资料制作的三维模型,主要表达地下管线、地下交通、地下人防工程等设施的空间位置、分布、形态及种类等。 2.9 细节层次
针对一个建模对象建立的细节程度不同即几何面数和纹理分辨率不同的一组模型。 2.10 纹理
纹理是指经过正射纠正和统一匀光处理的用于表示物体色调、饱和度、明度等特征的影像。从纹理加工的角度可分为普通日景纹理、带光影的日景纹理和夜景纹理;从纹理反映模型真实外观的程度可分为修饰真实纹理、不修饰真实纹理、通用纹理和示意纹理。 2.11 通用纹理
用一个与真实环境相似的纹理统一替代真实照片的纹理。 2.12 示意纹理
不与真实环境相似起示意作用的图像纹理。 2.13 数字高程模型
是一定范围内规则格网点的平面坐标(X,Y)及其高程(Z)的数据集,它主要是描述区域地貌形态的空间分布,是通过等高线或相似立体模型进行数据采集(包括采样和量测),然后进行数据内插而形成的。 2.14 数字正射影像
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是经过辐射校正和几何校正,并进行投影差改正处理的影
2
像;影像可以是全色的或彩色的,也可以是多光谱的,有时附之以主要居民地、地名和境界等矢量数据。是对航空(或航天)像片进行数字微分纠正和镶嵌,按一定图幅范围裁剪生成的数字正射影像集。它是同时具有地图几何精度和影像特征的图像。
3总体要求
3.1采集原则
3.1.1 几何数据采集原则
a)选用的已有测绘资料应满足建模现势性和精度要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更新测量。
b)平面和高程数据的采集,应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规定。 3.1.2 纹理采集原则
a)应选择光线较为柔和均匀的天气,按正视角度进行拍摄。应避免逆光拍摄。
b)应拍摄地物所有部位的表面影像。有重复单元的表面,宜拍摄局部。无
重复单元的表面,应拍摄完整表面。对结构复杂或无法正视拍摄的表面,应进行多角度拍摄,并利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纠正和拼接处理。 c)应根据不同细节层次的模型以及相应的精度及表现要求,确定拍照需要表现的细节。
d)应拍摄有代表性的表面影像制作通用纹理或示意纹理。 3.1.3 属性数据采集原则
a)现状建筑均应具有相应的属性。
b)属性数据采集宜与几何数据、纹理数据的采集同步进行。
c)属性数据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校核检查,保证建模地物的属性信息正确完整。
3
3.2空间参考系
三维模型数据应采用北京54坐标系,高程为85黄海高程。
3.3数据格式
三维模型数据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模型的几何数据、纹理数据、属性数据和元数据。上述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a)DEM、DOM的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b)地形模型、建筑模型、道路模型、植被模型、水系模型、地下空间设施
模型和其他模型的数据采用的数据类型及其数据格式可参照表1的规定。
表1 三维模型数据类型与数据格式
数据类型 几何数据 纹理数据 不带Alpha通道 带Alpha通道 动画纹理 属性数据 元数据 .3DS/.MAX等 .JPG/TIFF/PNG等 .DDS/TGA/TIFF/PNG等 .AVI/MPG等 .xls/dbf/txt等 .xls/dbf/txt等 数据格式 3.4数据质量要求
3.4.1 概述
三维模型数据质量应采用数据质量元素描述。数据质量元素包括完整性、几何精度、属性精度、现势性和逻辑一致性等方面内容。对于数据源、数据加工过程、数据内容取舍和数据更新维护过程等涉及数据质量的相关内容应有记录文档。
3.4.2 完整性要求
a)三维模型数据要素应全面完整,不应有遗漏。 b)三维模型数据要素不宜有冗余。
4
c)不同类型、不同细节层次数据的拓扑关系应完整、正确。 3.4.3 几何精度要求
a)三维模型数据的平面坐标值(X、Y)应符合《扬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三
维建模技术规范》的要求。
b)三维模型数据的高度(Z),根据不同模型类别和细节层次,应符合《扬
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三维建模技术规范》的要求。
c)三维模型数据各组成部分的几何精度应符合《扬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三维建模技术规范》的要求。 3.4.4 属性精度要求
a)三维模型属性应根据不同模型类别设置不同的属性字段。 b)各类模型分类及其编码应正确完整。 c)三维模型的属性项和属性值应准确、完整。 3.4.5 现势性要求
a)元数据或要素属性中应包含时间标识。 3.4.6 三维模型逻辑一致性要求
a)三维模型数据在遵循的概念模式规则上应具有一致性。 b)三维模型数据存储的数据格式应具有一致性。 c)三维模型数据空间位置应具有拓扑一致性。 3.4.7 效果要求
三维建模应遵照基础测绘资料以及现状照片,贴图清晰。根据灯光做正确、
完整的烘焙,依据不同模型等级充分地反映模型的主要结构,表现出模型的主要细节及质感,整体感。
4数据准备
4.1基础资料
4.1.1现状三维模型制作资料
a)建模区域内1:500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
5
b)建模区域内现状的航空影像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及其他类型影像资料。 c)建模区域内现状地理要素的有关高程资料。 4.1.2城市设计三维模型制作资料
a)城市设计平面图及相关说明文件。
b) 城市设计方案效果图,包括空间形态设计效果图、城市景观设计效果图
等。
4.1.3城市控规三维模型制作资料
a)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图、建筑高度控制图等成
果。
4.1.4新建、改建项目三维模型制作资料
a)规划报建项目整体的总平面图文件。
b)设计方案资料,包括建(构)筑物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等资料及相关说明文件。
c)设计方案效果图,包括项目整体鸟瞰效果图、俯视图、透视图以及所有
楼型外立面效果图等。 d)设计方案的外立面色彩参数。
e)设计方案的三维模型以及模型对应的纹理数据。
5建模单元划分与模型命名规则
5.1建模单元的划分
5.1.1划分原则
a)应以相对稳定和完整的自然地形地物为界,尽量保持边界的稳定性和地
理要素几何上不被切割。
b)应与管理单元、行政区划界线统筹考虑。
c)应考虑建模单元历史、景观、生态等控制要素的相对完整。 d)建模单元应具有空间覆盖特征,既完整覆盖建模区域,又无交叉。 5.1.2 建模单元编码方法
三维建模单元编码采用行政区划代码(6位)及三维模型管理专业分类编码
6
组成。
5.2模型命名
5.2.1模型命名原则
a)命名规则应具有可扩充性。 b)所有模型及纹理的命名必须唯一。 c)模型名称与纹理名称应一致。 d)命名应准确、合理、简明。
e)名称可用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合表示。 5.2.2模型命名方法
模型命名应体现建模单元的划分、模型类型、细节层次等信息,采用“建模单元编码+地块性质+模型类型+细节层次+编号”的方式。 5.2.3模型及贴图命名
表5-1建筑模型及贴图命名
命名分类 单体模型 321012002100A001AJ001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001(地块编号)A(细节层次A B C D E)J001(编号) 单体需拆分模型 321012002100A001AJ001A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001(地块编号)A(细节层次A B C D E)J001(编号)A(拆分物体ABC…) 模型贴图 模型名称+T001 321012002100A001AJ001T001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001(地块编号)A(细节层次A B C D E)J001(编号)T001(贴图序号) 烘焙后max模型 321012002100A001AJ001HB.max 规范:在MAX分区模型名后加HB 7
命名标准 烘焙贴图 模型名称+THB.tif 321012002100A001AJ001ATHB.tif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001(地块编号)A(细节层次A B C D E)J001(编号)A(拆分物体ABC…)THB(烘焙贴图) 建筑分五个级别:A级别指超精级模型
B级别指精细级模型 C级模型标准级模型 D级模型简单级模型 E级模型体块级模型
景观模型以整体性为原则,按照城市路网特色沿城市主干道进行区域划分。
表5-2景观模型及贴图命名规范
命名分类 地形模型 321012002100AL001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DX(模型类型)001(编号) 地形模型贴图 模型名称+T001 321012002100AL001+T001 规范: 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DX(模型类型)001(编号)T001(贴图序号) 地下空间设施模型 321012002100AL001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DXSS(模型类型)001(编号) 地下空间设施模型贴图 模型名称+T001 321012002100AL001+T001 规范: 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DXSS(模型类型)001(编号)T001(贴图序号) 道路模型 321012002100AL001 规范: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8
命名标准 划方案)AL(模型类型)001(编号) 道路贴图 模型名称+T001 321012002100AL001+T001 规范: 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L(模型类型)001(编号)T001(贴图序号) 其它模型 321012002100AGC001 规范: 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GC(模型类型)001(编号) 其它贴图 321012002100AGC001+T001 规范: 3210120021(网格化编码)00(方案代号00-现状,01-规划方案)AGC(模型类型)001(编号)T001(贴图序号) 植被模型 JXDS0001(J代表景观类, XDS代表行道类树木) JJGS0001(J代表景观类,JGS代表景观类树木) 植被贴图 TJXD0001(T贴图,J代表景观类, XD代表行道类树木) TJJG0001(T贴图,J代表景观类, JG代表景观类树木)
6数据采集与处理
6.1框架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6.1.1
框架数据应采集城市三维建模所需的空间定位信息和几何形态信息。具
体内容包括:
a) 地表起伏特征点的位置、高程。
b) 建筑的位置、高度、基底形状、立面和屋顶结构。 c) 交通设施的位置、基底形状、立面结构。
d) 管线特征点的位置、管线特征点的高程、管线的断面尺寸。 e) 其他地物的位置、形状。
9
6.1.2 框架数据采集应利用已有DLG、DEM、DSM、DOM、综合管线和相关
要素的属性信息等城市测绘资料。 6.1.3
地形模型的框架数据应利用DEM数据作为地表起伏特征的依据,可利
用 DSM数据作为地表起伏特征和地物形态的依据。 6.1.4
建筑模型的框架数据应利用DLG数据提取或利用测量方式采集建筑及
附属设施的轮廓和位置信息,作为模型空间定位和几何形态的依据;可利用建筑要素的高度或楼层信息作为模型几何形态的依据;还可通过实地拍照方式,采集几何形态的细节特征作为精细模型的依据。 6.1.5
交通设施模型的框架数据应利用DLG数据提取或利用测量方式采集交
通设施的轮廓利位置信息作为模型空间定位和几何形态的依据,还可通过实地拍照方式收集几何形态的细节特征。 6.1.6
管线模型的框架数据应利用综合管线数据提取管线位置和高程信息,作
为模型空间定位的依据,并利用管线的管径或横断面信息作为几何形态的依据。 6.1.7
其他模型的框架数据应利用DLG数据提取或利用摄影测量数据采集相
应要素的轮廓和位置信息,作为空间定位和几何形态的依据,还应通过实地拍照方式收集几何形态的细节特征。 6.1.8
框架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统一空间参照系下进行。
b) 选用测绘资料精度和规格应满足建模现势性和精度要求。
c) 进行平面及高程数据测量采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S-99相关规定。
d) 几何形态信息采集应以准确表达对象几何形态特征为原则,可通过影像
或视频信息进行辅助说明
6.1.9
对所采集框架数据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统一到一致的空间参考系中。 b) 转换为可交换的文件格式。
c) 分幅采集的框架数据应根据建模需要进行图幅合并和图幅接边处理。 d) 所采集的框架数据应根据建模需要进行分区裁剪。
10
6.2纹理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6.2.1
纹理数据应采集城市三维建模所需的地表和地物表面影像信息。具体内
容包括:
a) 地表影像信息。
b) 建筑顶面和立面影像信息。 c) 交通设施表面影像信息。 d) 其他地物的表面影像信息。 6.2.2
纹理数据可利用城市DOM数据,也可采取实地拍照方式采集。还可通
过图像处理方式制作。 6.2.3 6.2.4
地形模型的纹理数据应利用城市DOM数据作为地表影像的依据。 建筑模型的立面纹理应采取实地拍照方式采集,顶面纹理可利用DOM
数据,也可采取实地拍照方式采集,具体依据模型等级要求。 6.2.5
交通设施模型的纹理数据应采取实地拍照方式采集,路面标线纹理数据
宜采取实地拍照方式采集,也可利用DOM数据提取,具体依据模型等级要求。 6.2.6 6.2.7
管线模型的纹理数据可采取图像处理方式制作各种材质的管线纹理。 利用摄影测量数据提取纹理数据应满足分辨率要求,影像应无变形、无
失真。 6.2.8
实地拍照采集纹理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择光线较为柔和均匀的天气,可按照正视角度进行拍摄。应避免逆光拍摄。
b) 应拍摄地物所有方向的表面影像。有重复单元的表面,宜拍摄局部。无重复单元的表面,应拍摄完整表面。对于结构复杂或无法正视拍摄的表面,应进行多角度拍摄,并利用图相处理软件进行拼接处理。
c) 应拍摄有代表性的表面影像制作可重复利用的纹理数据。 6.2.9
对采集的纹理数据进行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纹理数据图像应色调均匀,自然美观。
2) 纹理影像应与实地情况相符,应真实反映实际材质的图案、质感、颜色及透明度,真实反映现状情况和年代特征。
11
3) 转换为可交换的文件格式。
4) 纹理数据图片尺寸应为2的n次幂,不宜超过2048×2048像素,且长宽比不宜过大。
5) 纹理数据图像不应含有建模影像以外的其他影像。
6) 对变形表面影像部分应做纠正处理,减少视角或镜头畸变的变形影响。 7) 纹理数据拼接时,应保证图像细节表现清晰,无拼接镶嵌缝隙。 6.3属性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6.3.1属性数据应依据城市三维模型的应用需要进行采集,宜包括:
a) 建筑模型的建筑名称、权属单位、建筑用途等。 b) 交通设施模型的名称、类别等。 c) 管线模型的类型、性质尺寸等。 d) 绿化模型中古树名木的名称、种类等。 e) 其它重要独立地物模型的名称等。
6.3.2应利用已有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和其他统计资料,也可采取实地调查方式采集。
6.3.3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个建模地物的模型均应具有相应的属性。
b) 各类地物模型数据的属性字段宜按照本规范附录A-附录G的规定。 c) 属性数据采集宜与框架数据、纹理数据的采集同步进行。
d) 实地调查采集数据应进行内业校核检查,保证建模地物的属性信息完整。
7三维模型制作
7.1三维模型分类与规格
城市三维模型包括地形模型、建筑模型、道路模型、水系模型、植被模型、地下空间设施模型以及其他模型等。利用3DS MAX按照建筑物的真实尺寸和形状,在保证建筑基本特征且满足建模标准的前提下,以尽可能少的三角形面片数量构造建筑物的三维模型,并粘贴编辑好的纹理贴面。扬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三
12
维建模等级分为现状精细、标准级和规划标准、简单级。具体模型精度标准如下所示:
7.2地形模型
7.2.1地形模型建模内容
地形模型建模内容包括:以数字高程模型为主反映的地形起伏特征和叠加其上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的地表纹理以及利用建模技术并采用真实的地表铺地纹理以反映地表的质地、色彩、纹理等特征。 7.2.2地形模型制作规定
地形模型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地形模型数据应由几何数据和纹理数据组成。模型应简洁、完整地表达
地表起伏形态特征,便于快速、清晰地判断建模区域的地形特征和方位。 b)地形模型制作前,应根据需要合理确定几何模型表达方法、精度要求及
纹理的分辨率、尺寸。
c)地形模型的边界线必须为闭合多边形。 7.2.3地形模型制作的质量规定
地形模型制作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地形建模模型应与DEM无缝衔接;
b)相邻建模单元的地形模型应平滑衔接,不得出现重叠和漏缝; c)地形模型应完整覆盖整个建模区域。 6.2.4地形模型的建模方法
地形模型的建模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地形较为复杂的局部地区,可通过增加地形特征线、特征点或手工调
整的方式进行修改调整。
b)地形模型宜以1:500比例尺的地形图、遥感影像、激光扫描点云或实地采
集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制作。
c)地形模型应与建筑模型、交通设施模型、植被模型及其他模型底部无缝
衔接。
d)地形模型的边界线必须为闭合多边形。
13
7.3建筑模型
6.3.1建筑模型分类及其内容
a) 现状精细模型:城市主干道两侧重点公共建筑以及重点景区。
b) 现状标准模型:主要指2000年以后新建项目,以及其他现状风貌较好的
区域。
c) 城市设计标准模型:指现有城市设计方案区域较为重要的区域,如广陵新
城、二城等。
d) 城市设计简单模型:指现有城市设计方案区域内非重要区域,如外围中心
镇区城市设计等。
e) 城市控规简单模型:指除现状及城市设计区域外,建模区域利用控规方案
建设控规简单模型。 7.3.2建筑建模内容
a)建筑物
按照建筑物形状、位置分布特点及复杂程度分为以下几类: 1)简单独立建筑物。
2)附属建筑物:首先要确定它是一个建筑物且与一个主体建筑物相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边与主体建筑物相连,另外一种是两边都与其它的建筑物相连。
3)多层建筑物:在每一类型建筑物之上的建筑物。
4)内部庭院:分为简单内部庭院和复杂内部庭院。简单内部庭院为是指平顶房内的空地;复杂的内部庭院是指由不同房檐类别围成的空地。 5)复杂建筑物:建筑物主体包含球面、弧面、折面或多种几何形状,或包含以上提到的多种类型建筑物。 b)建筑物屋顶
根据屋顶形状,建筑物屋顶划分为以下几类: 1)平顶房:平顶房包括平顶和单斜面顶两类。 2)坡屋顶房。
3)复杂屋顶:包含多种几何造型的屋顶。 c)建筑物附属设施
14
建筑物附属设施包括烟囱、水箱、门廊、台阶、室外扶梯、房屋墩、柱、天窗、屋檐、避雷针、建筑物立面突出物以及屋顶装饰等。
7.3.3不同等级建筑物模型制作规定
不同等级建筑物模型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精细模型应精确反映房屋屋顶及外轮廓的详细特征,平面尺寸和高度精
度小于0.2m。
b) 标准模型应精确反应房屋屋顶及外轮廓的基本特征,平面尺寸和高度精
度小于0.5m。
c) 建筑模型在满足视觉效果的情况下,宜减少模型的几何面数和降低纹理
的分辨率。对有规律纹理可采用重复贴图的方式。
d) 建筑模型的基底、外立面几何结构与建筑高度应准确,纹理拼接应过渡
自然。
e) 纹理应正确反映木材、石材、玻璃、金属等建筑材质特征。 7.3.4建筑模型建模方法
建筑模型建模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现状精细建模制作规定
现状精细建筑物模型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要求真实反映建模物体的外观细节,侧面上的阳台、窗、广告牌及各类附属设备都应清晰表现,且侧面轮廓线应反映侧面上的变化细节。在沿建模物体漫游时,能清晰观察到建模物体的每一个细节,模型观感与原物体保持一致。
2)使用的纹理材料应与建筑外观保持一致,反映出纹理的实际图像、颜色、透明度等,区别出砖、木头、玻璃等不同质地。纹理中不得含有建模物体以外的物体,物体的立面及屋顶变化细节应清晰可辩。 3)要求反映建模物体长、宽、高等任意维度变化大于0.5米的细节(个别标志性古建反映维度变化0.2米的细节)。例如建筑的外观转角变化、阳台、门窗框架样式、屋檐造型等。 4)屋顶应反映屋顶结构形式与附属设备等细节。
5)对于主体包含球面、弧面、折面或多种几何形状的复杂建筑物,要求表现建筑物的主体几何特征。
15
6)对于包含多种类型建筑物的复杂建筑物,可以拆分为不同类型建筑物再建模。
7)建筑模型的基底应与所处地形位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与地形起伏相吻合。
8)沿街建筑底层立面贴图尺寸约50象素/米。高层建筑立面贴图无法使用重复贴图时,为避免整张贴图尺寸过大,尺寸标准可适当偏小
b)现状标准建模制作规定
现状标准建筑物模型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轮廓线应基于1:500地形图中建筑物的基底轮廓线直接生成,并与地形图保持一致。
2)立面轮廓线应反映外立面上阳台、窗、广告牌及各类附属设施的变化。 3)应反映屋顶结构形式与附属设施等细节,包括鞍形屋顶、脊形屋顶、鞍脊屋顶合成、菱形屋顶等。
4)使用的纹理材料应与建筑外观保持一致,反映出纹理的实际图像、颜色、透明度等,区别出砖、木头、玻璃等不同质地。纹理中不得含有建模物体以外的物体,物体的立面及屋顶变化细节应清晰可辩。 5)直径大于0.5m的立面突出物或重点装饰、屋檐、开放阳台、下穿结构、门廊、女儿墙等建模表现,地下出入口可主体建模表现,烟囱、城墙、围墙、栅栏、直径大于1米且高度大于1米的房屋墩、柱以及避雷针和水箱等可贴图或采用影像纹理表现。
6)建筑模型的基底应与所处地形位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与地形起伏相吻合。
c)城市设计标准建模制作规定
1)城市设计标准模型根据具体的城市设计方案,参考效果图来表现建筑,或根据详细设计图纸来建模,建筑主体长、宽、高要与设计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应表现建筑物屋顶及外轮廓的基本特征,并保证与城市设计空间形态一致。
2)规划区域标志性建筑应精细表现。
3)使用的纹理、材质尽量与城市设计方案一致,能够反映与城市设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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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一致的色调、透明度等。
4)规划贴图根据设计方案制作,表现建筑材质、纹理。建筑各个面贴图采用一张烘焙贴图以及多重纹理贴图制作。
d)城市设计简单建模制作规定
1)城市设计标准模型根据具体的城市设计方案,参考效果图来简单表现建筑,或根据详细设计图纸来建模。应表现建筑物风格的基本特征,并保证与城市设计空间形态一致。 2)规划区域标志性建筑应尽量精细表现。
3)建模区域的色调应与城市设计方案效果图一致。
4)规划贴图根据设计方案制作,表现建筑材质、纹理。建筑各个面贴图采用一张烘焙贴图以及多重纹理贴图制作。
5)城市设计模型应表现城市设计的良好效果。可以适当利用纹理库、模型库中与城市设计方案效果一致的纹理或模型,以达到更好的表现效果。
e)城市控规简单建模制作规定
1)控规设计成果无法准确地对建筑物的基地轮廓线进行定位,故需利用现有控规成果确定路网,然后在相应的地块内根据控规要求进行建模。 2)控规设计成果中一般无效果图。故可以直接利用模型库中满足规划指标要求的模型进行摆放。
3)控规简单模型应在满足规划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表达合理的空间形态,协调的总体效果。
7.4道路模型
7.4.1 道路模型建模内容
道路模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b)
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下穿通道。
轨道交通及桥梁:包括铁路、轻轨、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
公铁两用桥、支座、引桥、栏杆、拉索等。 c)
道路附属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路沿、植被隔离带、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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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顶棚、路灯、信号灯等。
7.4.2 道路模型建模规定
道路模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a)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及平面信息应根据1:500或DOM确定,高度信
息可进行实地测量或根据遥感影像、航空影像及现场勘查资料进行判读。规划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及平面信息可以根据规划设计路网确定。 b)现状道路的铺装方式和材质特点可依据地区现状主要道路特征确定,人
行道的铺装图案材质及颜色宜实地采集。
c) 现状道路上的各类交通标识应与实际情况一致,包括各类交通标志、标
线和信号灯等。
d)其它道路附属设施宜依据现实生活中的典型示例进行建模或纹理表现,
几何尺寸应符合相关设施的设计、制造规范、可重复使用。
7.4.3 道路模型建模方法
a)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线状模型应依据地形图中的道路中心线制作,应与道
路中心线一致,弧线路段可作圆滑处理。 b) 现状道路模型建模规定
现状道路模型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准确反映交通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结构特征,任一纬度变化超过1m的结构特在均应进行三维几何建模。
2) 基底轮廓线应与地形图一致,弧线路段可作圆滑处理,模型高度可进行现场测量或通过现场照判读。
3) 纹理要求细节清晰,准确反映建模物体材质特征,不同材质或铺装形式之间的差别与分隔应清晰反映。
4) 道路模型的基底应与所处地形位置处于同一平面上,与地形起伏吻合。
c) 规划道路模型建模规定
规划道路模型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如果设计方案有道路CAD数据,基本轮廓线应与设计图一致。 2) 城市设计规划道路模型建设应与城市设计效果图一致。控规设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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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路网应与现状路网纹理、材质风格一致。现状路网与规划路网接边应做到无缝链接。
3) 道路附属设施布局合理,并利用模型库中利用效果良好的模型以提高场景效果。
7.5植被模型
7.5.1植被模型建模内容
a)公路或道路两旁成行栽植的行道树。 b)绿地、公园、社区、庭院种植的景观植物。 7.5.2植物模型制作规定
a)在符合应用需要的可视效果下,其形态、高度宜真实。 b)植被模型的树木底部应与其附着面保持一致。 c)行道树的放置间距应符合实际情况。
d)景观植物的放置和搭配宜与实际相符,树种选择和色彩搭配应协调美观,树木的大小、高低、形态应与所在环境的尺度和空间层次相宜。 7.5.3植被模型的建模方法
a)现状植被模型建模规定
现状植被模型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被的地理位置及平面信息应根据1:500比例尺的地形图或DOM确定。
2) 树木底部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值应与地形图上保持一致。
3) 可综合考虑建设情况、表现效果等,建立单面片、十字片或多面片的几何模型。
4) 纹理应真实准确的反映植被各要素的颜色、质感和图案等,且清晰可辨。
5) 应种植与实际类似的树种,基本反映树干种类及分布情况。 6) 景观植物的放置和搭配宜与实际相符,树种选择和色彩搭配应协调美观,树木的大小、高低、形态应与所在环境的尺度和空间层次相宜。 b)规划植被模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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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规划方案中有植被的地理位置和平面信息应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如果没有地理位置和平面信息,则应注意与地面模型的结合,注意位置关系的合理性。种植在硬质铺装上的植被底部尽量配有数池。重点区域,人行道的行道树、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的树木位置尤其重要,应准确到位、疏密得当。
2)如果规划方案中对植被种类进行了限定,应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如果规划方案中没有对植被种类的限定,对树种的安排应符合所在地的地域性和文化性,树木的大小、高低、形态应与所在的环境的尺度和空间层次相宜。
7.6水系模型
7.6.1水系模型建设内容
水系主要包括水面、河床、码头、河堤、护栏、防洪墙(堤)和过水桥等。
7.6.2水系模型制作规定
a)水系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及平面信息应根据1:500地形图或DOM确定。 b)水面用真实纹理表达。当水底和地景相连为一体时,可直接采用水面纹
理。
c)河堤、护栏、防洪墙等附属设施建设时宜依据现实中的典型形式进行建
模或纹理表现,几何尺寸应符合相关设施的设计、制造规范。为配合三维场景展示效果,可允许一定的地形损失。 d)水面纹理可根据特定需求表现为静止或动态动画效果 7.6.3水系模型建模方法
a)水系模型可依据地形图中水系中心线制作,弧线水系可作圆滑处理。也
可采用CAD及其他建模技术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组合建模。 b)现状水系模型建模规定
现状水系模型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系及其附属设施的地理位置应以1:500地形图或DOM为基准确定。 2)水系及其附属设施都建模或修饰建模表现。
3)河堤、护栏、防洪墙等附属设施建设时,为配合三维场景展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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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更改DEM与三维模型匹配。
4)水面可根据需要通过建模表现,水面纹理可根据特定需求表现为静止、动态动画效果,或半透明效果。
7.7地下空间设施模型
7.7.1地下空间设施模型建模内容
a)各类地下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地下人防工程; b)地下轨道交通及附属设施:包括地铁、过街地道以及附属设施等。
7.7.2地下空间设施模型制作规定 地下空间设施模型建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地下空间设施模型的位置、尺度以及高度信息应进行实地测量或现场勘
查资料进行获取和判读。
b) 地下交通设施模型的位置、尺度以及高度信息应进行实地测量或现场勘
查资料进行获取和判读,也可根据竣工测量数据、施工图纸进行判读获取。地下轨道交通上的各类交通标识宜与实际情况一致,包括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
c) 地下空间附属设施宜依据现实中的典型形式进行建模或纹理表现,几何
尺寸应符合相关设施的设计、制造规范、可重复使用。
7.7.2地下空间设施建模方法
a) 现状精细地下空间建(构)筑物模型制作规定
1) 宜根据精细仪器测量结构或建筑设计资料制作。
2) 使用的纹理材料应与建模物体外观保持一致,反映出纹理的实际图
像、颜色、透明度等,区别出砖、木头、玻璃等不同质地。宜采用修饰真实纹理,纹理中不得含有建模物体以外的物体。
3) 地下空间建(构)筑物模型的基底轮廓线、高度应采用实地测量方
式获取,高度与实际物体误差不得超过0.5m。
4) 地下空间建(构)筑物模型应反映建筑物内部主体结构与附属设施
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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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直径大于0.5m的立面突出物或重点装饰等建模表现,地下出入口、
立柱、围墙可主体建模表现,栅栏、指示牌等可采用纹理贴图表现。 6) 纹理应基本反映建筑物的颜色、质地、图案和局部细节特征,可采
用不修饰真实纹理。
b)现状标准地下空间(构)筑物模型制作规定
1)地下空间建(构)筑物模型的基底轮廓线、高度应采用实地测量方式获取,高度与实际物体误差不得超过1m。
2)可采用通用纹理,基本反映建筑物的颜色、质地等特征。 c)规划地下空间建(构)筑物模型制作规定
1) 宜根据建筑设计资料制作。
2) 使用的纹理材料应与效果图保持一致,反映出纹理的实际图像、颜
色、透明度等。
3) 如果没有效果图资料,可采用通用纹理,基本反映建筑物的颜色、
质地等特征。
4) 重要立面突出物或重点装饰等应建模表现,地下出入口、立柱、围
墙可主体建模表现,栅栏、指示牌等可采用通用纹理表现。
7.7.3地下交通设施建模方法
a)地下交通设施模型建模规定
地下交通设施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依据竣工测量图、施工图纸等数据构建三维几何面模型,弧线路段可作圆滑处理,模型高度应进行现场测量,任一维度变化超过0.5m的结构特征均应进行三维几何建模。
2)宜采用修饰真实纹理,要求细节清晰,准确反映建模物体材质特征,不同材质或铺装形式之间的差别与分隔应清晰反映。
3)交通附属设施模型的位置和几何尺寸应与现状一致。或用通用模型库表现。
b)规划地下交通设施模型建模规定
规划地下交通设施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依据设计图纸等数据构建三维几何面模型,弧线路段可作圆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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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应准确反映交通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结构特征,任一维度变化超过1m的结构特征均应进行三维几何建模。 2) 纹理可参考效果图或采用通用纹理。
3) 如果设计方案中对附属设施的位置和几何尺寸有规定,则应与设计方案一致。
4) 附属设施可根据效果图利用通用模型库表现。
7.8其他模型
7.8.1建模内容
其它模型主要包括除地形、建(构)筑物、交通、管线和植被模型以外的要素。可分为辅助系统和美化系统等两个大类,如城市雕塑、城市休息设施、城市卫生设施、城市信息和通讯设施、城市照明设施。 7.8.2 其他模型制作规定
其他模型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模型底部应与其附着面保持一致。
b)模型外形主要结构应表达清楚、准确和完整。
c)模型尺寸、比例应准确。常规尺寸应统一收集获取,特殊造型模型及其
细节结构应进行实地测量,并严格按照测量数据进行模型制作。 d)模型的摆放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合理设置摆放位置及间距,不应与周
围其他模型相互穿插。
e)带状绿篱,花坛、单片栏杆、围墙等非入库模型制作时应注意比例尺度,
参考实地测量所得数据。
7.8.3其他模型建模方法
其他模型建模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其他模型精细建模规定
其他模型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其他模型的地理位置应以1:500地形图或DOM为基准确定。 2) 其他模型应根据实测物体尺寸和和外业采集纹理进行建模,真实准确地反映模型物体对应的几何结构和细节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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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模型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取舍,取舍掉的细节可采用纹理辅助表现。
4) 纹理贴图要求细节清晰,真实准确反映模型物体的材质特征,宜采用修饰真实纹理。
5) 模型高程精度不低于模型自身高度的5%。 b) 其他模型标准建模规定
1) 其他模型的地理位置应以1:500比例尺地形图或DOM为基准确定。 2) 其他模型应宜采用单面片、十字面片或多片面的形式表现,位置及
几何尺寸宜与现状吻合。
3) 纹理采用通用纹理,要求真实、清晰地反映模型形态、结构和质地
等细节信息。
4)模型高程精度不低于模型自身高度的10%。 c) 规划其他模型建模规定
a) 其他模型的地理位置应以规划设计图为基准确定。
b) 使用的纹理材料应与效果图保持一致,反映出纹理的实际图像、颜
色、透明度等。
c) 如果没有规划设计效果图,则利用模型库中模型合理布局,保持整
体效果和色调的一致。
8质量要求
8.1几何模型制作
a)避免破面、漏面、漏缝、游离点、边、面等。
b)带透明纹理的建筑模型,其透明贴面不得与其主建筑分离,保证建筑对象的唯一性。
c)同一法线方向的两个面之间的最小间距为30cm。
d)弧形结构最多用6段表现,柱型结构最多用12段表现,球形结构最多用24段表现。
e)模型制作时需焊接在同一坐标位置上的所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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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贴图材质制作
a)纹理图像的模式采用RGB颜色。
b)材质规格为2的n次方,且最大不超过2048*2048,纹理长宽比差异不宜过
大,如512ⅹ32。
c)区域内不同建筑立面用到相同或类似纹理贴图时,须采用同一张纹理贴
图。不可出现同图不同名或同名不同图的贴图。 4)贴图表现标准:3D模型的纹理贴图要求参见附录E
8.3过程质量控制
a)应对模型制作使用的数据源进行质量检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使用的基本数据DLG/DOM/DEM应符合《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产品规范》的要求。
2)采集的纹理数据的分辨率及格式应设计要求,并应按表2、表3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与评定。
表2 纹理数据质量检查内容及权重
质量元素 权 检查项 数据质量 0.20 数据格式的正确性,影像获取时的“侧倾角”等主要技术指标 影像质量 0.70 1)影像分辨率的正确性 2)特征表现 3)影像色调是否均匀、反差是否适中 4)影像清晰度 5)影像外观质量(噪声、云块、划痕、斑点、污迹等) 6)框标影像质量(无框标影像除外) 附件质量 0.10 表3 纹理数据质量检查错误等级 质量元素 A B C D 25
影像参数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数据质量 1)数据格式错误 2)影像获取时的“侧倾角”等不符合要求 3)其它严重错漏 影像质量 1)影像分辨率、反差、其它较重错漏 一般性错误 轻微 1)影像反差、1)影像反差、轻微 清晰度、色调等任一项严清晰度、色调等清晰度、色调重超限,致使模型重要特任一项超限,致等任一项超征损失 2)其它严重错漏 使模型重要特征存在较明显的影响 2)外观质量差限,致使模型次要特征存在一定的影响 2)外观质量较(如噪音、云影差(如噪音、等) 3)其它较重的错漏 附件质量 重要项缺漏 云影等) 3)其它较重的错漏 轻微 次要项与规定一般性错误 不符 3)采集的属性数据应进行正确性检查,并应按表4、表5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与评定。
表4纹理数据质量检查内容及权重
质量元素 权 数据质量 0.20 数据格式的正确性 属性质量 0.70 模型属性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附件质量 0.10 属性数据来源、可靠性等内容的完整性
表5纹理数据质量检查错误等级
质量元素 A B 其它较重错漏 C 一般性错误 D 轻微 26
检查项 数据质量 1)数据格式错误 2)其它严重错漏 属性质量 1)重要属性普遍丢失 1)较多重要属性1)部分属性丢失 轻微 2)其它严重错漏 错误 2)其它一般错漏 2)其它较重错漏 附件质量 重要项缺漏 次要项与规定不一般性错误 符 轻微 b)应编制模型生产设计书,并按照模型生产流程划分的生产阶段设置检查点,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及指标,保存检查记录。
c)应在几何模型建立、纹理粘贴、模型拼接、模型包装(含元数据等)等阶段设置检查点。
8.4成果质量控制
a)模型数据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模型数据的完整性。应包括地形模型、建筑模型、交通设施模型、管线模型、植被模型和其他模型等的错、漏情况。
2)模型制作的准确性、合理性。应包括模型数据的平面位置、高度、形状、比例等几何精度的准确性,模型在场景中表达逻辑正确以及各级别模型优化制作的合理性检查等。
3)模型纹理、贴图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性。应包括模型纹理的准确性、清晰度以及纹理与几何模型的一致性检查等。 4)各建模单元接边的正确性、合理性检查。 5)模型及纹理数据命名的正确性、规范性检查。 6)其他内容检查。
b)整体效果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模型表现应真实,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色彩、明度以及明暗关系。
2)建(构)筑物表现应真实无误,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高度、形状、质感、色彩及明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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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设施表现应真实无误,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高度、形状、质感、色彩及明暗关系。
4)交通附属设施表现应真实、完整,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色彩及明暗关系。
5)道路沿线植被及各类绿地中的公共景观植被的表现应真实,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位置、高度、分布、样式、质感及色彩等。 6)水系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色彩、水纹等信息。 7)其他模型要素应真实、完整,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位置、高度、分布、样式、质感及色彩等。
8)场景整体色彩、光照效果应协调一致。 c)属性数据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属性数据的正确性。 2)属性数据的完整性。 3)属性数据的现势性。
d)文件及相关资料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资料应齐全,相关说明、附图、签章等应完整、清晰。 2)文件资料内容应合理、可靠。
3)自检报告的内容应完整,表述应清楚,报告分析结论应合理等。 8)场景整体色彩、光照效果应协调一致。 c)属性数据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属性数据的正确性。 2)属性数据的完整性。 3)属性数据的现势性。
d)文件及相关资料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资料应齐全,相关说明、附图、签章等应完整、清晰。 2)文件资料内容应合理、可靠。
3)自检报告的内容应完整,表述应清楚,报告分析结论应合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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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模型质量评定
应根据表6评定模型质量
表6 模型质量评定内容及权重
质量元素 数据组织 权 0.30 检查项 文件命名、数据组织和数据格式的正确性、规范性 存储数据介质和规格的正确性 模型展示效果 几何精度 0.2 1)平面位置精度【绝对/相对】 2)高程精度【绝对/相对】 结构精度 0.2 1)细节表现 2)相互关系 纹理质量 0.2 1)影像色调是否均匀、反差是否适中 2)影像清晰度 3)影像外观质量(噪声、云块、划痕、斑点、污迹等) 附件质量 0.10 1)元数据文件正确性和完整性 2)上交资料齐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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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数据集成与管理
9.1数据集成
9.1.1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库内容
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库应包括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库、模型属性数据库、元数据库以及其他数据库。
a) 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库的设计应遵循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规范性与兼容性相结合、安全性与可维护性相结合的原则。
b) 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库应集成通过各种方式建立的城市三维模型,包括地形模型、建筑模型、交通设施模型、管线模型和其它模型。
c) 城市三维模型数据集成前,宜采用数据压缩算法进行数据压缩,压缩算法应为无损压缩。
d) 应采用模型属性数据库存储和管理各类三维模型的属性,不同类型的模型具有不同的属性字段。
e) 元数据库应包括对三级模型分层、分区等的描述信息,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要求。
f) 为满足应用需要而集成的其他数据库可包括行政区划数据库、地名数据库、道路数据库等基础地理数据库,以及各个专题数据库。 9.1.2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库
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库可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或文件系统管理。对于具有规则形状和固定数据量大小的三维模型(地形模型)宜采用数据库方式管理;对于采用文件系统管理的方式,宜通过目录层级反映模型分层、分区和分类的信息。 9.1.3模型属性数据库
模型属性宜采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存储。对于面向对象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可将属性数据和模型数据存放在同一数据库中;对于模型数据和属性数据分别存放的管理模式,必须建立起图形要素和属性对应的关系。 9.1.4其他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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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数据库数据宜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技术和软件进行管理,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2004的相关规定执行。 9.1.5图层数据组织结构
1、按照数据类别划分的图层组织形式。
图8-1
2、图层设置说明
图层结构主要由地物、地面、地形、地块、二维道路、道路名称等图层(组)组成。地物和地面图层为每个场景必须设定的图层组;地块、二维道路和道路名称等为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添加的二维图层(组)。此类型的二维线图层与地物、地面等图层为并列关系,并根据项目要求增减。
注:目前方案比较的网络发布,需要把发布的建筑景观方案放置在单独的图层上,这个图层必须放置在总图层根下,不能放置在图层组中,在该图层的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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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还需要加上S-的标记。
1) 地物图层组:
划分形式:主要根据城市的行政区进行划分及命名。(如:扬州项目中,地物图层组中划分为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宝应县等多个以行政区划分及命名的图层组。)各行政区图层组下包括“建筑”、“景观”两个图层(组)。
2) 建筑图层(组):
此图层设定有多种情况可分为以下情况:
a) 全部是现状建筑不涉及到方案比较等功能设置的情况下,可将所有模型直接放入此图层中;如有特殊需求需要细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分,如“某大厦”、“某小区”等图层(组)。
b) 如果项目场景中包含规划与现状建筑并需要分开时,可在“建筑”图层组中分为“现状建筑”和“规划建筑”图层(组)。在“规划建筑”图层组中,可按不同的规划方案设立不同的图层(组)进行详细划分,子图层为建筑的不同规划方案。如果建筑方案中,地面的方案也有多个,此情况下地面的方案应当放置在广场图层组中,并且命名应当和建筑的方案名称相对应。
3) 景观图层(组):
本图层组为绿化、市政设施、雕塑三类图层(组)。
a) 绿化图层:主要是进行种植的植物模型(tree、树池、树影),如行
道树。不包含花池、绿篱等其他绿化类模型。
b) 市政设施图层:主要为进行种植的公共小品类模型。按照种类可分
为灯(路灯、草坪等灯具)、红绿灯、座椅、toy(邮筒、电话亭、道路指示牌和消防栓等)等。
c) 雕塑图层:为场景中的所有雕塑模型。
d) 交通工具图层:场景中所有的车辆,船等交通工具。 4) 地面图层组:
包括广场、路网、山体、水域、影像等图层(组)。 a) 广场图层:包括除道路、山体以外的所有地面模型。
b) 路网图层:本图层为场景中的所有道路模型。可根据项目的需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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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划分区域。
c) 山体图层:本图层为除地形以外的山体模型。
d) 水域图层:本图层为场景中所有的水片模型。并不为喷泉采用动态
贴图的水。
e) 影像图层:本图层为铺衬于场景模型之下,用来补充、延伸地面的
影像图及城市外围。
5) 地形图层:
本图层为由程序根据地形数据生成的地形模型。 6) 地块图层(组):
为场景中地块范围的二维线图层。根据项目的要求进行设置。 7) 二维道路图层(组):
为场景中道路用地红线等二维线图层。根据项目的要求进行设置。 8) 道路名称图层(组):
体现场景中道路名称的图层。根据项目的要求进行设置。
9.2数据管理
9.2.1数据管理内容
为进行城市三维模型数据的管理、分发和服务,应建立物理上或逻辑上无缝的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库和城市三维软件系统。
城市三维模型数据的管理包括原始模型数据的管理和系统集成模型数据的管理。
9.2.2原始模型管理
对于原始模型数据,应完整保存模型的几何数据、纹理数据以及公用纹理库和材质库和模型库。 9.2.3系统集成模型管理
对于系统集成的每一类数据,系统应提供相应的数据管理工具进行数据的转换、压缩、入库与导出等工作。
应建立并逐步完善下列管理制度:
1. 安全保密管理。应包括安全目标和安全策略的制定、用户仅限的划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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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密码的保管与时效、联网计算机的范围、环境和介质管理等。
2. 系统运行管理。应规定数据库访问、数据导出、数据更新、数据备份等个工作流程,软硬件设备管理,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数据的应用范围以及日志管理等。
3. 数据存储管理。应包括制定数据存储环境的卫生、温度、湿度,以及防雷、防窃、防火等方面的保证措施。 9.2.4系统管理
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日志功能,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用户登录信息、用户访问的数据内容和提交的功能请求、用户离开时间等信息。
数据管理应指定专人进行,定期对数据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创建历史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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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建筑属性表
字段名称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权属单位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现状使用情况 建筑分类 类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浮点型 浮点型 备注型 字符型 说明 能够唯一标识 建筑目前使用单位、用途 商业/居住/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参照相应国标) 总建筑面积 停车位 备注 浮点型 浮点型 字符型 主体建筑属性及建筑量、附属建筑属性及建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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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道路属性表
字段名称 道路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车道数 道路宽度 道路走向 断面形式
类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整型 浮点型 字符型 字符型 说明 能够唯一标识 道路设施的具体名称 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小区路 单位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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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道路设施属性表
字段名称 道路设施编号 设施名称 权属单位 备注
类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能够唯一标识 说明 道路设施的具体名称 38
附录D绿化属性表
字段名称 类型 说明 绿化编号 字符型 能够唯一标识 名称 字符型 种类 字符型 树龄 整型 树高 浮点型 单位M 权属单位 字符型 必须填汉字 备注 字符型 39
附录E纹理贴图不同等级表现参考示例
类型 屋顶纹理 临街正立面主体纹理 纹理来源 楼层线 外墙砖对齐 遮挡物 电线杆 空调 衣物 电线 透视变形 纹理接缝 纹理眩光 楼层数 仿真度 临街背立面主体纹理 纹理来源 楼层线 外墙砖对齐 遮挡物 空调 衣物 现状精细建模 影像修饰 现状照片 需要对齐 需要对齐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正确 95% 现状照片 需要对齐 需要对齐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正确 95% 现状照片 现状标准建模 原始影像 现状照片 需要对齐 需要对齐 适当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正确 85% 现状照片 需要对齐 需要对齐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正确 85% 现状照片 40
透视变形 纹理接缝 纹理眩光 楼层数 仿真度 临
纹理来源 街底商纹理 外墙砖对齐 遮 挡 物 行人 车辆 电线杆 空调 衣物 电线 绿植 需要对齐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95% 现状照片 需要对齐 需要对齐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处理遮挡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正确 95% 需要对齐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85% 现状照片 需要对齐 需要对齐 处理遮挡 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需要处理 正确 85% 透视变形 纹理眩光 仿真度 地块部主体立面纹理 纹理来源 楼层线 外墙砖对齐 遮挡物 空调 衣物 绿植 透视变形 纹理接缝 纹理眩光 楼层数 仿真度 【注】保持建筑原有外观的完整性、美观性、统一性(不考虑因个人原因改装,随意搭建,封闭阳台而对建筑物造成的不统一),模型观感与原物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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