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职 审 批 栏姓名入职日期员工填写离职原因工号申请日期部门最后在职职位工资待遇离职类别 辞职 □ 辞退(劝退) □ 自动离职 □ 开除 □主任签字人力资源部签字部长签字总经理审批离职审批离 职 办 理 栏交接事项本岗位工作交接事宜电脑、电话笔本等办公用品工作证交接门禁卡交接人力资源部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接情况应扣款交接人签字1.正常辞职:所有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员工须经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主任级(含)以上人员需审批至董事会方可离职。特殊部门或特殊岗位的按部门实际情况而定。2.未完善手续、擅自离职者(离岗)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工资及不退还其它费用。3.员工离职前必须先做好移交工作。先移交本部门的工作及财产、用品(主任级以上人员须附一份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人员签名的工作交接表至行政人事部),然后到其它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4.到人力资源部签名及结算应在最后办理,人力资源部每周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说明5.工作证未按规定交接者扣款10元,门禁卡未按规定交接者扣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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