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在油库发油过程中防范各种不安全风险,杜绝安全隐患,本人作如下承诺:
1、本人驾驶车牌号为: 油罐车在 油库提油,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油库HSE管理规定。
2、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危化品从业资格证及车辆年检均在有效期内,配合油库登记检查。
3、进库前本人已对该车的罐车罐体、阻火帽、灭火器、静电拖带、紧急切断阀等进行检查,均符合安全要求。如该车近期有检维修情况,将如实告知油库。
4、进库前穿戴好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及安全帽。火种、非防爆通讯器材、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物品一律不得随身携带入场,移交门卫处统一保管。
5、在发油过程中,听从发油员指令,不擅自进行发油作业。发油结束后,待所有设备复位后,方可启动车辆。
6、本人愿意自觉接受 油库监督管理,在提油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15年度教育记录 (油罐车司机)
时间: 参加学习人员: 地点: 主讲人: 记录人: 内容: 第一部分:外来车辆入库须知: 1、因公入库人员,必须持证件办理入库手续,物品携带入库要有登记,带出要有出门证; 2、入库做临时工作的人员,必须经油库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持证件到制定区域工作; 3、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移动通讯器材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4、库内严禁烟火。到罐区、泵房和收发油区等场所不准穿铁钉鞋及穿化纤服装; 5、拖拉机、汽车入库其排气管应带防火帽或其他安全措施、油罐车防静电设施和随车消防器材必须完好有效; 6、发油、接卸和储存区域不准检维修车辆; 7、入库提油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位置停车; 8、入库人员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活动,并不得乱动油库设备。在库区要听从安全监管人员指挥; 9、来库提油不得使用有渗漏、破损或阀门不严的容器,凡拖桶代罐的,一律不得灌装; 10、本库人员进出,要接受警卫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对承运方提油的管理 1、 入库提油车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2、对于首次或偶尔来库提油的社会车辆,罐车司机与油库签订《安全承诺书》,配合油库,将相关证照及资质等提交油库审查并存档备案,由油库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3、入库前门卫对提油车辆的阻火帽、灭火器、静电拖带等进行严格检查,外来入库人员必须着防静电工作服,合格后方可入库。 4、对于油罐车安全设施缺失、无效或车况过差、私自改装、不符合防爆要求的一律禁止入库;火种、非防爆通讯器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等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入库,转交门卫统一保管; 5、发油过程中罐车司机必须在驾驶室内进行监护,禁止随意走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评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