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浇带、施工缝、防水工程管理强制性规定
一、总则
后浇带、施工缝及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结合公司现阶段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后浇带、施工缝、防水工程的质量管理,减少质量隐患,特制定本强制性规定,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后浇带模板支撑体系必须设置独立支撑体系,后浇带模板安装必须采用上封闭式模板,具体做法见《后浇带模板支设工艺做法》,首次支设必须报技术科验收,中间验收由技术科不定时抽查。后浇带模板支撑体系在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严禁拆除。
第二条 后浇带浇筑前应对后浇带两侧混凝土进行凿毛处理,并清理干净,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公司技术科办理后浇带浇筑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浇带混凝土浇筑。
第三条 施工缝的留置必须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施工缝在浇筑前应对施工缝进行凿毛处理,并清理干净,不得出现夹渣现象,施工缝浇筑前应由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检查验收,并留置验收记录备查,对地下室部分的施工缝的验收同后浇带验收规定。
第四条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一次性浇筑,不得留置施工缝,混凝土要振捣密实,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旁站监督,后浇带混凝土接茬部位要平整,浇筑后及时覆盖薄膜养护,防
止收缩裂缝,后浇带养护不少于28天。
第五条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混凝土浇筑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旁站监督,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混凝土必须保证连续浇筑,不得出现冷缝现象。旁站记录必须由旁站人签字备查。
第六条 地下室防水细部构造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验收,并留置验收记录。
第七条 地下室防水基层、防水附加层、防水层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并留置验收记录,对地下室外墙、顶板防水基层、防水附加层、防水层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报分公司技术科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地下室外墙防水基层还须按照规定报集团质量安全部验收。
地下室防水附加层铺贴除按规范要求外,还须在施工缝、后浇带、地下室车库顶通风采光井和混凝土结构裂缝处增设附加层。在施工缝、后浇带及突出地下室顶板结构部位涂刷聚氨酯涂膜防水,然后在沿施工缝、后浇带铺贴卷材防水附加层,卷材防水附加层必须超过混凝土接茬300mm以上,防水附加层两边100mm必须满粘收口,涂改性沥青密封膏,中间空铺,防水附加层必须交圈封闭,防水串水。对地下室结构局部裂缝部位,可在裂缝处涂刷10~20mm的抗裂胶(压敏胶),如裂缝较大时先进行灌浆堵漏处理,然后沿裂缝铺贴300mm宽防水附加层,中间空铺,两侧100mm满粘收口,并涂改性沥青密封膏。
第八条 屋面、三小间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浇筑,采取一次性浇筑、振实、找平、覆膜养护。三小间四周必须设置混凝土止水梁,门口必须设置混凝土挡水台。止水梁、挡水
台与结构结合严密、振捣密实。由技术主管负责检查验收。
第九条 对屋面女儿墙、楼梯间四周墙体、突出屋面的烟风道、管道等泛水部位在保温层施工前必须做圆弧处理,增设涂膜防水层。屋面防水基层、防水附加层、防水层验收同本规定第七条。
第十条 屋面、三小间在做找平层之前,穿过楼板的管道、烟风道等预留洞口必须凿毛处理、浇筑时不少于两次浇筑密实,进出三小间门口的管道穿越门口挡水台必须设置套管并进行柔性封堵处理,并在管道周围及卫生间防水阴阳角部位做圆弧处理,在此部位增设涂膜防水加强层,并进行蓄水试验,由安装项目、土建项目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土建项目部负责对防水找平层、防水层进行检查验收,并做泼水、灌水试验,自检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分公司技术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验收必须留置验收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 防水保护层施工严禁罐车、三轮翻斗车碾压防水层,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加强对防水层的保护,不得对防水层造成破坏,保护层施工必须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督,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与防水层之间加设20mm泡沫板,回填土施工应派专人旁站,分层压实,防止回填土下沉撕裂防水层。留置旁站记录备查。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有检查验收记录必须由责任人本人签字,报项目经理存档,项目经理对检查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和现场实体质量负责,必须对检查验收不定时抽查验证,在抽查验证部位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上签字,抽查比例不少于30%。
三、罚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为强制性管理规定,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为强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凡违犯不规定的,每发生一次将对项目经理处以500-1000元,施工负责人300-800元,技术负责人300-8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质量后果的,将加倍处罚,受集团处罚的,按集团处罚额度进行处罚。
天元建设集团十公司
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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