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4. 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6.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7. 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8.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1.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13.安全检查制度 14.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5.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6.新建、已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7.产品安全技术规定 18.有毒试药管理制度 19.总体应急预案
20.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操作规定 21.安全检查制度 22.安全例会制度 2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4.安全生产禁令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1-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4页 一、目的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特制订本文件。 二、范围
********有限公司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三、职责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公司安全管理员,各部门安全员。 四、内容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1.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在进行公司近期和长远的重大决策时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项目。任命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公司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符合有关要求,确保公司安全基础设施运行良好。
1.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工作,督促其它部门的管理人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3.成立公司安全委员全,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成员包括: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各部门的主管人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员。定期招开安委会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每一工作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研究改进措施,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1.4.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 1.5.在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均需按规定负责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1.6.明确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必要资源、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明确对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处理的要求,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明确
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
1.7.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和标准,对公司安全技术负责。审定公司各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
2.2.协助总经理作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定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作好召开公司安委会的准备工作,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2.3.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工作。 2.4.核准事故隐患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3.公司各部门主管人员职责
3.1.对分管范围内的劳动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本部门的安全设施运行良好。 3.2.核准本部门的安全教育计划,并安排实施。
3.3.督促本部门的科室、车间、班组作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作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3.4.考查本部门的科室、车间、班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组织制定落实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对危险化学品、有机溶剂、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3.6.明确对年度经营、安全、事故情况(调查、处理、上报)总结的要求。 3.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的工作 4.公司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4.1.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的方针,编制公司的年度、月度安全管理规划。 4.2.编制公司的年度、月度安全教育规划,收集各部门安全教育的要求,总体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
4.3.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联络,确保国家有关规定得到及时的贯彻执行。 4.4.做好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沟通、贯彻、实施工作。
编制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审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5.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4.6.主持重伤以上的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发生重伤、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应查看现场,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部门安全员
5.1.负责各级领导安排下达的安全工作。 5.2.督导实施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
5.3.每天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水电、生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5.4.定期监查消防、水电、生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操作记录,确保设施的使用和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5.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的行为。
5.6.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将统计数据上报安全管理员。 6.班组长安全职责
6.1.保证工艺要求的条件下按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要求,决定作业场所的布置。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操作地点保持整洁。 6.2.对本班组人员定期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6.3.负责组织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6.4.发生任何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管理员,并负责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应及时恢复原状),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6.5.切实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的规定。
6.6.每天结合生产任务,向员工进行安全交底,作好班组中巡回检查工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根据工艺要求和岗位操作法,对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冒险操作的行为应及时纠正,确保班组成员安全生产。
6.7.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负责对新调入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派专人指导其操作。 6.8.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7.各岗位操作人员职责
7.1.研发和质量控制人员岗位职责
7.1.1.研发和质量控制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7.1.2.使用试剂、溶剂、有毒试药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取用、配制,对操作后产生的残液、弃样、废弃物按规程处理。确保操作地点处于规定的区域内。 7.1.3.操作时应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
7.1.4.严格遵守实验仪器操作规程,避免人员的烫伤、灼伤及实验仪器的损坏。
7.2.生产人员岗位职责
7.2.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2.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
7.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7.3.仓储人员岗位职责
7.3.1.仓库重地禁止吸烟,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做好库区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7.3.2.负责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3.3.健全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尽早发现隐患。杜绝工作失误,避免造成物资被盗、失火、水潮、霉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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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2-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 二、 三、 四、
目的:建立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 职责: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生产部。 内容
1.教学中使用结合本企业实际编写的相应教材。 2.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三级教育对象: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转岗员工、培训和实习人员; 特种教育对象:从事特殊工作的员工、重要岗位操作工,如:多肽合成,裂解,离心蒸发,冻干,高效液相色谱&超滤,装瓶,工序检查等等; 日常安全教育对象:全体员工。 3.教育内容 3.1.三级教育
3.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责。主要内容如下: 3.1.1.1.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法规。公司的各级安全制度、规定和注意事项。
3.1.1.2.介绍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公司的一般防火、防爆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
3.1.1.3.介绍伤亡事故教训。 3.1.1.4.安全法规知识考核。
3.1.2.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主任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3.1.2.1.本车间的工作性质、使用原料性质、危险岗位及操作注意事项。 3.1.2.2.本车间安全防火、防中毒、防职业病、防工伤事故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作用和管理使用规定。 3.1.2.3.本车间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3.1.3.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3.1. 3.1.介绍本岗位的工艺特点、使用原料及中间体的性质、安全操作法、特殊情况的处理和急救方法。
3.1.3.2.介绍本岗位所有电器、设备、工具、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注意事项。
3.1.3.3.介绍本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3.1.4.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的员工,在上岗前应履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1.5.凡新员工或调动新岗员工,经“三级教育”后必须由车间主任指派专人进行包教,包教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2.特种教育
3.2.1.凡公司内从事特殊工作的员工,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经专项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该种工作。
3.2.2.凡公司内从事重要岗位操作工,如:多肽合成,裂解,离心蒸发,冻干,高效液相色谱&超滤,装瓶,工序检查等,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所在车间、部门自行组织,由工程部监督检查。公司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应按质量管理部提供的最新版岗位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专项教育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3.2.3.车间等部门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事故时,所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事故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使全部在岗员工都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5.三级教育及特种教育脱产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在平时进行。
6.三级教育及特种教育在上岗前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在平时进行。考核方式分为全员考核、专业培训考核、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等。
7.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使用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生产管理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班组长以上干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8.公司工程部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法规常识考核,考核成绩记录存档。凡考核不合格者,与当月个人收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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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3-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 目的:建立公司的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使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 二、 三、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生产部。
四、内容
1.工艺操作对象只能为本岗位操作人员。
2.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流程及指标,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 3.运行
3.1.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
3.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3.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3.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3.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4.开车
4.1.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4.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4.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生产部门的人员到场。
4.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5.停 车
5.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5.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5.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5.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5.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6.紧急情况的妥善处理,按步骤紧急停车,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泄露源,同时迅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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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生产要害岗位及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4-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页 一、 目的:建立公司的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使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化、规范化。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工作。 三、
职责: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研发部、生产部。
四、内 容
1. 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
2. 生产要害岗位包括:多肽合成,裂解,离心蒸发,冻干,高效液相色谱&超滤,装瓶,工序检查等等;
重大危险源包括:有溶剂存贮室,配液和缓冲液存贮室,裂解室,离心蒸发室。 3.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4.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抢险预案的实施措施和演练。 5.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的报批程序。
6.明确进入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必须实行登记制度(包括安全检查、维修、参观等,要有专人陪同)。
7.明确施工、检修作业时,要设监护人,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8.明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安装检测报警装置。 9.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报告制度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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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5-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 二、 三、
目的:建立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使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研发部、生产部。
四、内容 1.生产装置
1.1.厂房、建筑、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的要求。
1.2.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等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防中毒的要求。 1.3.在生产过程中,按危险化学品分类的要求设置监测报警系统并连锁,同时设置手动、自动控制系统。
1.4.输送易燃物料、放空易燃气体(蒸汽),输送惰性气体和助燃气体及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储存设备的安全防火防爆装置。
1.5.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的安全装置措施。 2.动火用火的管理
2.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2.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3.明确动火用火的审批程序,负责审批部门的职责及动火证的审批。 2.4.动火作业采取三级管理制,(1)特殊动火:指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2.5.明确动火证有效时间,动火的地点部位,采取的有效可靠措施。(取样,分析、气体吹扫、安全防火措施)
2.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化工班组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2.7.节假日及生产不正常情况下,动火应升级管理。 3.消防组织与设施
3.1.公司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3.2.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3.3.成立专职、义务消防组织。
3.4.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建立消防档案及档案内容。 3.5.明确消防检查要求。
3.6.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3.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3.8.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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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6-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3页 一、 目的:建立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使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化、规
范化。 二、 三、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生产部、研发部。
四、条件及资格
1.本企业的直接从事与危险化学试剂有关的实验项目操作的正式职工才有资格领用毒性化学试剂。
2.本企业直接从事实验化验分析项目操作的正式职工,在必须使用危险化学试剂做企业内部实验项目时,才有资格领用危险化学试剂。 五、内 容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生产、使用、储存的要求。
2.1.危险化学物品应按性质分别存放于符合该物品存放条件要求的危险品库中。 2.2.危险化学试物品应由二人以上负责保管,存放库、柜必须双人、双锁,,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
2.3.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员应每三个月一次向部门主管提供保管领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批号、进货数量、每次领用人姓名、每次领用时间、每次领用数量、用途、现存量等。
2.4.领用危险化学试剂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试剂领用申请单》,内容包括:领用化学物品名称、领用人姓名、部门、计算需要量(计算公式)、具体用途、领用时间、复检人姓名等内容。并报生产部部长批准后,方可请保管人员打开存放柜取用。
2.5.领用人在取用时应在助手和保管的监督下称配。
2.6.保管人在每一次取用后,应检核取用量与剩余量,并与总量相符,公式为: 本次取用前的剩余量=本次取用量+本次剩余量 总量=当前剩余量+历次取用量 上次剩余量=本次取用量+本次剩余量
2.7.领用后保管人必须填写申请领用单的领用栏。内容包括:保管人姓名、(所有保管员逐一签名)、试剂领用量、剩余量。由领用人确定签名后,将《危险化学试剂领用申请单》留档待查。 3.安全技术措施
3.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3.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个人防护措施
4.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2.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5.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 《应急预案》执行。
5.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5.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3.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5.4.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5.5.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6.装卸与运输的要求
6.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6.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6.3.装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有机溶剂、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6.4.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强氧化剂、易爆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6.5.温度较高区域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6.6.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7.报废处理
7.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7.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7.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7.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7-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6页 一、目 的:建立物资储存管理制度,使仓储物资妥善保管,防止差错、变质等问题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类仓储物资的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部长、仓库管理员、QA。 四、正 文: 1 仓储管理一般要求:
1.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危险品库、退货药品和不合格品存放间、特殊药品存放处、阴凉物料存放间。
1.2 所有物品均按物资类别分类(见《物料编码规程》)及分类仓库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一律存放在危险品库,不得存放在其他仓库内或临时存放。 1.3 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存放于阴凉物料存放间。
1.4 各仓库货位均由仓库管理员分别统一编组,货位号共由四位数组成,第一、二位为编组号,第三、四位为货位号。格式为NO××××。如NO0101,即该货物在第一组第1号货位上,再如NO1102,该货物在第11组第2号货位上; 1.5 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库及成品库均要划分“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并分别挂上状态标志牌: a.待检区——黄色牌,周围用黄色绳围栏; b.合格区——绿色牌,周围用绿色绳围栏; c.不合格品存放间——红色牌,周围用红色绳围栏。 1.6 1.7 1.8
仓库内应有足够的垫板或货架,使所有货物均放置在垫板或货架上; 应有防潮、防鼠、防虫的设施;
库内装有温湿度计,并分别于每日10时、15时各记录一次,见《仓库温
湿度记录》。 1.9
仓库的安全防范:
1.9.1库内均设有一定数量的消防栓,或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按消防有关规定执
行);
物资储存场所按规定安装电器设备。 1.9.2物资储存场所按规定实行动火审批。
1.9.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1.9.4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1.10 仓库,均不得放废弃物和其他杂物;特殊物品设专用库区存放,并双人双锁保管;
1.11 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封口签印,有方案的内包装材料及中、小盒等均应分别放置在存放专用柜或专用库内落锁保管,不得乱放,做到发放有记录,销毁有记录(详见《标签、说明书、合格证、中小盒等管理规则》。
2 仓储物品的保管:仓储物品是指已存放在仓库内的物品(包括已入库和未正式入库的):
2.1. 已入库的物品,按分类编码(见《物料编码规程》)准确登记入帐,未入库的做好到货验收记录,要求帐卡记录字迹清楚,帐卡物相符,并注明货位号; 2.1. 1固体物料和液体物料应分开存放。
2.1. 2易燃易爆危险品均存放在危险品库,有降温通风措施,专人加锁保管; 2.1. 3危险品仓库应该具有各项安全消防设施。 2.1. 4各种危险物品必须具有相应的明显标志。
2.1. 5危险品仓库不准带入火种;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2.1. 6危险品仓库内贮存物料时,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 2.1. 7搬运危险物料,必须小心轻放,不得相互碰撞。 2.1. 8危险品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和动用明火。 2.1. 9应该对危险品仓库内电源、电路每周进行检查—次。 2.2
仓储物品的保管:
2.2.1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物品分清批号(批次),堆码在同一组的同一货位上,批(批次)与批(批次)之间保持一定间隔;
2.2.2 堆码整齐,同一货位上的物品堆码的高度和宽度尽量做到一致;
2.2.3 外包装的品牌标签做到对外,便于检查,防止混乱;
2.2.4 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物品,堆码之间要保持0.5米以上的间距,以免差错;
2.2.5 已入库的物品,在同一品名、批号规格的物品的最前一个墩位挂上“货位卡”,写清品名、批号、规格、入库(出库)时间,结余数,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
2.2.6 对仓储物资要经常检查,做到不潮、不蛀、不混,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凡是规定要复检的西药原辅料,必须及时填写《申请检验单》请质保部复检(见《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期复验规定》),根据复检结果按有关规定执行。
2.3 仓储物品的盘点:
2.3.1 每月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进行盘点一次并填写好盘存报表; 2.3.2 每半年年末要求对所有库存的物品彻底盘点一次,并按要求填好盘存报表。年末盘点由财务、供应、仓储等方面的人员一起彻底清点;
2.3.3 不论月度、年度盘点,发现帐、卡、物不相符,应及时查清,如无法查清应如实汇报,以便及时正确处理。
2.3.4 仓储物品的发放领用,按《仓储物品的领用发放程序》执行。 3 物资验收入库程序:
3.1物资的验收应按厂生产技术科的质量制度,力求做到定点供应。 3.2各种计量器具要求符合厂计量制度。
3.3物资进库由仓库专人按货物凭证核对后,目检外包装是否完整,有否受潮、破损、虫害、标签是否与货物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拒收。
3.4如遇来物短件、少数或名称、规格、质量不符相应制度的,不应办理验收手续,应在两天内通知经办采购员,提货员(或科负责人)查明原因,(虽不办理验收手续,但对代管物资应妥善保管),经请示领导批准后,视情办理。
3.5同意收货的物料,仓库统一编号,并按进货顺序填写物料登记总帐和库存货位卡(详见物料编号制度)。
3.6物料在指定区域(待验区(黄)、合格区(绿)、不合格区(红))存放,标志明显,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物料请验单(急用物料及时填写)交质检部门按规定取样抽
检,检验合格后,凭供物单位的正式发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记帐。 3.7包装材料按厂生产计划收货,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经质量监督科检验合格才能验收入库。 4仓储物资的保管:
4.1按物资的不同材质、规格、性能、用途和形状等技术要求,进行科学合理摆放和码堆,要求人流物流线路清楚,库容整齐清洁,尽量标志明显,便于存放、取运和查验盘点,做好物资“十防”工作(防锈、防尘、防潮、防震、防腐、防磨、防疫、防爆、防变质、防漏电等),做到“三无”(无差错、无损坏、无丢失),“五清”(数量清、质量清、帐卡清、规格清、用途清),“四对口”(帐、卡、物、资金),以保证在库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4.2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危险品、特殊药品要专库或专柜隔离存放: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贵重物资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要求安全可靠,帐物相符。
4.3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按品种、规格专库专柜上锁存放。
4.4溶剂的包装实行专桶专用,不得混装,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合格后才能重新使用。
4.5库区应保持通风,除尘、整洁,控制温度、湿度等(温度30度左右,相对湿度60-75%),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4.6 仓库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堆货还要注意五距(灯距、顶距、墙距、柱距、堆距),并能执行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
4.7有贮存期限、易变质的物料及贮存一段时间须复检的物资,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详见物料贮存复检制度)
4.8各类物资的帐目要求清晰,日清月结,单据齐全,留存备查。保管员每月向供应科、销售科、储运科交月物资报表。
4.9仓库保管员对各项库存物资的质量和数量负有保管责任,无权外借、赊领、无权使用处理。 5物资的发放:
5.1各类物资的发放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制度、程序或定额制度。非生产物资由领料人员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经本部门主管审批后,报生产部部长核准签字后
领取。
5.2生产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用量按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发放。固定资产及专项工程(包括大修用)材料由生产部审核。日常维修用材料、生产事务用品、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由使用部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由行政办公室审批。仓库保管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负责物资按质、按量、按期发放。
5.3凡质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应登不合格台帐备查,由供应部处理,不得发放给车间使用。
5.4仓库发出物料要求包装完好,每件贴有合格证,并有化验报告单,标签或标志与物件一致,发料、送检、送料时要先进先出,称重计量。
5.5仓库保管员与领料员核对实物后发放,仓库保管员、领料人均应在领料单上签字。
5.6每次发料后,保管员要在库存货位卡上填清货物去向,结存情况,装在容器内的原辅料如分次领用,保管员应在该容器上标以领发清单,发料时应复核存量,如有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
5.7凡质量检验合格,但未办理发放验收入库手续的物资,可发放使用,但按财务要求需办理估价进仓手续。
5.8标签必须专人领取,限额发放,做好记录,实用数和发放数要核对无误,领、发人均应签字,已经印有批号的剩余标签,不得退回仓库,由专人负责及时销毁,做好记录,有关负责人应签字。 6物资的清查盘点:
6.1为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避免物资的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保持帐、卡、物相符,各仓库须认真做好物资清仓盘点工作。
6.2清仓盘点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物资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收、发有无错误,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安全设施和库房设备有无损坏等。
6.3仓库保管员须通过每日的物资收发,及时检查库存物资的帐、卡、物是否相符,并每月下旬对有动态的物资进行复查或轮翻抽查,实行永续盘点,按时月报。 6.4年底全面盘点,由财务部及生产部监督仓库保管员对仓库各项物资进行全面清点,若发现盘盈、盘亏必须分析原因,说明情况,如发现严重短缺和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清查出来的超储、呆滞物资,须建议厂部及有关部
门及时处理。
6.5凡属规定范围的库耗、路耗和损耗,由经办人书面报告各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保管员可按实际损耗数调整帐、卡,并报财务部。超过规定制度的储存损耗,由仓库保管员写出书面报告呈生产部部长,经同意后方可分别视情况予以处理。 7物资的退库规定:
7.l 各车间从仓库领取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设备、配件、五金、电器材料等,因故暂不使用,可在内部调剂使用的物资(不包括固定资产),通过内部结算调剂使用,可不办理退库手续。
7.2 确需退库的物资,应由退库部门填写“退库单”,按职责分工审查核实退库原因和责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出意见后,由退库部门按数按值填写红色领料单,仓库重新记帐。
7.3 车间印有批号的剩余标签不得退回仓库,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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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8-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5页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的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职责
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项安全管理员报告。
2.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
4.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 。
5.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6.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三、条件及资格要求
1.电工必需持证上岗,各专业电工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和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电工安规考试合格证”,并按期复审培训考试,复审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1.1.电工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防护安全用具必须齐全、合格。对电气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使用的绝缘防护用具,如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杆、验电器、遮栅、接地线、接地线、标示牌、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登高用具等,都必须齐全、符合要求,并严格执行外表检查周期和预防性试验周期,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1.2.进行停电检修作业时,应按规定停电,开关处要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确认无电,才能工作。
1.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应定期检修,裸露的带电体应安装在碰不
着的地方或设置安全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四、内容
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变电站、配电室所有电气设备的停供电、检修、预试操作,都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2.电气检修安全
2.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2.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 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2.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 进行作业。
2.6.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2.6.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 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6.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2.6.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2.6.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2.6.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2.6.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2.6.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千伏及以下的为 1.5米;10千伏以上的为3米。
2.6.8.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2.6.9.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明确对用电设备环境的要求。
3.1.在触电危险性不大的环境,可选用开启式配电箱和普通型电气设备;可是用二类电动工具或带有漏电保护的一类电动工具。
3.2.在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必须选用封闭式动力、照明箱(柜);使用二类电动工具。
4.明确电气设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的要求。
4.1.电气检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 4.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悬挂“设备运行中”
4.3.在变、配电设备运行时应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 5.电气运行安全
5.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 5.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5.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5.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
5.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5.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5.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 具。
5.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 中明确规定。
5.9.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 移和终结制度。
5.10.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片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 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5.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 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5.12.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5.13. 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5.13.1.采用调压稳流方法,保持恒流生产。 5.13.2.电槽初次启动电压要求低于极化电压值。 6.明确电气设备日常维护中应注意的问题。
6.1.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管理。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对所有的供、用电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不得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6.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不保障、不保换的电气设备。
6.3.供用电设备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所有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都必须做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在运行中绝缘击穿漏电伤人。 6.4.低压配电线路的“零线”必须重复接地。在低压配电线路较长或用电负荷
较集中的配电线路上,都要隔段在“零线”上做重复接地保护,以防零线断线三相负荷不平衡中性线零位电压中心点位移,使相线电压升高或降低过大而烧坏220伏的用电设备。
6.5.接地必须符合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零线重复接地,包括引线、接地桩、连接体的材料、截面积的选用、连接的可靠程度及阻值都必须符合现定要求。
7.明确对移动用电设备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7.1.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章,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7.2.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应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8.明确对特殊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8.1.有高度触电危险的环境,必须选用封闭式动力、照明箱(柜);使用三类电动工具。
8.2.针对防爆区或火灾危险的环境,必须选用隔爆型或防爆型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临时用电设备及一般电气设备。
9.临时用电须向有关部门提前报批,取得许可后方可使用。
9.1.临时用电提前五天前向供电局用电管理所提出申请。申报用电容量及用电时间,并在报告上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费托收帐号,经批准,取得许可证后开始使用。
9.2.严格按照规程中的临时用电要求去安装;安装漏电开关,以防漏电伤人。 9.3.临时用电预期超过6个月时,向供电局用电管理所办理延期用电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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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 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9-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3页 一、目的:建立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使此项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有章可循。
二、适用范围:********有限公司所有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的管理。 三、职责:生产部 四、内容
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3.生产中常用的安全装置主要有:防护安全装置、信号安全装置、保险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等是为了保证正常生产,预防人身、操作和设备事故必不可少的器件。它不仅要齐全有效而保证灵敏可靠,而且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核对,调试检验。 4安全装置管理内容
4.1防护用品管理必须根据选择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原则对防护器具进行选用与保管。
4.2防护用品的检查、校验、检测必须依据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 4.3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4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
5安全装置日常注意事项:
5.1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5.2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
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5.3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6.管理分工
6.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工程车间维修组负责管理。
6.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工程车间电器组负责管理。
6.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工程车间自控组负责管理。
6.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
6.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6.6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6.7办公区、厂区、人员通道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安全防护效果,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生产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7.1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使用;
7.2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安装防护装置;
7.3对安全防护装置、检测仪器、仪表定期检查、维修、校验,保证使用安全、可靠、精确;
7.4尘、毒易散的设备,采用密闭等防尘、防毒措施;
7.5因生产急需而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妥善安装,用后及时拆除;
7.6漏电保护器、避雷装置、手持式电动工具、防爆电器等装置,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安全认证标志。
8安全装置或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9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已报废或安全装置已损坏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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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0-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页 一、目的:建立安全检修管理制度,使此项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有章可循。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安全检修工作。 三、职责:生产部、维修人员。 四、内容:
1.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项目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项目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中应采取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止伤害等的安全措施。
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检修中遇特殊情况撤离现场,停止作业。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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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1-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目的:建立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使此项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有章可循。
二、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防尘防毒管理工作。 三、职责:生产部。 四、内容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公司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5.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担任组长。 6.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7.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8.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8.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8.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8.3.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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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2-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页 一、目的:建立厂区交通管理制度,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保证人员通道物流通道合理使用。
二、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三、职责:行政管理部。 四、内容:
1.明确厂区交通管理的责任部门。
2.明确各类道路通行(包括机动车行驶速度)、限行、禁行的标志及设置信号灯(铁路线、站台、跨越铁轨等)。
3.因施工占用厂区道路,应设置昼夜警示标志。 4.保持厂区内(包括厂门)道路、消防通道畅通。
5.厂区内各种管线架设高度、道路(包括铁路)两侧物资应堆放在安全距离。 6.公司车管理部门,要建立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7.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公司内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8.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不准违返规定在厂区内载人行驶或人、货混载的规定。
9.非机动车在厂区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应尽量靠右行驶。
10.行人在厂区内安全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尽量不停留,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11.设计厂区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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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检查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3-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监督检查车间各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发现危险征兆或不安全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对可能酿成重大隐患或污染问题,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上报。对不听劝阻、无视警告者提出处罚意见。对造成严重后果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内容:
1.综合检查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2.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安全检查表须由专人进行保存。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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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4-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目的:建立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使安全事故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有章可循。 二、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安全事故管理工作。 三、职责:总经理、生产部长、全体员工。 四、内容: 1.事故分类
1.1.人身伤害事故:指从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工作区域内发生的造成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员工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或损失工作日105日及以上的伤害。 1.2.火灾事故:指本公司工作区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1.3.爆炸事故:指本公司工作区域内发生的爆炸事故。
1.4.急性中毒事故:指本公司工作区域内发生的由于工作性有毒物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人体突发病变,处于危险状态,导致员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1.5.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本公司工作区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 2.明确事故管理分工。
3.明确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的部门。 4.明确抢险与救护需注意的事项。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立即处理险情外,还必须在知道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按下列程序迅速报告,发生火灾事故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先报火警。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汇报;事态仍在继续的,要随时报告。发生死亡人数3人以上
的特大事故,分管安全生产公司领导必须在2个小时内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明确责任划分。
7.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7.1.事故现场处理
7.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险情,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视事故严重程度,由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或公司领导直接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工作。
7.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总调度室、消防队、工人医院、保卫部等相关单位必须做好现场抢救、现场保护和警戒等工作。
7.1.4.事故发生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总调度室必须对事故做好详细记录。
7.2.事故调查处理
7.2.1.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及事故大小必须按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7.2.1.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7.2.2.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或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合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7.2.3.发生火灾事故时,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2.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事故调查分析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填报《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7.2.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并对事故记录、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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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5-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页 一、目的: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使此项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有章可循。 二、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三、职责:行政管理部、生产部。 四、内容:
1.符合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要求.
2.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作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3.明确有关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宣传教育、图书资料、教材等。 4.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5.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生产副经理审核。 6.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资料来源、设计单位及负责人、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竣工或投产日期。
7.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3个月,正常后,在生产厂长领导下,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8.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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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同时”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6-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目的:建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使此项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章可循。
二、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工作。
三、职责:总经理、工程部。 四、内容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2.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2.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2.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2.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2.2.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2.2.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2.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2.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生产办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有成熟的工艺方法,可靠的安全措施,设备选型和建筑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标准,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5.竣工验收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参加,有关设施达到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成功方可验收。
6.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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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产品安全技术规定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7-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5页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的产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所用物料的安全要求 1.哌啶 1.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2mg/m3。 1.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1.2.1.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1.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3.防护措施
1.3.1.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1.3.2.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1.3.3.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1.3.4.手防护:戴防苯耐油手套。
1.3.5.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4.急救措施
1.4.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1.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1.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1.4.4.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1.4.5.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 2.乙醚 2.1.环境标准
空中最高容许浓度为500毫米/立方米。 2.2.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 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2.3.防护措施
2.3.1.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带防毒口罩。高浓度环境中,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2.3.2.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2.3.3.身体防护:穿相应的防护服。 2.3.4.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2.3.5.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2.4.急救措施
2.4.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 2.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4.3.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2.4.4.食入:误服者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2.4.5.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3.乙腈 3.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3mg/m
3
饮用水源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5.0mg/L 3.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3.2.1.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3.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2.3.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3.3.防护措施
3.3.1.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毒物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自给式呼吸器或通风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3.3.2.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3.3.3.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3.3.4.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3.3.5.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3.4.急救措施
3.4.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3.4.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3.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3.4.4.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3.4.5.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4.甲醇 4.1.环境标准
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260mg/m3。 4.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4.2.1.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4.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3.防护措施
4.3.1.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4.3.2.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4.3.3.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4.3.4.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4.3.5.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4.4.急救措施
4.4.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4.4.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4.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4.4.4.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4.5.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4.4.6.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5.苯甲醚 5.1.环境标准
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5.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5.2.1.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5.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3.防护措施
5.3.3.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 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5.3.3.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5.3.3.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5.3.3.手防护:戴防苯耐油手套。
5.3.3.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5.4.急救措施
5.4.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5.4.1.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5.4.1.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5.4.1.食入:饮足量水,催吐。就医。 6.醋酐 6.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20mg/m
3
6.2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合理通风,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能减慢挥发(或扩散),但不要对泄漏物或泄漏点直接喷水。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最好不用水处理,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废弃物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6.3.防护措施
6.3.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6.3.2.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6.3.3.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6.3.4.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6.3.5.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6.4.急救措施
6.4.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6.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6.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6.4.4.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6.4.5.灭火方法: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7.二甲基甲酰胺 7.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10 mg/m3。 7.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7.2.1.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7.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2.3.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废料溶于易燃溶剂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碱洗涤器除去有害成分,从纤维沉降槽和聚氯乙烯反应器的洁净溶剂中回收N,N-二甲基甲酰胺。 7.3.防护措施
7.3.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7.3.1.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7.3.2.身体防护:穿化学防护服。 7.3.3.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7.3.4.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 7.4.急救措施
7.4.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7.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7.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7.4.4.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7.4.5.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7.4.6.灭火方法: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8.二氯甲烷 8.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50mg/m
3
饮用水源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0.02mg/L 8.1.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度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8.1.1.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勘察不烯材料吸附或吸收。
8.1.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控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8.1.3.废弃物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废料同其他燃料混合后焚烧,燃烧要充分,防止生成光气。焚烧炉排气中的氮氧化物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8.2.防护措施
8.2.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柚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8.2.2.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8.2.3.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8.2.4.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8.2.5.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沐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8.3.急救措施
8.3.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8.3.1.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8.3.1.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8.3.1.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8.3.1.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 9.苯酚 9.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5mg/m3 9.2.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9.2.1.小量泄漏: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
9.2.2.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9.3.防护措施
9.3.1.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9.3.2.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9.3.3.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9.3.4.身体防护:穿透气型防毒服。 9.3.5.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9.3.6.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9.4.急救措施
9.4.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9.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9.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9.4.4.食入: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9.4.5.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10.间甲酚 10.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5mg/m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5mg/L。 10.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
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10.2.1.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
10.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0.3.防护措施
10.3.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10.3.2.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10.3.3.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10.3.4.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10.3.5.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0.4.急救措施
10.4.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10.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10.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10.4.4.食入: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10.4.5.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1.乙二硫醇---EDT 11.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1mg/m3。 11.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
:
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11.2.1.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11.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1.2.3.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经过碱溶液洗涤处理。
11.2.防护措施
11.2.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必要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11.2.2.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11.2.3.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11.2.4.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11.2.5.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1.3.急救措施
11.3.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11.3.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11.3.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11.3.4.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11.3.5.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11.3.6.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2.三氟乙酸 12.1.环境标准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2mg/m3。 12.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12.2.1.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将地面洒上苏打灰,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12.2.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2.3.防护措施
12.3.1.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或自吸式长管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12.3.2.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12.3.3.防护服:穿橡胶耐酸碱服。 12.3.4.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12.3.4.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2.4.急救措施
12.4.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12.4.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12.4.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12.4.4.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12.4.5.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穿全身防护服。灭火剂:干粉、砂土。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 13.二异丙基乙基胺---DIEA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5mg/m3。 13.1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应急处理人员戴自
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喷水雾可减少蒸发。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13.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或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定期体检。 13.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三、产品简介。 1.名称 西夫韦肽 2.物化性能
白色粉沫,晶体,易溶于水,分子量4727+5,无毒无害。 3.用途
用于针对HI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 4.原料药工艺流程图
程图
混和 溶媒 原料 溶媒 配制 称量 储罐 真空干燥 裂解 旋转蒸发 过滤 肽合成仪 称量 合成 纯化 检验合格 冻干 冷储 全项检验合格
一般区 100 级区
主要设备:肽合成仪、真空干燥机、旋转蒸发机、HPLC层析柱、冻干机。
5.注射用西夫韦肽工艺流程图
注射剂用西夫韦肽生产流程图
饮用 水 离子交换
纸盒 纸箱 胶塞 西林瓶 原料 辅料 惰性 气体 清洗 理 瓶 配 制 纯化 水 干燥灭菌 洗瓶 干燥灭菌 冷却 过 滤 检验合格 冷却 多效蒸馏 过滤 灌 装 冻干 过滤 注射 用水 10000级区域 轧盖 铝盖 挑选 包装 入库待验 全项检验合格 签发放行单 主要设备:洗瓶机、胶塞清洗机、灭菌柜、烘干灭菌隧道、灌装机、冻干机、轧盖机、工艺用水制备系统、空气净化系统。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有毒试剂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8-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3页 一、 目的:规定毒性化学试剂购置、储存和领用管理制度,保证有效的执行
有关法规,保证人员和产品的安全。 二、 三、 四、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有毒试剂的管理工作。 责任:质保部部长、QA人员、QC人员、研发人员。 内容:
1毒性化学品的购置:
1.1质保部和研发部QC人员、研发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向部门主管人员提出购置毒性试剂或药品的申请,填写《危险化学试剂请购申请单》,内容包括:用途、数量、包装要求等内容,经质保部部长核准后,化验室才予办理购置手续。 1.2毒性试剂或药品一次的请购量不得超过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年的使用量。
2毒性化学品的储存
2.1毒性化学品的贮存由专人负责。该负责人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专业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2毒性化学品应单独贮存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远离实验室、办公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2.3化学试剂贮存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性能,通风良好,室温一般以5-25℃。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2.4毒性化学品应按性质分别存放于符合该试剂存放条件要求的专用存放柜中。 2.5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2.6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2.7毒性化学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柜门坚固且朝外开。
2.8毒性化学品要避免阳光直射,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需避光的试剂和试液要用黑色纸包装或棕色瓶盛装。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
2.9毒性化学品应由二人以上负责保管,存放柜必须双人、双锁,,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
2.10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 ,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2.11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2.12凡因化验需要配置的各种毒剧试液时,必须经双人复核,每次使用均应登记签字,作到帐、物相符。
2.13毒性化学品的保管员应每三个月一次向部门主管提供保管领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试剂名称、批号、进货数量、每次领用人姓名、每次领用时间、每次领用数量、用途、现存量等。
2.14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
2.15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2.16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 3毒性化学品的使用
3.1本企业直接从事实验化验分析项目操作的正式职工,在必须使用危险化学试剂做企业内部实验项目时,才有资格领用危险化学试剂。
3.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3.3领用危险化学试剂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试剂领用申请单》,内容包括:领用
化学试剂名称、领用人姓名、部门、计算需要量(计算公式)、具体用途、领用时间、复检人姓名等内容。并报质保部部长批准后,方可请保管人员打开存放柜取用。
3.4领用人在取用时应在助手和保管的监督下边称边配。
3.4.1保管人在每一次取用后,应检核取用量与剩余量,并与总量相符,公式为: 本次取用前的剩余量=本次取用量+本次剩余量 总量=当前剩余量+历次取用量 上次剩余量=本次取用量+本次剩余量
3.4.2领用后保管人必须填写申请领用单的领用栏。内容包括:保管人姓名、(所有保管员逐一签名)、试剂领用量、剩余量。由领用人确定签名后,将《危险化学试剂领用申请单》留档待查。
3.4.3《危险化学试剂领用申请单》应保存5年或该批试剂用完后两年。 3.5个人防护措施
3.5.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3.5.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5.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5.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5.5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 《应急预案》执行。 4毒性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弃样的处理
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由质保部门强制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按规定方法消除其毒性后在销毁处理。
4.2弃样、残液等,由化验人员化验完毕后交QC主任汇总并报质保部统一进行裂解处理,经充分稀释后排放。
4.3超过有效期的毒性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二00六年六月
********有限公司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厂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天津市政府、保税区管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应急预案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厂区安全,实现我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员工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应急救援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为主、属地管理和部门处置。建立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公司、车间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体系。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征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包含了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它会造成人员多名伤亡、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
人的操作失误和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重要原因。
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如果做的不好,也有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职业中毒、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燃气、供热等方面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原有同事故相对应的应急预案,自动转为配合预案。
二.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织机构 1.专项指挥部
总指挥: —————— 副总指挥: —————— 成员: —————— 2.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 副总指挥: —————— 执行指挥: —————— 3.日常应急救援办公室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组,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4.应急救援专家组
根据各种设备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组建两类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别组建承压类设备和机电类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5.应急救援保障部门
财务部、供应部、人力资源部为《公司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保障部门,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 (二)属地单位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管理组、各车间、仓库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相应救援组织,统一纳入《公司总体应援预案》体系中;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信息畅通、指挥灵活的系统。 (三) 事故现场组织系统
1.现场指挥部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分管安全生产管理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长,生产管理组组长任副总指挥长,属地单位、车间和公司负责人任执行指挥。
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研究、制定可行性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持与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讯联络,并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现场应急处理专业组织
(1)抢险组:以属地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为先导,由专家组派员指导抢险救援,视事故发展趋势,调集其它属地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直至天津市专业救灾队伍。
(2)安全保卫组:由生产管理组派员,保护事故现场,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员,对需要采集证据的物品,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像;维护交通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3)后勤保障组:由供应部和财务部派员,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急用物资采集及交通工具的调配。
(4)医疗救护组:由研究中心组成,到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或护送转院。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派员,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家属的情绪,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6)事故调查组:由指挥部派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专项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一)组织全公司各部门落实《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控制事故,力争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
(三)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四)当事故发展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五)组织事故调查;
(六)定期组织《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四.日常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一)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启动《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调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属地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生产管理组。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二)日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向国家质检总局事故处理中心和市安委会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向市安委会、区安委会报告。
(三)根据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成员单位及现场组长、副组长,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四)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种类、特性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发生。要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设备、器具组织安全转移。
(五)现场指挥部到达后,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听取专家组建议,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现场应急处理专业组织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六)对于事故还在扩大,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按照公司的总体应急预案,
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七)当事故诱发的次生、衍生危害被基本消除时,现场指挥部报请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转入事故善后处理阶段。 六.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属地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险的每个人都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现场保护程度的好坏,对查找造成事故的可靠证据,对事故原因作出科学公正的分析,分清责任,提出今后防范措施或建议,至关重要。 七.组织事故调查
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做到事故调查坚持实事求是,事故处理要坚持 “ 四不放过 ”原则,即:
l.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3.公司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八. 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的人员,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物资保障
(一)应急救援所需救援物资、车辆,由公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一调配。 (二)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公司财务先行垫付。 十.应急处理校内电话
公司紧急报警服务电话:—————— 设在生产管理组 “24小时开通”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警服务电话:—————— 设在生产管理组 “上班时间开通”
十一.本应急预案每两年演练一次,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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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 操作规定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19-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页 一、目 的:掌握和遵循安全生产操作规定。 二、适用范围:车间生产操作人员。 三、责 任 者:车间生产操作人员。 四、程 序:
1 水不能直冲电器设备、电线,电器要接好地线,不得自行拆电器开关等。 2 操作间未经允许不得动火,并严禁吸烟。 3 掌握常规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 4 生产区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5 生产中如发现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停止作业,在未找到故障原因又未修好前,不准强行使用。
6 停用电器设备必须将开关闸关闭,下班要关掉总闸阀。 7 使用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
8 打扫卫生时,手不能接触灯头上的金属。
9 设备使用时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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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检查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20-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2页 一、目 的:为了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整改的要求等,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安全检查。 三、责 任 者:主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员。 四、正 文: 1 基本要求
1.1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防范和整改隐患。
1.2 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专业检查、重点部位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3 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计划,成立由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进行检查工作。
1.4 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目的、要求、内容有所侧重,进行查制度、查隐患。
1.5 各级检查组和人员的职权:
1.5.1 监督检查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 1.5.2 监督检查本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1.5.3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1.5.4 发现危险征兆或不安全因素,提出防患和整改意见。 2 组织与形式
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各车间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专业人员进行。
2.2 车间级安全检查,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等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并由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意见。
2.3 专业安全检查,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等工
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并由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意见。
2.4 季节性安全检查,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电、防风、防冻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性检查。
2.5 节日前安全检查,有关部门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和国庆几个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2.6 车间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生产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情况应作好记录,必须汇报的还应汇报。 3 整改
3.1 对查出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3.2 所有的隐患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逐步解决。
3.3 对较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员作出整改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发出,交于整改部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和负责处理。整改报告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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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例会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21-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1页 一、目 的:为了规定安全例会内容、参加对象和开会周期等,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安全例会的管理。 三、责 任 者:办公室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 四、正 文: 1 例会类别与周期
1.1 公司级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厂办主持。
1.2 车间、(科室)安全例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由车间,(科室)负责安全的领导主持。
1.3 班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组安全员主持。 2 参加人员
2.1 公司级安全例会,各车间(部门)负责安全的领导,公司级和车间(科室)安全员。
2.2 车间(科室)安全例会:车间(科室)领导、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
2.3班组级安全例会:班组全体成员。 3 例会内容
3.1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2 学习传达本系统和外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以及典型事故案例。
3.3 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3.4 布置下个月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 3.5 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4 例会形式
4.1 安全例会以召开会议为主(包括事故现场分析会议)。 4.2 到兄弟单位学先进经验。
4.3 开展安全生产智力竞赛或安全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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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22-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3页 一、目 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部、质保部、工程部及公司各部门。
三、责 任 者:主管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操作工人。 四、正 文: 1基本原则
1.1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1.2实行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1.3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
1.4安全工作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 2基本要求
2.1实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2各部门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
2.3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完善和修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法。
3.责任:凡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劳动保护法规造成伤亡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4.1每年安全教育(集中培训)不少于二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4.2新到职工,所在部门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分派到有关班组。新职工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3各部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要布置安全工作。
4.4严格要求操作者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4.5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 5防止混药、差错、异物混入事故的发生:
5.1同一工作室不得同时生产品名不同,或同品名不同批号和不同规格的产品,外包室生产不同批号、不同规格的产品时要有有效的隔离。
5.2容器内无盛装单的物料不得使用,必须查清原因,必要时经化验确认。 5.3储存间、中间站所存的物料均要有状态标志。
5.4所有物料的内包装均要扎紧袋口、容器加盖,防止异物混入。 5.5所有的物料称量、计算均要按《复核制度》进行复核。 6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6.1操作人员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2机器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3机器上的安全防护设备必须按要求安装,否则不得开机。 6.4发现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
6.5运行中的设备万一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关闭总电闸,防止故障漫延。 6.6电器出现问题时必须找电工来检查维修,没有电工执照者不得从事电器维修。 7消防安全要求:
7.1严禁明火,各部门如必须用火,需经批准。 7.2严禁吸烟。
7.3生产用电炉要专人看管,严禁用电炉烧水、烤火。 7.4中途停产或法定休息日,各部门均要关闭总电闸。 7.5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7.6万一发现火警要立即关闭电闸,采取灭火措施,必要时立即拨打119报火警。 8事故的处理程序:
8.1生产或工作现场发生事故:
8.1.1在场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漫延造成更大损失。
8.1.2在事故停止后,要保留现场,以便查找原因。
8.1.3事故所在部门要立即报告事故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事故情况后,一般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门处理,重大事故必须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处理。 8.2不论大小事故均要召开分析会:
8.2.1一般事故由所在部门或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会。
8.2.2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主管部门调查后向总工办写出书面报告,由总工办组织召开分析会。
8.2.3无论大小事故发生都要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a、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b、当事人和其他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c、没有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 8.2.4事故分析会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题目 制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单位 安全生产禁令 GMP办 审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编码:PM-MS-003-00 批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第1页 共3页 一、目 的:为了保证正常生产与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所有员工。 三、责 任 者:各部门负责人。 四、正 文:
1 生产厂区通用禁令
1.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2 严禁安全教育不合格的职工上岗。
1.3 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上岗。 1.4 严禁职工饮酒上岗。
1.5 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 严禁阻塞消防通道。 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禁令。 2.1 严禁吸烟、禁带火种。
2.2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钉的鞋靴。
2.3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易燃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 2.4 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器具。 2.5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
2.6 严禁设备、管道无静电接地和跨接装置。 2.7 严禁日光爆晒易燃、易爆物料。 3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禁令。
3.1 严禁不按规定手续办理剧毒物质的保管、领取和使用。 3.2 严禁使用的容器未标明警示牌和未定置存放。 3.3 严禁无防备措施和未配备应急抢救器具。 4 建(构)筑物禁令
4.1 严禁随意改变建(构)筑物的原设计结构和设计规定的使用条件。
4.2 严禁随意增加建(构)筑物荷载。
4.3 严禁随意在建(构)筑物楼面、屋面、墙面上打洞。
4.4 严禁任意碰撞和损坏建(构)筑物的围护结构、楼梯、栏杆、盖板等各类防护设备。
4.5 严禁任意碰撞和损坏建(构)筑物的防水、防火、防腐蚀、防震、避雷等设施。
4.6 严禁在与生产工艺技术不相适应的厂房内违章生产。 4.7 严禁在危房内强行生产。 5 机电设备禁令
5.1 严禁使用不可靠的安全保护、信号保险装置。 5.2 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运转。
5.3 严禁在设备的转动部位穿越、跨载、传递物件和擦洗、触动转动部位。 5.4 严禁使用没有漏电保护装置的手持电动工具。
5.5 严禁在带压、带电、易燃易爆的管道、设备和受力构件上施焊。 5.6 严禁无安全措施进行设备检修。 5.7 严禁启动未经验收合格的检修设备。 6 压力容器禁令
6.1 严禁使用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压力容器。 6.2 严禁使用安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
6.3 严禁使用安全附件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压力容器。 6.4 严禁超温超压使用压力容器。 7 气瓶禁令
7.1 严禁日光爆晒气瓶。 7.2 严禁抛滚、碰撞气瓶。
7.3 严禁气瓶靠近火源或其它高温热源。
7.4 严禁可燃、助燃气瓶接触明火,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7.5 严禁气瓶接触油及腐蚀性物料。 7.6 严禁使用色标不清又未经分析的气瓶。 8 机动车辆禁令
8.1 严禁无证驾车。 8.2 严禁酒后开车。
8.3 严禁超速行驶,空档溜车。 8.4 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8.5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8.6 严禁超高、超长、超宽、超重装载行车。 9 动火作业禁令 9.1 严禁无动火证动火。
9.2 严禁不与生产系统联系私自动火。 9.3 严禁清洗、置换不合格动火。 9.4 严禁不清除周围易燃物动火。
9.5 严禁无防范措施、消防器材及无人监护动火。 9.6 严禁在无可靠措施的大风天气和雨天室外焊接。 9.7 严禁电焊作业二次线搭在工艺管线上。 9.8 严禁焊具沾油污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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