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教师竞聘上岗的
暂行规定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早日实现把我校做大做强做优的宏伟目标,我校决定2007—2008学年度继续在全体教职工中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总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工作业绩起决定性作用。
一、教职工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办法
1.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2007—2008学年度各级部、处室所需岗位职数。
2.学校聘任处室、年级部主任。年级部主任聘任学科组长、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处室主任聘任科室工作人员。
3.聘任依据。教师以2006—2007学年度教育教学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教师个人职业道德操守;教工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个人的职业道德操守。
4.教职工聘任顺序: 高三、高二、高一、各处室。
二、教师择优聘任的有关具体要求
1.高二跟上高三的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50%;高一跟上高二的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80%。
2.教师跟班走的主要依据是教育教学成绩,但担任班主任以及在同学科教师中担任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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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或较多教学班任务的教师要酌情考虑。
3. .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原则上只能在高一任教。高一级部主任聘任教师时,对新毕业的大学生应优先考虑。
4.各级部所聘任的学科组长、班主任需报经学校批准。
三、下列人员不在聘任范围之内或自动实行留级
1.连续三次考试在同系列教师中排名列倒数第一,且超过规定分差。
2.学校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教师教学情况问卷调查,学生意见过大,满意率过低的教师不得参加高一年级的竞聘,只能留级。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或未经学校批准计划外生育的。
4.教学常规检查不及格的。
5.一学期内,请事假超过20天或请临时假累计超过5天的。
6.完不成教学任务,造成较坏影响的。
7.因工作失职,被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对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
8.违反《市二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经多次教育,但不思改悔的。
四、关于落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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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部聘任结束后,未被聘用的教师实行转岗。转岗教师可参加级部干事竞聘或参加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或其他科室干事的竞聘。如竞聘再次失败,则自动转为待岗教师。待岗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比准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工作。但工作期间只发课时补贴150元(包括全勤奖50元)
待、转岗教师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争取参加下学年(或学期)教师岗位的竞聘。如第二年仍未被聘任,可在科室再工作一年,第三年继续参加教师岗位的聘任,如再次落聘,则需调离二中。
五、处室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办法及待遇
学校聘任处室主任、副主任。主任聘任干事。主任聘任的干事需报经校长批准,必要时全校统一协调安排。原处室干事可参加任何岗位的竞聘。落聘干事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重新上岗后每月拿固定补贴150元(包括全勤奖50元)。
六、本《规定》之解释权归学校。
七、本《规定》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200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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