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贵港市平南县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暂名)的批复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贵港市平南县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暂名)的批复

来源:意榕旅游网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贵港市平南县华中师范大

学附属学校(暂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港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21.11.30

• 【字 号】贵教复〔2021〕94号 • 【施行日期】2021.11.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贵港市平南县华中师范大学附属

学校(暂名)的批复

广西翔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申请筹设贵港市平南县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的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规定,同意筹设“贵港市平南县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暂名,如遇国家调整不能使用此名,须按要求另核名)”,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筹设办学地址为贵港市平南县上渡街道柘畲村,拟任法定代表人为杨玲,拟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中,办学内容为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的规定,拟办学校要在批准筹设后,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建设有关手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达到正式设立的标准要求,并在三年内向我局提交正式设立的申请。学校筹设期间,不得宣传招生。

请平南县教育局协助做好学校筹设的有关工作,督促学校加快建设,尽快达到正式设立的标准要求。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