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 查明各项物品、材料、固定资产的可用程度,以达到有效利用资产的目的。
1.2 核对现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与账上记载数目是否一致,以把握公司资产的准确性。
1.3 为下期的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1.4 最低存量与最高存量的把握。 1.5 不良品、呆滞品的发现。
1.6 确定各项资产的真实价值,以利成本的计算。
2.盘点范围 2.1 材料 2.2 在制品 2.3 半成品 2.4 成品
2.5 物料消耗品(以制造费用入账的物料消耗品)。 2.6 低值易耗品 2.7 固定资产 3.职责
3.1 盘点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厂长担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主导指挥盘点工作。
3.2 初盘: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人员,按3人1组进行编排。 3.3 复盘:由盘点委员会拟定复盘人员名册,按3人1组直行编排,其中应有原初盘人员1人在内进行指引。
3.4 抽盘:由财务、审记部门及各部门主管2人1组进行编排,进行抽查具体名册由盘点委员会拟定。
4.实施时间
4.1 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6月30日及12月31日。 4.2 盘点之日全厂停工一天。
4.3 盘应于盘点日上午11:00前完成,复盘应于当天下午4:00前完成,抽盘应于当于晚上7:00前完成。 第 2 页
5.盘点前准备及注意事项。
5.1 各部门应于一个月前提报盘点需求数量(包括可能损耗数量),总务部门应提前两周采购备齐。
5.2 各部门应召开准备会议,拟制盘点计划、初盘人员名册等。 5.3 拟培训计划进行盘点培训。
5.4 各部门应于一周内陆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对盘点困难较大的部分可以提前一周预盘。 5.5 盘点票颜色区分为:
5.5.1 材料、半成品、成品、在制品为白色。 5.5.2 物料消耗品为蓝色。 5.5.3 低值易耗品为黄色。 5.5.4 固定资产为红色。
5.6 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物料消耗品:
5.6.1 盘点前一周通知各供应商盘点日当天停止送货,通知客户当天停止出货。
5.6.2 所有账目应在盘点前一天完成。
5.6.3 进货待处理未入账之物品位置于进货待处理区,不列入盘点。
5.6.4 呆滞废料应事前予以分开。
5.6.5 生产线于盘点前一周内将所剩的物料全部整理陆续退仓,已经出仓而未经使用的材料应办理退仓手续。
5.6.6 生产线停工后,应进行清线工作,即将停工后生产线上所有在制品完工,不允许生产线上残留在制品,然后进行整理整顿工作。
5.6.7 已完成的在制品应于盘点日前入仓。 5.6.8 生产线盘点的项目还包括: A.暂时无法维修好之在制品。 B.各试验室的成品、半成品。 5.7 固定资产:
5.7.1 各固定资产应于盘点前一天由使用人员擦拭清洁,并
将盘点票附挂其上。
5.7.2 账外资产或闲置设备均应于盘点票上注明。 5.7.3 已报废之固定资产应于一周内整理至指定区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