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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盘点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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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盘点管理办法范文

1.目的

1.1 查明各项物品、材料、固定资产的可用程度,以达到有效利用资产的目的。

1.2 核对现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与账上记载数目是否一致,以把握公司资产的准确性。

1.3 为下期的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1.4 最低存量与最高存量的把握。 1.5 不良品、呆滞品的发现。

1.6 确定各项资产的真实价值,以利成本的计算。

2.盘点范围 2.1 材料 2.2 在制品 2.3 半成品 2.4 成品

2.5 物料消耗品(以制造费用入账的物料消耗品)。 2.6 低值易耗品 2.7 固定资产 3.职责

3.1 盘点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厂长担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主导指挥盘点工作。

3.2 初盘: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人员,按3人1组进行编排。 3.3 复盘:由盘点委员会拟定复盘人员名册,按3人1组直行编排,其中应有原初盘人员1人在内进行指引。

3.4 抽盘:由财务、审记部门及各部门主管2人1组进行编排,进行抽查具体名册由盘点委员会拟定。

4.实施时间

4.1 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6月30日及12月31日。 4.2 盘点之日全厂停工一天。

4.3 盘应于盘点日上午11:00前完成,复盘应于当天下午4:00前完成,抽盘应于当于晚上7:00前完成。 第 2 页

5.盘点前准备及注意事项。

5.1 各部门应于一个月前提报盘点需求数量(包括可能损耗数量),总务部门应提前两周采购备齐。

5.2 各部门应召开准备会议,拟制盘点计划、初盘人员名册等。 5.3 拟培训计划进行盘点培训。

5.4 各部门应于一周内陆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对盘点困难较大的部分可以提前一周预盘。 5.5 盘点票颜色区分为:

5.5.1 材料、半成品、成品、在制品为白色。 5.5.2 物料消耗品为蓝色。 5.5.3 低值易耗品为黄色。 5.5.4 固定资产为红色。

5.6 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物料消耗品:

5.6.1 盘点前一周通知各供应商盘点日当天停止送货,通知客户当天停止出货。

5.6.2 所有账目应在盘点前一天完成。

5.6.3 进货待处理未入账之物品位置于进货待处理区,不列入盘点。

5.6.4 呆滞废料应事前予以分开。

5.6.5 生产线于盘点前一周内将所剩的物料全部整理陆续退仓,已经出仓而未经使用的材料应办理退仓手续。

5.6.6 生产线停工后,应进行清线工作,即将停工后生产线上所有在制品完工,不允许生产线上残留在制品,然后进行整理整顿工作。

5.6.7 已完成的在制品应于盘点日前入仓。 5.6.8 生产线盘点的项目还包括: A.暂时无法维修好之在制品。 B.各试验室的成品、半成品。 5.7 固定资产:

5.7.1 各固定资产应于盘点前一天由使用人员擦拭清洁,并

将盘点票附挂其上。

5.7.2 账外资产或闲置设备均应于盘点票上注明。 5.7.3 已报废之固定资产应于一周内整理至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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