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xxxx 住所: 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告: XX,男,汉族,1949年10月28日出生 身 份 证号码 :xxxxxxx 住 址 : xxxxxxxx 联 系 电 话:xxx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_____元(从 __年
__月起暂计至 2019年__月);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违约金暂计为___ 元(滞
纳金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暂计至2019年___月止,最后计算至被告支付完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之日止);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公摊水电费合计为___元(从
____年__月起至2019年__月);
以上合计为____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与xxxx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1、原告为xxx提供物业服务,规定了原告有权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取标准;2、第七条约定:物业服务费按季度缴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的物业服务费,在每季15及以后视为逾期交纳,每逾期一日应按欠费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被告购买xxx号楼xxx室,且原告已出具交付通知书证明被告已实际接受该房屋。被告应当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但___年___月份以后被告以种种理由不予缴交物业服务费、滞纳金、水电公摊。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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