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丝芒复 萱理 cH盯vA RE舡Es 丁E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研究 李新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一、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不应纳入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查询工作中,我 们不断收到已经被司法机关两审终结,被各级信 访部门处理、复查、复核完毕的,历史遗留的,落 实政策的以及早已有定论的积案。这时它们又变 换了形式,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方式出 现。 1.政府信息涵义。2008年5月颁布的《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第2条开宗明义指 出:“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 保存的信息”。 2.政府档案涵义。 案法》第2条规定:“本 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 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 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 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 的历史记录”。 3.房地产权属登记资料档案具有政府档案 属性。建设部令第i01号((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 管理办法》第3条指出:“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 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 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 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 组成部分”。第25条:“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防止房 地产权属档案的散失、泄密”。以上说明,房地产 权属登记资料档案具有政府档案属性。 4.政府信息与政府档案二者区别。一是房地 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作为政府档案的一部 分,虽然在获取状态下具备政府信息特征,但关 键的区别在于其已经完成了从政府信息到政府 档案的转化过程。主要因为,政府信息的最终命 运是档案。虽说,政府信息和档案不过是同一事 物在不同运动阶段上价值形态变化的体现,从政 府信息到政府档案的转化过程要经过数十年时 间,需要经过归档、确定密级、保管期限、从业务 部门移交机关档案室、移交档案馆等过程,但是, 一旦完成了政府信息向政府档案的转化过程,就 意味着政府信息不再是《条例》意义上的政府信 息,而是《档案法》意义上的政府档案。二是尽管 政府信息的内容还是原来的内容,形式还是原来 的形式,可在法律规定上就不再是原来的政府信 息,而是档案。无论是存放在机关档案室,还是档 案馆,都只能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来进行查阅。 在法律上,应受《档案法》关于档案的查阅利用等 相关规定的约束和调整。于是,有了《条例》第17 条:“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的说法。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房地产权属历史 登记资料档案查询的区别。《条例》第13条对依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众和查询范围作出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 中 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 囿 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 层 t也 综合版・2012.2 l9 宣塑芒垣堕壁堡 C枷 艇 E5 TE 取相关政府信息”。 《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8 间,尤其是历史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完全可以排除 在政府信息属性之外。进一步讲,房地产权属历 史登记资料档案不应纳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范畴。 条规定:“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 (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 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二)房屋继承人、 6.如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履行职责的 负面效应。尤其作为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 案信息,它完全具备政府档案的属性,《条例》颁 布之前,我市已建立了土地登记资料、房地产权 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 始登记凭证;(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 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 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 记凭证”。 以上不难看出,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申请人 只要对政府信息有需求,就可以提出申请,这里 所指的政府信息实际是比较宽泛且带有不确定 性的相对具有公共属性的信息;而房地产权属历 史登记资料档案,是单纯的具有排他性的登记资 料,而不是公众信息。基于保障房地产登记资料 权利人的需要,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是 个人隐私材料,非权利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 况下不能取得。只有特定的权利人、受委托人、 公检法等机关才有查阅利用的资格。 现行《档案法》规定了统一的对国有档案、 集体档案和私有档案的利用制度。房地产权属 登记资料档案查询方面,我国早已建立起一整 套成熟的查询、利用制度。政府信息依法移交至 档案馆后,由于不再属于政府信息,其公开问题 应当适用档案法律、法规。同理,房地产权属历史 登记资料档案包括:私房改造、文革献产等,因其 时间已超过30年以上,属完全形式下的档案资 料。 建设部2007年颁布实施的《房地产权属登 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适用 于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已登记的房地产权 属登记信息的查询”。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 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地 产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因为《条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还并不是公 属档案资料查询制度,这些并不因为《条例》的出 台而合并或撤销,而实际情况是两种机制并行不 悖。一方面我局多年来一直在公开的办事办件窗 口,承担和履行着对社会公众开放土地登记资料 和房屋产权权属登记资料查阅利用的行政职责。 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因为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 询窗口而终止了此项查询业务。政府信息查询与 业务档案资料查询并不矛盾也不冲突。另一方 面,个别人在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查询 层面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拟通过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的渠道满足查询需求同样是行不通的。 否则的话,将要出现《条例》所列条款,即危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情形。 综上,毋庸置疑,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 档案属于“档案”范畴,归属于《档案法》调整的范 围,不受《条例》相关规则约束。虽然((条例》中并 无“不属于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拒绝公开理 由的直接依据,但《条例》第21条各类答复的前 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 息实际上指向适用范围问题,在其第23条第 (二)项明确规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 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同一申请人就同一申请内容向具有同一 行政职能的上下级机关提出申请问题 1.原文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 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以下 简称《意见》)第(十三)项、《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 规定》(2008市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 第22条第3款都作出了:“对于同一申请人向同 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行 政机关可以不重复答复”的规定。 2.工作实际。实践工作中,我们还经常遇到 宦丝 缰 萱堡 CmM REAL E5 他 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 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 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2.工作实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 确实经常遇到一些申请人一张申请表中要求公 开多个政府信息事项,甚至出现_群人集体分别 提出多个政府信息事项要求公开的情形。 r 这样的情形,即,同一申请人就同一申请事项分 3.探索尝试。对于办理这样的申请事项,我 别向具有同样行政职能的上下级行政机关提出 们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新的尝试。灵活运用 申请。如:在申请人查询土地征用信息时,向区国 “一事一申请”原则,在做到真正提高工作效率的 土分局提出查询申请的同时,又向市局提出查询 同时,最大限度地得到申请人的认可和满意。所 申请。 谓“一事一申请”原则,既“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 3.探索尝试。在市、区两级局行政机关都掌 请只对应一项政府信息内容”。而实际情况往往 握同一政府信息且同样拥有依职责向申请人提 是,申请人面对申请表,填写了多个申请事项,有 供告知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意见》或《规定》精 的事项我们可以帮助梳理归类,在缕清明细后, 神,对申请人提出的查询申请,在上下级做好情 可以一并予以提供,一份告知书即可。这样既节 况沟通的前提下,其中一方可以不予受理(即,选 省了申请人的时间,也节省了我们行政机关各业 择~方受理即可)。这主要基于《意见》和《规定》 务部门为查阅提供信息所付出的行政成本。一般 中提到的“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 情况下,申请人对这种处理结果是满意的。尤其 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与工作中遇到的,“同一 在遇到群体申请并同时提出多个申请事项时,效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具有同一职能的行政机关 果更加明显。我们曾经接到过24名群众,集体分 的上下级提出申请”的精神并不相悖。 别提出查询政府信息申请,而且每个申请人同时 4.论据分析。以上情况其主要内涵都是固定 提出9个申请事项。如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 的申请人、固定的申请事项及两次以上的提出, 对待,可想而知,24乘9的结果是:216。也就是 只不过区别在于,第一个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 说,申请人每人要填写9张申请表,我们总共要 出;第二个是向两个行政机关提出(但前提必须 接受216张申请表,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是,具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如:市国 要分别作出216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土资源局与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之间;市房屋管 毋庸讳言,这样的结果,违背了提高工作效率的 理局与区、县房屋管理局之间就属这种状况。这 初衷,一旦出现这种状况,首先是作为申请人的 样做既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成本和重复操作; 老百姓不满意,其次势必给行政机关带来繁复的 也避免了同一申请事项多个部门重复答复,因为 劳动,无形中还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 沟通协调不畅,容易带来的答复告知内容不统 4.论据分析。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 一,从而带来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 样的结论,在贯彻《意见》做好“一事一申请”基础 三、把握政策,适当灵活,辩证运用“一事一 上,还要认真把握实际,辩证地处理好政策规定 申请’,原则 与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的差异和矛盾,用主观能动 1.原文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 性 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o10]5 窒 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事一申请”原则, 规 具体表述如下,“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