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要求:每次开会,会议负责人应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会议质量,会议中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须及时到组织部备案,年终将例会的和会议记录上交到分团委备案,以备部门审核和干部考核;
2、一般情况下,两委会常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团学办公室提前通知,各部成员应相互转告,按时参加,并由团学办公室进行签到。遇到特殊情况时,团有权提出召开院学生会全体紧急会议;团会议实行例会制,具体时间由团自行通知。根据需要,由各部提出召开各部工作例会。各部例会一般每星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自行决定;
3、院学生干部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由团学办公室统一考勤。各部工作例会由各部考勤,并将考勤情况汇总到组织部,考评结果将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中;
4、各部成员如不能正常参加例会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请假。若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者按照干部处罚制度给予批评或处分。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7次。若学生干部请假内容与实际不符,经查出后予以严肃处理,处理办法参照干部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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