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来源:意榕旅游网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负责组织。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与省优质工程(楚天杯)评委会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

一、在本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000m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

2

2

2

2

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M(县市3000 M)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五条 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四、有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已列入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第六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 的工程;

二、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三、发生过四级以上(含)质量安全事故;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五、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七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结构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合同约定负责该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填写《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

表》(附表),经市(州)有关协会(建筑业协会或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或部门组织对工程核查、评审,择优向省优工程评审办公室推荐。推荐项目的《申报表》由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填写初审意见、有关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后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办,省评审办接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后,3天内派核查组到现场核查。

第 已开展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市(州),所申报的工程必须纳入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必须在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会之前完成,获得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是参加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各一份;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份;

4、创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一份。 5、工程结构质量特色介绍材料一份;

6、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监理公司章);

7、反映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像资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结构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审核责任。涉及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及结构类型等方面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中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内容填写准确无误; 4、申报材料应统一用微机处理,A4纸张打印,装订整齐,封面标明XXXX年度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

第十条 工程核查之前不得进行隐蔽或装饰,如遇特殊情况,部分结构在核查之前需进行隐蔽或装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省评审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或装饰。 第十一条 高层或建筑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可向评审办申请分段核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与省内同类结构工程相比应在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具有先进性。

第十三条 评审省结构优质工程,以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为依据,遵循优中选优的

原则,按照《评分标准》,核查得分低于85分的工程取消参评资格,核查得分 85分以上(含)的工程可向评委会推荐评审。评委会可根据本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提高的情况,在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评分标准。

第五章 评选过程

第十四条 评审办负责组织核查组对申报工程实物和工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评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施工技术、施工难点、质保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和质量特色等;

二、实地核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并对工程结构进行实测实量(包括采用回弹仪对现浇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进行抽测)。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被查单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和拒绝;

三、查阅工程有关的质量资料,核实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真实;

四、以文字和声像形式做好核查记录,按《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并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核查组向省评委会报告核查情况。

第十五条 核查组将当年符合推荐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委会集中评审,评委会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省结构优质工程名单,公示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六章 奖励

第十六条 获省结构优质工程,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向申报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向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十七条 获省结构优质工程与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 获省结构优质工程是评选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的必备条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对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条 各市(州)初审及推荐单位对当地推荐的工程,应认真审查,从严掌握,严格把关。

第二十一条 对已获省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经省评委会核实后,取消其省结构优质工程称号,并收回奖牌和证书。

第二十二条 评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参加核查或评委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各 方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结构类型 结构层数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意见(章) 面 推 荐 意 见 市(州)行业协会(章) 市(州)质量监督站(章) 监理单位意见(章) 附2: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评分标准

1、总则

1.l为统一和规范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促进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分标准。

1.2评委会可根据本省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提高的情况,在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评分标准。

2、评分方法

2.1省结构优质工程核查时,核查组对申报工程的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共6项进行核查。

2.2评分表包括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等6个分项核查评分表和一张核查评分汇总表。

2.3分项核查评分表中各核查项目得分应为对照核查标准所得分数之和,每分项表得分应为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4核查评分表不得采用负值,各核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应得分数。

2.5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核查评分表核查项目中设有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当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保证项目总计分的80%,此项核查表不应得分,同时取消该工程评审资格。

2.6汇总表满分为 100分,各分项核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满分的分值分别为:质量管理20分、质量资料20分、实体质量45分、安装预留预埋5分、质量特色5分、安全文明施工5分。汇总表总得分应为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

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

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 ×100

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应得分值之和 2.7以汇总表总得分、实测实量得分、保证项目达标情况及混凝土构件回弹抽测情况作为一个结构工程是否具备省结构优质工程参评资格的依据。具备参评资格的工程必须同时具备:混凝土构件回弹抽测符合设计值,保证项目符合2.5条规定,实测实量得分15以上(含)且汇总表总得分值应在85分以上(含)。 3、核查评分表

3. 1省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共 6项(表 3.l)。

3.2质量管理核查评分表是对申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核查的项目包括: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制度、质量保证条件、质量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见表3.2)。

3.3质量资料核查评分表是对工程质量资料的评价.核查的项目包括: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验收记录、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沉降观测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施工记录、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文件(见表3.3)。

3.4实体质量核查评分表是对工程实体质量的评价。根据核查结构类型不同分为砌体工程和混凝土工程,核查的项目又分为目测观感、实测实量。

砌体工程核查的目测观感项目包括:砂浆灰缝、留槎、接槎、预制构件外观、预制构件安装、砌体材料及墙面、墙体与混凝土梁柱构件结合处、组砌方法、板缝及灌缝质量。

实测实量项目包括:垂直度、平整度、轴线偏移、十皮砖灰缝厚度、水平灰缝平直度、预留门窗洞口尺寸(表3. 4-l)。

混凝土工程核查评分表的目测观感项目包括:现浇梁板墙柱混凝土外观、施工缝留设、混凝土梁板墙柱节点、混凝土构件裂缝及挠度、模板拼缝及拆模、预留洞口、填充墙与梁柱结合部位、成品保护。实测实量项目包括:垂直度、平整度、轴线偏移、截面尺寸(表3. 4-2)。

3.5安装预留预埋核查评分表是对结构施工过程中管线安装、预留洞口等施工质量的评价。核查的项目包括:管线凿槽、配管、线盒安装、配线穿线、防雷接地、预留孔洞(见表3.5). 3.6质量特色核查评分表是对工程质量特色的评价。核查的

项目包括: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消除质量通病、施工难度和样板作用(见表3.6).

3.7安全文明施工核查评分表是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价。核查的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布置、材料堆放(见表3.7).

表3.0.7 安全文明施工核查评分表

序号 核查项目 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责任制 核查标准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制; 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 标识牌.警示牌悬挂到位; 对操作工人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一项不符扣1分) 外围脚手架搭设牢固规范,安全网挂设严密;楼梯口、电梯井口、留洞口、通道口安全防护设置规范;施工现场人员均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一处不符扣0.5分) 施工用电严格实行“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防护”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走线规范。 (一处不符扣0.5分) 施工现场按总平面图布置,有利于安全生产;场地平整,道路通畅;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一项不符扣0.5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材料归堆,码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防火、防潮、防锈;灭火器材配置合理,“五牌一图”设置齐全;生活区物品摆放整齐,生活环境卫生。(一处不符扣0.5分) 应得 分数 1 1 1 1 1 实得 分数 1 2 安全防护 3 施工用电 4 现场布置 5 物料堆放 小 计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