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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意榕旅游网
初三(1)手机管理规定

1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2、实行手机登记制度,持有手机的学生,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填写姓名、手机号码,班主任当场拨打核实号码后备案,号码更改后要及时申报更改,班主任和学生处对学生手机号码实行保密。如不申报,一旦被发现,予以收缴,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来学校共同教育,期末领取,并扣5分。

3、禁止在自习、上课、午休、学校正式集会、晚就寝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如有违反,作出书面检讨并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择期归还,同时扣2分。

4、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5分,并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

5、在规定关机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开机,联络完毕立即关机。

6、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

手机号

学生签字

初三(1)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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