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人身安全,使其学业有成;为做到协同教育,责任明确,管理有序,学校(班级)、家长、学生三方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 学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者,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及宿管人员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工作,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应时时处处遵守安全规定,接爱学校。家长的教育管理,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对自己的安全健康负责。 二. 家长应协助学校严格要求学生执行以下条例: 1. 2. 3. 4. 5.
严禁在任何时间私自下河洗澡。
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寝室内不准点蜡烛要做到安全用火。 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严禁从栏杆。阳台。梯坎乱跳。 禁止吃生霉变质的饭菜,不准吃过期,不合格的食品。
严禁偷盗破坏公物,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严禁采用任何非法方式入
内,未经学校批准,寝室内不得留宿外人;未经家长允许,禁止在他处留宿。 6. 7. 8.
上下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蹦跳玩耍。 禁止奖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刀具带进学校。
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主动找班主任或其他老调解,不准拉帮结派,打
架斗殴。 9.
住校生出校,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交门卫或寝室管理员处,并按
时归校;学生不能按时到校必须书面请假,严禁代假。 10. 不准进游戏厅,网吧,以及营业性歌舞厅。 三. 各方责任
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自行外出擅自离校,以及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
校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四. 事故处理
不遵守本协议,出现了安全事故,严格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据情节职责严肃处理。 五. 其他事宜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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