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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检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客观证据,是分析问题溯源历史的依据,是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重要依据。
1.2 本程序规定了检测记录具体管理办法。 1.3 本程序适用于各实验室。 2 术语
2.1 记录: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2.2 本程序中的记录包括实验室所涉及到的所有原始检测数据、计算和推导数据、校准记录和校准证书、测试证书或测试报告的记录等。 3 职责
3.1 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检测记录的正确填写及保管。
3.2 专业主管技术员负责检测记录的审核及检测记录的借阅批准。 4 程序内容
4.1 检测记录内容与记录
4.1.1 检测记录应做到:如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项目应完整,空白项应划上钭线。
4.1.2 检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应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不同的要求,合理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4.1.2.1 检测对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样品编号,检测的技术依据。
4.1.2.2 主要仪器设备、环境技术条件(如温度、湿度值等)。 4.1.2.3 检测项目、规定的技术要求值,实测结果的数值。 4.1.2.4 必要的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
LAB09.01 检测记录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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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5 在检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处理记录。 4.1.2.6 检测的时间、检测人和校核人签名。 4.1.2.7 检测记录的页数和页次。
4.1.3 检测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更正。更改的方法应采取“杠改”的办法,即在错误的数字上划一水平线,将正确的填写在其上方或下方,加盖更改人的印章。更改只能由检测记录人进行,他人不得代替更改,不允许用铅笔记录,也不允许用涂改液更改。
4.1.4 检测记录要加盖检测人印章或签名,需要校核的记录由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指定检测人员进行校核,然后由校核人签名或盖章,填写的记录表执行《实验室记录表程序》。 4.2记录的保管
4.2.1 实验室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保留所有记录,包括:设备和所有标准
物质或测试有效的记录、原始检测数据、计算和推导数据、校准记录和校准证书、测试证书或测试报告的复印件等。
4.2.2 实验室各项记录、证书与报告的复印件保存期限见相关记录表。 4.2.3 实验室各项记录、证书与报告的复印件由检测人员定期整理,安全、可靠的保管,使用户放心。 5 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表 5.1 相关程序
《实验室记录表程序》 5.2 相关文件 无 5.3 记录表
LAB09.01 检测记录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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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拟 制: 日 期:2000.04.01
审 核: 日 期:2000.04.10 批 准: 日 期:2000.04.15
企业名称替换实验室程序文件
检测记录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LAB09.01 版 本: 1
生效日期:2000.04.15 分 发 号: 批 准: 受控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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