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障员工有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
工作秩序。 2. 适用范围:
1)
适用内容:员工请假流程、假期类别、假期及薪资待遇、请假审批权限、销假与续假、非正常请假程序处理。
2)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请假流程:
申请人口头向主管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同意→申请人领取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依核决权限逐级呈签→获准审批→主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做好工作交接→依规定时间休假→到人事部销假 4. 假期规定:
1)
假期类别、期限及薪资待遇:
请假原因 假期时间 ≤15天/次 ≤30天/年 依治疗期 法定3天 晚婚5天 申请证明 薪资待遇 年度影响 超30天影响年休假/双薪/绩效奖 其它 因事处事假 理 无薪假 病假 因病治疗 无薪假 事、病假每满6天减1天公休并以此类推,累计超2月县级医病假超3天需影响 院疾病附医院证明 年度双薪/绩证明 效奖 合同内结婚注结婚证册,提前15天明 申请 本人结婚假 婚 给付基 本工资 不影响 1
产假 本人/配偶 生育 本人90天 配偶2天 3天 给付基 本工资 影响年度双薪/ 合同期内生出生证育,提前30天明 申请 年度绩效奖 直系指:父母、死亡证岳父母、配偶、明 子女 公司指定医院工伤证或县级医院所明 开证明 依入职年限而定 直系亲属 丧假 去世 工伤假 法定假 年休假 公假 2)
全额工资 给付满勤工资外的全额工资 全额工资 不影响 因公负伤 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 工作需要 按国家规定 11天/年 不影响 不影响 不影响 不影响 3-15天 全额工资 公司批准 全额工资 其它规定:
所有假期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按照审批权限呈报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一律视为旷工。
A.
B.
员工调休调班或加班补休不影响年度结果使用,依照请假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C.
带薪假期有规定凭证明销假的,请假前或事后应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以事假论处。
D.
员工未经准假擅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E.
所有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且影响年终考评的,按照实际出勤进行核算。
F.
请假单一律2联,经批准后1联部门存档,1联呈人事部/店人事科备案。
G.
事假:事假以半天为单位;试用期内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2
H.
病假:病假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I.
婚假:婚假在结婚注册日起半年内申请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婚假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离职申请期间及离职移交手续办理期间者不得请婚假。
J.
产假:产假必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且在合同期内生育的;产假原则上产前15天,产后75天;配偶分娩男员工申请陪产假凭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申请销假。
K.
法定假:
a) 法定假: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b) 法定假为有薪假,因经营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L.
年休假:
a) 司龄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3天; b) 司龄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 c) 司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 d) 司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e) 司龄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f)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g)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度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当年度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已享受产假的;当年度旷工达0.5天及以上的;上一年度或当年度迟到、早退、中溜次数累计达到20次的;已享受
3
当年度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h)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休假完毕,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员工个人意愿集中安排休假或分2次安排休假,未申请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
i) 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公司工作需要导致员工跨年度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休假,由部门经理/店长事先提出申请,否则过期予以作废。
j) 因工作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由部门经理/店长事先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批后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k) 年休假营业高峰期或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予以批准。 l) 凡需要请事假且有资格休年休假的员工,须先使用完年休假后方能请事假。
M.
公假: a) 公假类型:
员工参加召集之集会或其他活动;
员工应邀参加与员工职务或工作有关的各项活动并经核决权限主管签准的;
员工奉派进修或参加相关培训,期限在半年以内的; 其它呈签核准后可视为公假的。
b) 经理/店长级以下人员公假由部门经理/店长申请。
5. 假期时限、销假与续假:
1)
除产假、病假、工伤假、公假外,员工请休假(含加班补休)单
4
次休假或当月累计休假不能超过7天,情形特殊需超7天以上的(科长及以上原则上不能超过3天,情形特殊需超3天以上的),需提前15天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休假。
2)
员工因事办完需提前上班,预先知会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当日一小时内亲自到人事部/科及部门主管办理销假手续。
3)
销假时员工到人事部/部门主管处取回《员工请假单》(填写销假时间)交部门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单送回人事部。
4)
请假事宜假满后如需续假,原则上需亲自办理续假手续,无法亲自办理的参照非正常请假程序处理。
6. 非正常请假程序处理:
1)
员工如因紧急事故或突发性疾病情况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当日上班前致电部门主管请假,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
休假后回到公司上班后48小时内需根据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
请假事宜假满后无法亲自办理续假的,必须在假满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并于到岗24小时内办理相关补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7. 假期记录与存档:
员工请假记录由门店人事部/科在人事软件上进行电子记录,《员工请假单》人事联由人事部/科进行归类存档,《员工请假单》部门联由部门存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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