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安顺市西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编号:001 致:安顺市西秀区疾控中心 (建设单位) 安顺市建筑设计院 (设计单位) 安顺市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内容: 1、根据施工的需要结施02中2/E、4/E、2/F、4/F处为电梯井位,深度为-1.8m,四个独立柱基础埋置深度于原来的-1.5m,调整到2.8m,下部1.2处采用原槽砼浇筑。 2、因设计单位的调整结施02中轴线4/F独立柱增加扩大基础,基础类型DJJ-2,。 3、因设计单位的调整楼梯梁(LTL)尺寸改为200*400mm,钢筋改为上下各318,8@100。 4、因设计单位的调整地梁轴线1/10—11交G和1/G处采用无基础垫层构造大样施工,尺寸为:3.8*1.2*0.45m 建设单位:(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联 系 单
工程名称:安顺市西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编号:002 致:安顺市西秀区疾控中心 (建设单位) 安顺市建筑设计院 (设计单位) 安顺市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内容: 1、根据施工的需要结施02中2/E、4/E、2/F、4/F处为电梯井位,深度为-1.8m,四个独立柱基础埋置深度于原来的-1.5m,调整到2.8m,下部1.2处采用原槽砼浇筑。 建设单位:(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联 系 单
工程名称:印江县木黄生态移民安置小区—阳光新城 编号:003 致: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红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北京世纪中天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中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内容: 1#楼结施一层基础梁-0.5m和建施一层平面图±0.000m标高不符合,根据甲方、监理要求,把一层基础梁提到±0.000m 2 、3、4#楼三层阴影部分梁板-0.3m相当于结构标高8.4m,根据甲方、监理要求,三层阴影部分梁板改成-0.1m。 5、6、7#楼住宅楼梯结施与建施标高不符合,根据甲方、监理要求,把楼梯标高按照6#楼楼梯标高为±0.000m施工 以上变更我单位已按照以上要求施工,请设计出图以便用于工程验收及审核。 建设单位:(签章) 日期: 设计单位:(签章) 日期: 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工 作 签 证 单
工程名称:印江县木黄生态移民安置小区—阳光新城 编号:002 致: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红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中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内容: 1、因工地开工施工要求,施工道路由我单位承建开挖换填,换填量共计2676.5m³。 2、因施工现场封闭施工,需做一个固定进出口大门,大门两侧柱子砌体量4.5m³、铁门12.6㎡ 3、因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因建设单位无施工队伍,现将施工场地围挡交于我单位负责施工。 建设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联 系 单
工程名称:安顺市西秀区东二环廉租房6、7、8#楼工程 编号:009 致: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安顺市黄果树建筑规划设计院 (设计单位) 六盘水市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内容: 我公司承建的安顺市西秀区东二环路廉租房6、7、8#楼在施工中存在以下问题: 1、6#楼一单元±0.00原设计标高为1373.30,道路标高为1373.30,因层高为2.8m,人无法正常进出,经设计同意将±0.00改为1374.00。 2、7#楼三单元原设计±0.00改为1376.50,因建设单位考虑到经济、工期等原因,将±0.00改为1376.9。 3、6#楼二单元,7#楼三单元因地基岩石完整,,经地勘、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同意不做基础,直接打锚杆,增大地圈梁断面尺寸及配筋。 4、7#楼一、二、三单元,8#楼一二单元沉降缝请设计出图。 以上问题我单位已按照建设、设计单位口头交接完成施工,请设计出图以便用于工程验收及审核。 建设单位:(签章) 日期: 设计单位:(签章) 日期: 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工 作 签 证 单
工程名称:印江县木黄生态移民安置小区—阳光新城 编号:002 致: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红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中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内容: 1、因工地开工施工要求,施工道路由我单位承建开挖换填,换填量共计2676.5m³。 2、因施工现场封闭施工,需做一个固定进出口大门,大门两侧柱子砌体量4.5m³、铁门12.6㎡ 3、因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因建设单位无施工队伍,现将施工场地围挡交于我单位负责施工。 建设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 作 签 证 单
工程名称:印江县木黄生态移民安置小区—阳光新城 编号:001 致: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红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中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内容: 我公司承建印江县木黄生态移民安置小区—阳光新城2#、3#、4#、5#、6#、7#楼、1#裙房,因设计要求基础1.8m深,根据河滨大道、会师广场的高程,我公司承建的基础底至±0.000m回填量增加、独立柱柱子超高而产生工程量的增加如下: 模板;682.423㎡ 混凝土;92.772m³ 钢筋;10586.832kg 回填方量;4727.99m³ 附件 建设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要求基础1.8m深,超高得出的平均数如下:
2#、3#、4#楼
KZ1(KZ1a);共41根柱子,平均高度1.21m KZ2;共6根柱子,平均高度1.244m KZ3;共18根柱子,平均高度1.143m QZ1;共6根柱子,平均高度1.252m QZ2;共5根柱子,平均高度1.275m 基础回填平均高度1.325m
1#裙房
KZ1;共10根柱子,平均高度2.971m KZ2;共1根柱子,高度2.933m 基础回填平均高度3.052m
5#、6#、7#楼
KZ1(KZ1a);共41根柱子,平均高度2.446m KZ2;共6根柱子,平均高度2.243m KZ3;共18根柱子,平均高度2.543m QZ1;共6根柱子,平均高度2.364m QZ2;共5根柱子,平均高度2.317m 5#楼基础回填平均高度2.991m 6#、7#楼基础回填平均高度2.05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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