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寒长
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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