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施工厂地主装置区内存在一定区域的原山体地层,对此区域沟槽的开挖采用先爆破,用机械挖方清理爆破层的方法进行施工。 1.2当开挖深度超过1.5时,采用分层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 2.施工方法的选择 2.1凿孔施工
2.1.1凿孔施工采用机械钻孔法
2.1.1.1钻孔前,应在爆破体上准确标出炮孔位置,并认真检查风钻的风管及管路是否联结完好和牢固;钻机的风眼、水眼是否畅通;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有无堵塞现象。如有毛病,应及修理或调换。
2.1.1.2施工时,压缩空气的气量与气压必须符合凿岩机的要求,确保凿岩机正常工作。
2.1.1.3钻孔时,先用0.6M长的短钻杆,每钻50CM深左右更换一次长钻杆,炮孔较深时,应钻成口大底小的孔眼,以免卡钻。
2.1.1.4在钻进中,如遇石质松软或较完整时,可适当增加两手支托风钻的推压力;如遇松软岩石或穿过土夹层时,为防止孔壁收缩变形、粉尘增多与水搅和包住钻头而使钻杆提不起来,则应钻一定深度后,将钻杆上提一定高度使其空转,并同时开动风门吹出粉尘。
2.1.1.5操作中如遇堵孔现象,应立即开动风门,全力提起钻杆,反、顺转动钻杆,并可适量向下罐水浸泡,直至钻机能自由上下运动为止。 2.1.2注意事项:
2.1.2.1施工前,检查凿岩机身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中必须集中精力,眼看耳听,当发现有不正常的响声或振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分析,及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2.1.2.2风动凿岩机使用的风压应在0.5MPa以上,以保证钻孔效率,开始钻孔时应先小开风门,待钻头钻入能控制方向时,再加大风门。换钎、检查风钻及加油时,都应先关闭风门,然后工作,并应防止碰动风门,致使凿岩机转动发生事故。
2.1.2.3钻孔时要扶稳机具,并保持钻杆与钻孔中心在一条直线上,以防钻杆弯曲、折断而造成事故。要随时掌握钻孔的方向、角度及深度使之符合要求,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后,应将炮孔内石粉细渣冲净、吹干,并将孔口封盖。 2.1.2.4严禁在已爆破后的残眼中继续钻眼。 2.2起爆
2.2.1起爆方法采用导爆索起爆法,导爆线路的联结采用分段并联法。为提高爆破质量,提高效率,对大面积开挖处采用长方形布孔,斜线联接导爆索,炸药以沟槽松动爆破2#岩石炸药为主,混装车炸药为辅。爆破布孔,装药做法见图2.2.1;对宽度不大的管沟开挖,泡孔采用沟槽式布置。先沿沟槽中心爆破成沟槽,创造出临空面,再沿沟槽布置斜孔进行爆破,见图2.2.1-2。
4 1 2 3 1.0m 1.0m 0.6m 炮泥
混装车药80% 乳化油药15% 导爆索
1、2、3、4爆破顺序
图2.2.1--1
2.2.2导爆索不得有折伤、受潮、包皮破裂、过粗或过细等缺陷,以免产生爆发不良,影响爆破效果。
2.2.3导爆索连接时的搭接,应严格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如无说明,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一般采用20—30cm,并用细麻绳绑扎牢实,支线与主线的连接,
必须顺着主线的爆破方向,其夹角不得大于90°,在药包内,导爆索的一端应卷绕成起爆束。以增加起爆能力。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应使用同厂、同牌号导爆索,导爆线网路敷设后,应避免太阳久晒,。导爆索在接触铵油炸药的部位,必须用防油材料保护,以防药芯浸油。
2.2.4起爆导爆索网路应使用两个雷管,在一个网路上如有两组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2.2.5导爆索网路应避免交叉敷设,如必须交叉敷设时,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的衬垫物隔开,导爆索平行敷设的间距不得小于20cm。 2.3爆破方法
本工程采用炮孔爆破法进行爆破。即在岩石内钻直径25—46mm、深度5m以内的直孔,然后装进延长药包进行爆破。 2.3.1炮孔布置的原则
2.3.1.1炮孔应避免选择在岩层裂隙处或岩层变化的分界线上。
2.3.1.2根据岩层地形,选择合理的最小抵抗线,一般最小抵抗线长度不宜超过炮孔的深度。
2.3.1.3爆破开挖基坑、沟槽时,炮也深度不得超过坑槽上口宽度的0。5倍。如超过时,应采用分层爆破。
2.3.1.4排距之间炮孔应作梅花形交错布置。 2.3.2装药
2.3.2.1装药前应检查炮孔位置、深度与方向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同时应用风吹法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除净,如泡孔内有水要掏净,为防止炸药受潮,可在炮孔
图2.2.1--1
底放一些油纸或使用经过防潮处理的炸药。
2.3.1.2装药时,宜用勺子或漏斗分几次装入,每装一次,用木棍轻轻压紧,若装药卷时,可有木棍将药卷顺次送入炮孔并轻轻压紧。
2.3.1.3.装药时,应特别小心,应按规定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装药,不得投掷,严禁使用铁器,不得将泡棍用力挤压或撞击。 2.3.3堵塞
2.3.3.1堵塞材料可就地取材,选用与炮孔壁磨擦作用大、充填易密实、不漏气的土料;最好选用1份粘土和2份砂子混合而成。
2.3.3.2堵塞要轻轻捣实,不能用力挤实,应保证其质量与长度,并注意保护好起爆导火索的脚线。 2.3.4放炮
2.3.4.1在堵塞完毕后,应对爆破线(网)路进行最后一次检查,并应按爆破操作的有关规定,发出信号,撤离人员,设置警戒,才可由放炮负责人指挥放炮。 2.3.4.每天放炮应与邻近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安全措施,统一放炮时间。发生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否则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位置、方向、药量等情况介绍给处理人员。 2.4瞎炮处理
2.4.1预防瞎炮的措施
2.4.1.1严格认真检查起爆材料的质量,不合格的作报废处理,炸药变质的不得使用。
2.4.1.2严格检查线路敷设质量,起爆网路按操作规程认真细致施工;
2.4.1.3在炮孔装药和回填堵塞中,细致操作,防止损坏脚线,防止导爆索与炸药分离,并加强检查。
2.4.1.4在有水或潮湿的孔眼或药室内,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 2.4.2瞎炮处理方法
2.4.2.1检查炮孔外的导火索,如其不符合要求,经纠正无误后,可重新接线起爆。 2.4.2.2当炮孔不深时,可用裸露爆破法处理;当炮孔较深时,可用木质或竹制工具,小心地将炮孔上部堵塞物掏出,如是硝铵类炸药,可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
包,或将上部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2.4.2.3可在距炮孔近旁60cm处,钻一平行炮孔,然后装药起爆,将原瞎炮销毁,钻平行炮孔时,可将原炮孔内堵塞物掏出,插入一木质炮棍作为钻孔的导向标志。 2.4.2.4深孔瞎炮处理,可以采用再次爆破,但必须考虑相邻药包已爆破后的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免飞石伤人。 3.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3.1石方爆破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报清当地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3.2爆破材料箱盒必须平放,不得倒放,不准抛掷、拖拉、敲打、碰撞,亦不得在 仓库内开药箱。仓库应严格出入制度,严禁穿钉鞋、持敞口灯,带火柴及其他易燃品进库,库房内严禁吸烟。
3.3爆破施工派有经验的专人指挥,爆破时要设足够的警戒范围,设置警戒信号标志,规定警戒时间设专职警戒人员。
3.4起爆前,除引爆人员外其它人员,机械等要全部撤到安全警戒线以外,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3.5制定适宜措施保护无法拆迁的爆破区内的电线及建(构)筑物。
3.6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爆破施工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及有关规定,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严禁参加爆炸物的运输,保管和爆破施工等工作。 3.7炸药库房按规定设在安全位置,保持良好通风,做到防爆、防雷、防潮、防鼠、防盗并派专人值班守护。
3.8爆药装填时要认真检查核实,尽量防止出现瞎炮。
3.9加强和完善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领用及工作余量存放或回库环节的管理,杜绝爆破材料外流事件发生。
3.10设置专业人员对瞎炮进行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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