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补充说明
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的补充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应对员工日常工作出勤做到真实、及时、可依据。方便公司更好的执行落实,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员工入离职
1、员工入职
(1)通过总部面试合格员工,若为新开门店储备,由人资直接开具报到通知单到已开门店进行培训学习。若为已开门店招聘,需由门店店长复试,确定
是否录用。新员工到店,门店应在员工入职当天录入考勤,叮嘱员工上下
班务必打卡。门店出纳将员工报到通知单传至人资部,若因门店未及时传
回导致工资发放异常由门店负责。
(2)门店自主招聘的员工,应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本人若上班,需录入指纹,让其上下班打卡。并将其简历表、银行卡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一并
传至人资。若本人未上班,则无需做考勤,不用传回人资。
(3)门店应按照人资规定要求给员工做考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新员工入职时间。
2、员工离职
门店员工7天之内(含7天)离职的,门店按照公司规定以50元/天标准结算员工
工资并在离职单上备注“工资已结算”字样。超过7天离职的,按照相应工资标准
结算工资,由人资结算。一旦员工离职,门店将不再做此员工考勤,并在当日内将
此员工《员工离职表》传回人资。
3、员工加班
门店因合理进行员工工作分配,减少并避免加班情况产生。若出现加班需将该员工
加班时间汇总至《加班申请表》,由店长,营运经理签字。传回人资部。
二、门店考勤规范
1、员工一旦上班,要求务必对其录入指纹,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2、因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凡涉及门店间员工调动,门店与门店应做好员工接洽工作。
员工在之前所在门店产生的考勤应及时、准确的交到现所在门店,若因此出现考勤
误差造成员工工资异常,由相应门店店长自行承担;
3、门店应在每月3号之前将《考勤表》、《加班申请表》报至人资进行汇总、审核。并
要求对员工考勤应做到准确、清晰。
4、为规范门店考勤统计及方便管理,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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