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管理规定
1 目的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以利于事故状态下消防车通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消防通道的破路、占路作业。
3 职责
安全环保处负责消防通道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消防通道的管理。
4工作程序
消防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严禁私自占用、堵塞、违章破路。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消防通道进行日常巡查,安全环保处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通道进行监督检查。
因生产、施工需要对消防通道进行破土时,由施工单位持《破土作业许可证》到安全环保处办理《破(占)路申请单》。需破整个路面作业时,执行《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因生产、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施工单位到安全环保处办理《破(占)路申请单》,作业期限
不超过5天,占全道作业不得超过24小时。
破路或占路施工原则上应保持消防通道单行畅通;破路或占路时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各单位做好现场消防通道的交通工作,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破(占)路申请单位不得私自改动作业地点或超范围作业,审批后的申请单不得超期使用。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防火堤及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 相关记录
《破土作业许可证》
《占道票》
8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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