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夜间施工措施
一、夜间施工组织安排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1、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组成。
1、组长: 2、副组长: 3、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1、由项目经理 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安排工作。
2、项目副经理 协助组长工作,并履行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及领导决策的贯彻执行。
3、项目总工 工程技术部 负责制定夜间施工的技术方案的制定,确保其科学、有效和快捷。
4、安全部 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
5、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夜间施工的具体工作。 6、综合部 、合约部 、财务部 负责夜间施工物资、资金的供应,及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各类物资,保证夜间施工的顺利开展。
7、中心试验室 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8、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9、现场技术员和施工作业班组成员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及落实。
(二)夜间施工值班制度
为加强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夜间施工的安全监控,建立夜间领导值班、巡检制度。夜间值班人员由项目领导班组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对每天的夜间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夜间值班表如下:
夜间施工值班表
日期 值班领导 星期 一 星期 二 式 联系方值班人员 式 联系方值班司机 式 联系方
星期 三 星期 四 星期 五 星期 六 星期 日 二、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夜间施工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2、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夜间施工作业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于从事电器、起重、
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准持证上岗。
3、做好夜间施工的安全生产巡查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施工中的监控
夜间施工作业现场安排专职安全人员现场巡视检查:
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若存在安全隐患,作业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循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 (3)项目领导班组成员夜间巡视
每天安排项目领导班组成员和部室负责人对夜间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并做好记录。
(二)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程序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向监理进行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项目部需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采取降低噪声措施,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3、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采用如下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噪声施工的时间和次数,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尽量不安排施工;
教育工人在混凝土振捣时振动棒尽量不触及钢筋;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禁止鸣笛。
4、施工现场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作业班组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与生产调度。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2、夜间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必须照国家及市安全和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2、夜间施工前由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岗前班组教育,必须告知工人当晚的作业任务、安全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岗前班组教育必须留下书面记录,项目部将对书
面记录每周周日进行定期检查;
3、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4、夜间施工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夜间作业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荧光)背心;禁止酒后上岗与疲劳作业。
5、对于工期较紧的工序及中途不能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分班,并尽量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6、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要对作业前和收工后的人员进行清点,人不到齐不准离开施工现场。
7、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作业。
3、夜间施工车辆、设备安全措施
1、夜间作业使用的施工工具、机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安全质量问题及时维护及更换。
2、有夜间作业的车辆,施工前认真检查车辆灯光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自贴的反光标志能否起到在夜间运输中的警示作用。未贴有夜间反光标志的车辆,必须贴好反光标志后方可进行施工,以确保起到夜间行车的警示作用。
3、车辆会车时需及时变光,不得使用远光或强光影响来车视线;如车辆发生故
障无法移动,必须打双跳灯,同时在车辆前后设置夜间反光的安全警示标志。
4、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夜间所有车辆在遇到交通车时要提前减速避让,保证交通车行车安全。
4、夜间施工现场照明措施
在夜间施工时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照明,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项目部拟采用警示灯和照明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在施工区域围挡上方每隔3米固定布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也采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作为补充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5、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作业前要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夜间施工作业时,禁止乱接、乱拉电线,如有需要接线、接电,必须由专业人员(电工)进行操作,禁止无关
人员对临电设施进行作业;施工中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时切断电源;严禁工人私接电线,严禁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用品;严禁施工现场用职工宿舍白天照明,做到人离开随手关好电源。
<2>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对于夜间施工车辆作业场所的设施必须设置反光(荧光)标志,防止车辆碰撞,对于开挖基坑等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以示警戒;存在较大风险的作业场所,做好围挡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牌以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3>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完善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
<4>出现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等天气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5>如吊车白天工作时间过长、且操作人员未换班,则严禁夜间施工。此外,凌晨12:00-3:00期间亦严禁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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