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
尊敬的B-30-3业主:
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你已私自占用B栋30层-32层消防通道,造成消防通道严重堵塞,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现通知你于2015年8月15日以前将消防通道清理干净,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否则2015年8月16日学校有关部门为了迎接消防检查,将强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你自行承担。在未清理消防通道以前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由你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管理处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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