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公司员工厂外交通安全管理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厂外交通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管理理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员工上下班及班后出行特作如下规定和提示。
1.上下班规定
1.1员工需向车间、部门提供本人常住地、上下班所需时间及路径,报车间、部门并经确认合理后备案;驾车上下班员工应提供有效证件备案。
1.2员工应按本人工作班次,选择常住地至公司安全便捷路径上下班,避免因交通拥堵或路况不熟等延误时间。
1.3 员工应根据交通工具种类确定合理上下班时间,减少出行风险。
1.4特殊情况(出发地未在常住地或下班后未返回到常住地)应提前告知车间、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须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存书面记录备查。
1.5员工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直接上下班,上下班前处理好个人一切杂事,避免因中途办事“节外生枝”。
1.6上下班高峰时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1.7因公外出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避免交通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
2. 班后出行提示
2.1应认真学习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2 应根据天气变化及道路交通情况选择出行时间、路径等。
2.3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驾驶私家车员工必须系安全带,且出行前认真检查车况;步行员工须走人行道。
2.4 禁止无证、酒后、超速及疲劳驾驶。
2.5 禁止在道路上逗留、围观等。
3.意外情况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应紧急抢救伤员及财产外,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配合交警部门展开事故调查。
安全环保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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