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员工上下班期间交通安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上下班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请各位员工自觉按照以下内容执行:
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电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8、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明胜(无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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