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征稿的
通 知
各初中、小学:
由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快乐作文》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已经开始征稿。本届大赛旨在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团结,活跃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弘扬中华文化,展示华人学生的精神风貌。根据大赛组委会通知要求,经市侨联、市教育局同意,组织全市各小学和初中学生参加此次大赛。市侨联、市教育局将从各组织参赛单位中评选优秀组织奖,并表彰部分优秀学生和辅导教师。请各学校按照下列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赛:
一、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和初中学生。
二、内容要求
1.快乐作文,快乐成长。快乐是永恒的话题,成长是不变的经历。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充满了对快乐的追求与向往。你经历的每一件事情、心中每一个记忆,都可以成为最好的素材。
2.我读书,我快乐。读书,带给了你什么样的快乐,写出来,和朋友们一起分享吧!
参赛文章要体现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三、形式要求
1、小学生题材及体裁均不限;初中生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均可;题目自拟。
2、参赛作文一律用word格式A4纸打印,要求工整、规范、美观大方。
3、提倡写短文:一、二年级作文字数不限,三至六年级一般不超过600字,初中生一般不超过1000字。整篇最好控制在一张纸内。为使同学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展示才华,除文字稿件外,还可写图画与文字相配合的图画作文。根据课本各单位习作练习要求写作的课堂作文注明教材版本。
4、参赛者须在作文标题下用正楷打印本人姓名及所在省、市(县)、学校(校址、邮政编码)、班级、辅导教师和家庭电话、电子信箱。
四、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评奖时分年级按比例评选,设特等奖15名,一等奖800名,二等奖3000名,三等奖5000名,并设组织奖。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原文未注明指导教师的,不再给教师补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向所在市、县(区)教育部门发喜报予以表彰。部分获奖作文将在《快乐作文》杂志及其他主办单位媒体上陆续发表。特等奖及部分其他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十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向国内外发行。另外,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大赛主办单位举办的颁奖会及夏令营活动。
五、几点说明
1、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作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学校通报或在报刊上公开批评。
3.稿件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接受参评。
4.本次大赛不接受个人投稿,区县学校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初选,每个区县不超过50篇,市直学校每校报送10篇。
六、截稿日期: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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