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附件一: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2 附件二: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4 附件三: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8 附件四: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2 附件五: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15 附件六: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24
附件七: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28 附件八:成品保护制度………………………………………………30 附件九: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31 附件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34 附件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36 附件十二: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9 附件十三:开工报告申请制度………………………………………40 附件十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管理制度……………42 附件十五: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制度………………………………… 附件十六:试验管理制度……………………………………………
附件一: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适应集团公司实体经理部的管理要求,满足客专线试验段施工需要,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度。
第2条 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
2. 1. 施工复测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2. 2.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中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涵洞、墩台定位(中心桩撅)宜在复测中完成,以便在正式灌注混凝土基础(或衬砌)时引用其成果。
2. 3.复测成果应系统地整理成文,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据以引用,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2. 4.各类桩撅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桩撅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第3条 测量复核制是质量控制的核心,测量人员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第 4条 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
⒈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⒉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
⒊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⒋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现场实施测量作业,必须使用专业记录簿逐项记录测量数据,必须用铅笔书写,禁止使用易洇水的圆珠笔或钢笔。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作明显的勘误记号标识。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施作人签字。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并附有相应结论。
⒌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在申报集团公司复测时,必须同时报送内业测量资料。
⒍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成果检测无误和合格时才能利用。
⒎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在使用全站仪等数字化测量仪器时,必须有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⒏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采用不同方法分别进行计算,并报请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执行。重要工程、控制工程、贯通测量等测量必须有测量成果书,报请分部总工程师签认。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签字齐全。测量成果资料(书)为受控资料,应按受控资料的有关规定办理。
9. 坚持贯彻“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准开工;上一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时,不得继续施工”的原则。
10. 施工技术人员暂离岗位或调转时,必须进行测量工作移交。内容包括:施工桩撅现场点交(并附桩位示意图、中线、水准基点表);测量记录、测量成果书等。在有条件时,进行复测后方可移交。移交
工作由同级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办理交接清单,双方签字。
第5条 对测量复核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各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比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附件二:
施工图核对制度
第1条 施工图核对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全面创优的重要技术环节。通过审核可使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的认识,深入地理解设计意图,进一步熟练地掌握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通过核对进一步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差、错、碰、漏”,使存在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结合施工技术调查和本阶段技术工作,提出改善设计、变更设计的建议,使设计趋于更合理。审核的同时比选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
第2条 核对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并与现场校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
第3条 核对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随着掌握情况的深入可再对其中重点重新审核。未经核对的图纸禁止使用。
第4条 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指导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核对。工程部和分部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
第5条 工作方法: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分部总工程师应着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的衔接。本
单位和外单位的界面衔接由经理部总工程师联系建设单位协调处理。
第6条 核对工作完成后应对施工图进行标识,加盖“已审核”章,确认有效性。不存在问题只需审核人签字、标注日期。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在图上简要表明情况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附后),为保证准确性应由第二人复核确认。联系建设、设计单位后,确认的修改一定要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加盖“订正”章作相应标识,如有新图代替,原图加盖“作废”章。
第7条 工程部、分部应建立设计文件审核台帐。工程部定期(一般3个月)对施工图核对的内容和审核台帐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务评比范畴之中。
第 施工图核对意见由工程部及时汇总,分类处理:一般性“差、错、碰、漏”问题函报设计单位,抄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确认,凡影响建筑物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未确认前暂时停工;需改变设计的建议按《设计变更制度》办理。确认的修正意见,必须以文件形式转发各施工作业层据以施工。
第9条 相关标准图:凡设计文件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都应全部收集,与施工图对照阅读。
第10条 平面图:各部坐标(里程)、直曲线要素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采用的技术条件;里程、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夹直线长度、长短链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平面图数据与交桩资料、专业图核对,结合纵、横断面及专业图、查看有无改善设计的条件。
第11条 纵断面图: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条件,设计标高
与建筑物之间关系,设计标高和水位标高的关系。
第12条 横断面图:设计路肩标高与纵断面图对照;设计边坡的稳定性;断面尺寸;排水沟水位标高与排水系统图对照;挡护、桥等建筑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断面数量。
第13条 地亩、拆迁图:设计地界和平、纵、横断面对照,注意桥涵入口、基础扩大开挖及附属建筑增扩部分;改移道路及河道与实地对照;拆迁工程范围和数量的变化。
第14条 排水系统图:与横断面对照是否恰当、是否漏项;排水口位置、沟头尾衔接是否合理。
第15条 设计土石方调配:土石成分,取弃土场位置和运距、运输条件和实际对照,对环境的影响。
第16条 设计图要求的施工方法、工艺: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是成熟技术,是否需要进行攻关试验或中间扩大试验;施工方法是否恰当。
第17条 结构物设计图:结构类型与地质、水文、地形条件的相符性,结构尺寸及所用建筑材料的合理性,位置、标高与平、纵断面图对照,基础类型的合理性;设计参数是否齐全、合理;是否满足抗震、防洪规定;结构细部尺寸逐项核定。
第1 既有铁路改造等工程设计图:新建和既有建筑物空间位置关系;过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有优化方案;施工方案的安全保障措施;过渡工程不形成具体的建筑及拆除工程是否漏项。
第19条 工程数量:对设计图全面复合,汇总后与概(预)算
资料所纳入的数量对照,作变更设计、调概索赔的根据。分为三类,主要有:
1.为工程开创工作条件发生的数量:
征地、拆迁工程数量;大临工程项目及数量;改移道路及改沟、改河等。
2.工程实体数量:
土石方(含挖基)及其土石成分、运距;排水系统各类沟渠基础的开挖和圬工;结构圬工和钢材;特殊材料和设备(如锚具等);防排水结构;铁路轨道工程;地基处理等。
3.形成工程实体过程中消耗的数量;
各类围堰;排水工程;临时支护;基坑支护;截桩;线路加固;防洪措施;环保措施;施工过渡工程等。 附:施工图核对流程图
组织图纸审核 领回图纸 审核意见反馈设计院 设计院确认
监理确认
交底施工
附件三
技术交底制度
第1条 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第2条 经理部总工程师、工程、各分部的总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对施工调查和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设计单位解决。
第3条 经理部和分部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第4条 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长期反复进行交底工作,在其工作量中占有很大比例的份额,是技术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技术交底的偶然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仔细核对交底内容,技术交底执行技术复核制。
第5条 技术交底要求:
1、重点工程,必要时由上一级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2 、经理部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项目队、工区)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
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3 、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第6条 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审核、接受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第7条 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经理部工程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 、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分部技术人员编制,分部技术负责人复核。 3 、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第 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第9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第10条 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复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
第11条 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管段工程范围内技术交底台帐。技术交底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中有关规定编号发放。
第12条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定期(每季末)或不定期对项目队交底书面资料和台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务评比范畴之中。
技术交底样表附后:
技术交底资料
编号: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称 里 程 设 计 图 号 施 工 部 位 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工艺: 2.质量标准: 3.安全技术措施: 4.其他要求: 附图: 交底人: 复核人: 接收人: 附件四:
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和规范经理部范围内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降低劳务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管理行为,根据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管理的程序和原则的要求,结合经理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分包是指将正式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队伍。本项目严禁各分部将正式工程分包、转包(业主要求的除外),一经发现,经理部将收回分部分包的施工任务,并对分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罚款处理。
第三条:劳务用工是指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劳务分包队伍)的职工。
第二章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
第四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实行“准入”和“年审”制度。 第五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
(1)、凡具有集团公司及各参建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的劳务分包队伍,及公司每年发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均可作为选择对象。
(2)、选择时原则上实行公开竟标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3)、对不具备公开竞争条件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指定。对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过程,包括同意、反对意见都要记录在案。
第六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由各分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议标方式和程序,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由经理部统一组织招、议标选择劳务分包队伍除外)。
第七条 各分部要成立由经理任组长,任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安质、物资、机械、预算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劳务用工评审组,选择优秀的劳务施工队,按管理程序向经理部、公司推荐,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劳务用工。
第三章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分部经理和具有合
格《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的劳务分包队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
第九条 各分部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经理部下发的中铁四武[2005]35号文《中铁四局武广客专线新广州站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管理原则》的要求来执行。经理部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一经发现分部未按35号执行,将对分部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 劳务用工管理
第十条 分部对进场的劳务分包队伍要列入本项目编制序列认真进行管理,分部办公室,负责对进场劳务分包队伍人员进行登记,并抄送分部预算、物资机械部门。由预算部门、机械物资部门检查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人员是否与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相符。特别是对其技术工人的资格审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严禁特殊工种无证作业。
第十一条 各分部要指导、监督并督促劳务分包队伍与劳务人员一一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签订完毕后,劳务分包队伍要将用工合同上报一份给分部、一份给经理部备案。严禁用工合同由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休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各分部劳务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劳务分包队伍用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检,确保劳务人员的正常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则要要求劳务分包队伍限期整改,
并随时抽检,对屡教不改的劳务分包队伍要坚决清理退场。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队伍中的劳务人员的工资由各分部代发,每月初由劳务分包队伍做好上月劳务人员的工资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报分部财务部,分部财务部审核、确认后直接发放给每个劳务人员的手中。劳务分包队伍中劳务人员的工资款额从劳务分包队伍上月的劳务款项中扣除。
第十四条:各分部要对劳务用工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管理,要建立劳务用工合同管理台帐或数据信息库,及时协调、处理好劳务分包队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争议。 附件五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
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
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附:机械设备进场检验流程图
分部工程部分批次填报《进 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同意使用 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 投入使用 备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 由分部机械工程师完成 分部工程部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 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分部机械工程师提供相关的填报资料 进场设备逐台验证 机械工程师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
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
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
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
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各分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对紧急放行的物资
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
4.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 附件六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一、安质部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对各分部产品监视和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部负责产品试验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竣工资料的填报。试验室负责产品试验的实施和出具试验报告。
三、所有工序的转序必须由专职质量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并在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后,才能转入下一关系密切工序;因生产来不及检验和试验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需例外放行的,仅限于可追回的且不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工序项目,并填写《例外转序申请表》经各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放行;例外转序必须明确标识和记录,放行的同时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追回。
四、隐蔽工程的检验由各项目分部专职质量工程师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报监理单位验证后,方可进行隐蔽;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质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应定期对检验和试验进行监督。
六、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检验批应该检验批技术主管自检合格后,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报项目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由专职质检工程师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七、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主管工程师、分部质量负责人参加验收,并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八、分部工程由各分部总工程师组织,主管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负责参加进行自验,填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九、单位工程完工后单位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安质部进行自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
十、 最终检验和试验
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标准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公司复验。
2、工程项目符合竣工交验条件,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向建设单位申报竣工报告。
十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按铁道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进行。
附1:检验批检查、验收、签认程序
施工班组 工序施工 监理见证
验收记录 经理部安质部 监督检查 施工记录 技术主管 自验合格 分部质量工程师 自验合格 班组 自验合格 试验室 检验、试验 监理工程师 检查签认 分部技术负责人 检验批 附2 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签认程序 组织自验 施工完 试验室 监理见证
经理部安质部 监督检查 分部质量工程师检查、签认 自验合格 监理工程师 检查签认
附3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质量控制资料 监理单位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验收签认 检查签认 分项工程 施工完 分部技术负责人 组织自验 经理部技术负责人 组织自验 自验合格 验收记录 附4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质量控制资料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签认 分部工程 施工完 经理部技术负责人 组织自验 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
附件七: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一、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武广客专线试验段工程和京广改线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作业班组各技术主管应做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三、试验室完成规定试验项目取样和试验检测。 四、隐蔽工程的检验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
五、各分部要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六,经理部专业工程师和各级质检工程师加强对隐蔽工程的巡回检查和监督,对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
七、隐蔽工程报验程序:由该项隐蔽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报项目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由质检工程师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合格签字后,该项工程方可进行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八、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该项关健部位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自验合格后由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九、各项隐蔽工程各关键部位的检验方法细则另行制定。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记录 工程检查证 隐 蔽 技术主管 工程施工 质检工程师 检查、签认 监理工程师 检查、签认 监理见证
试验 检验 自验合格 附件八
成品保护制度
为防止过程产品和和竣工工程因保护失控,可能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缺陷,最大限度地避免返工和修补损失,向顾客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满意工程。
一、 成品保护职责
1、生产付经理经理分管成品保护工作。
2、工程部负责对成品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各分部成品防护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3、各分部按照施工项目管理区域制定成品保护的责任制,具体组织和实施成品保护工作,。施工作业班组对工序成品的防护负责。
4、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各项成品保护的检查监督。
二、成品防护依据: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
三、成品保护(防护)的部位有: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等。
四、 资、设备的保护
各类进场的物资必须按平面堆放;大宗物资必须码放整齐,不得混码、混存;怕水、怕潮的物资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到“上有盖,下有垫”;对价值贵重、零散、易丢失类物资必须入库保管,按规定码放; 五、容易碰撞的部位、容易堵塞的部位、易丢失部件、可能造成损坏难以采取措施补救的部位等防护难度较大的产(成)品防护措施:
1、加以标识;
2、制定专项防护措施;
3、设置专职人员实施专职防护。定点监护或责任区域内的巡回监护。
六、 工交付前的防护
对已竣工尚未交付的工程设专人进行监护,成品防护工作延续到单位工作交付给顾客为止。
附件九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
特制定本制度。
关键岗位是指质量、安全、测量、试验、物资、机械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第一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四、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全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
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六、项目经理分部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
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八、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第二章 质量教育和培训
一、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负责把“质量第一”的教育纳入职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从而促进企业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办公室制订实施干部、工人培训计划,实行职工岗位培训制
度和专业技术干部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抓好职工技术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
三、对各专业、工种进行技术考核,组织技术比武和练基本功活动。
四、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岗位培训,有关保证质量的技术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坚持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五、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质量管理人才,输送有才能、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进修学习和外出考察。
六、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组织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关键工序操作要领和安全、质量注意事项。
第三章 关键岗位、特殊工种考核和持证上岗
一、关键岗位上岗前项目经理分部组织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
三、经理部办公室负责对各分部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安质部负责现场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十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 强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质量信息的内容应及时、准确、可靠。 信息交流要做好信息交流记录。
三、 内部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规范的遵循情况;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效果; 3、内审、外审、管理评审结果;
4、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结果;质量事故报告; 5、不符合与纠正情况; 6、质量教育和培训情况;
7、分部、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其他信息通报等; 8、质量管理体系各运行控制程序执行情况。
四、 外部质量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1 、来自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信息 。 2、来自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信息 2、来自上级和部门的质量信息; 3、来自物资供方的质量信息; 4 、其他外部相关方的信息;
五、质量信息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其产生的分部和部门及时传递,接收信息的部门和分部要做好记录。
2、经理部每周六召开一次由经理部领导、各部门、各分部领导及部门参加的周生产计划会。交换各部门信息。
3、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对各部门、分部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各部门、分部应落实责任人、按限期完成整改,并书面汇报整改完成情况。
4、发生质量事故应按经理部《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执行。
5、分部实施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必须在整改过程中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给检查部门。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检查整改通知由办公室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分部,并做好记录
7、各部门、各分部收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应落实责任人认真按要求执行,并及时将执行和整改情况向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书面汇报。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向建设、监理单位书面报告。
监理通知及回执由安质部存档。
8、物资部门应及时掌握物资供方的质量信息。质检部门、试验室应将检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原材料质量信息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通报。
9、各分部每月25日前向经理部安质部报送质量报表。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质量管理总结。
附件十一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
一、为了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误用或转入下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副经理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总工程师参与和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安质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对各分部不合格品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保留相应的检查记录。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 分部安质部负责对所属工程项目的不合格品控制进行管理,并保留监督检查的相应记录。
五、工程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六、质量事故(不合格品)分类 1、质量问题
a. 施工中非关键部位造成的缺陷; b.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 2 、一般质量事故(一般不合格品):
a. 在分项、分部工程中发生的超规范标准要求; b.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 3、重大质量事故(重大不合格): a. 主要结构倒塌; b. 基础不均匀下沉;
c. 超过规范规定的建筑物倾斜;
d. 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的
寿命;
e. 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f. 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g.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七、质量事故报告
1、分部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经理部报告。
2、分部发生等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内经理部报告,由经理部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工程部位及事故概况。
八、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
1、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技术人员组织分析和处置。必要时由各分部质检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2、一般质量事故(一般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有关部门、分部进行调查、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3、对重大质量事故(重大不合格品)经集团公司安质部立即上报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由集团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九、事故处理
1、质量问题由分部组织评审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2、一般质量事故(一般不合格品)由经理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3、重大质量事故(重大不合格品)由集团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组织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纠正措施和方案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经理部组织实施。
4、事故调查组处理事故时按照“四不过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质量问题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调查报告 分部 经理部 过程监督 不合格报告 原因分析 纠正预防措施 相关责任人处理 处理结果报经理部备案 一般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调查报告 分部 经理部 监理、建设单位 过程监督 不合格报告 原因分析 纠正预防措施 相关责任人处理 处理结果报经理部集团公司、建设、监理单位
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调查报告 分部 经理部 集团公司安质处 监理、建设单位 过程监督 不合格报告 原因分析 纠正预防措施 相关责任人处理 处理结果报经理部集团公司、建设、监理单位
附件十二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工程部及分部工程部设兼职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对所有文件建立收发、保管、借阅制度,建立专门的登记本,进行归类、编号管理。禁止任何个人留存。
2、对受控文件建立台帐,说明其受控状态及修订状态,对设计文件及规范的有效性要进行标识。
3、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贯标工作,对经理部各部门及分部资料管理要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并提出整改意见。
4、工程部整理全套设计文件一份,供经理部相关业务部门借阅使用,施工蓝图应封存备用,任何人均不得使用和借阅,设计文件份数不足时,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复印分发。
5、严格借阅手续,控制使用范围。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做到保密性强、不流失、不损坏、不得私自复制,严格遵守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否则将视情形轻重进行罚款或赔偿。
6、施工原始资料由分部工程部、安质部填写,及时搜集整理并报工程部,做到工点完工,施工原始资料齐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竣工文件编制成型。及时向集团公司、业主上报合格的竣工文件。
7、工程竣工、项目经理部解体后,项目工程部必须及时向集团
公司工程部办理有关的工程施工过程记录、验工计价、变更设计、会议纪要、洽商记录以及指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等所有资料的移交手续。
8、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定期(每季末)或不定期对资料和台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务评比范畴之中。 附件十四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所有单位工程在开工前或停建后复建之前均应填写开工报告,单位工程的开工一般是指工程正式破土,作为工程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场地平整、拆迁旧有建筑物及临时通信、临时便道、临房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2、单位工程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具体执行开工报告申请制度,按施工合同规定办理。开工报告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分部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后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正式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4、在填写开工报告之前,工程部、安质部应会同监理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及内容为:施工许可证是否办理,在城市范围内是否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文件能否满足施工需要,设计图纸是否已进行审核,施工测量及桩是否完备并正确无误,材料机具劳力的准备情况是否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施工技术上预计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是
否已有对策或防范措施,用地及拆迁等施工准备工作能否满足开工要求,技术交底工作是否进行等,上述检查内容填写于开工报告“准备工作情况”栏目之中。
5、开工报告应签章批准手续完备,应有足够的份数列入竣工文件。
附:开工报告申请流程图
开工报告申请流程图
施工准备
工程部、安质部、合同部检查 工程部组织 开工申请报告
报监理、建设单位
批准
附件十五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切实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促进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参照铁四总工[1999]515号文颁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汇编》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以及集团公司中铁四技[2005]359号文,结合经理部目前的项目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3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阶段保证安全、质量、进度、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等满足合同要求、保障企业自身利益的管理文件,必须认真编制,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4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充分掌握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后,即完成了施工技术调查和设计文件审核后, 结合工程实际和经理部的综合实力,统筹安排,实现均衡生产,资源合理配置;提出最优化的施工方案,预测性的提出实现合同要求的行政、
技术、经济的措施。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第5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
以编制范围分: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第6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职责
1、综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的指导、参与或主持下,由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分部需编制本管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分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质、物资、机械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编制工作,并及时报送经理部审批。
第7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方针、和规定。
2、全面履行合同,有效地集中施工力量,按期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4、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施工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一般,要考虑各阶段、各工序、各工种的施工特点、重点和难点,做到各阶段、工序、工种间的有机的衔接;
5、要综合平衡、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各工程的施工顺序和进度。
6、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要进行专门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题会议,邀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参加,集中群众智慧,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
7、各种主要施工方案制定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比选和技术经济比较,保证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安全性、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8、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查,充分利用技术和管理要素,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综合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与配合。
9、要特别重视结构计算、工序能力计算、临时工程设计等。文字、图纸、计算书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以落实责任。 第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1、国家的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规程等。
2、设计文件:如批准的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计说明书,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
3、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招标投标文件。 4、施工技术调查资料和设计文件审核资料。
5、企业的装备能力、技术素质、劳力资源、物资储备等综合实力。
6、类似或相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资料。 7、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第9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主要包括:
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工程概况、组织机构及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及进度安排、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含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质量管理措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措施、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等。
2、图表部分主要包括:
资源动态配置表(主要工程数量表、机械设备及检测试设备配置表、物资供应数量表、分季劳动力用量计划表)、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图(网络图)。
3.针对各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可根据其特点、规模,进行调整、增减,以满足合同或相关方规定的要求。 第10条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方案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数据准确无误,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性强,图表清晰。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是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关键工序的工艺设计以及关键的辅助施工(生产)设施(设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实施中因工程条件或其它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要随时进行调整,及时补充完善,使其自始至终真正能起到指导工程施工的作用。
4、对于某些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一时难以确定的,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可预留接口[××施工方案(文号—)后补],待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另行报审,并作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
第11条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批时限: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技术设计文件及业主、监理、设计基本要求明确以后20天内完成。
2、应满足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的要求。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行文报审
第12条 审批权限
1、施工组织设计由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组织评审;专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后,经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13条 资料要求
1、上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的实施性施组(包括经集团公司批准的施组或修订文本、重要施工方案) 要求签章手续完备:一般为书面文本1份另加1份电子文档。同时应报送设计文件或施工图主要结构部分(图纸复印件也可,但应清楚)、重要结构的书面检算资料。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和文整要求(见附录1)。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会签
第14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签署页均应有编制部门签章,主编人员、参加编写人员、审核(批)人员的签字,经过专家评审的应附专家评审意见,并承担由此技术性文件所引起的技术责任,各级总工程师承担各自职权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和技术的责任。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第15条 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活动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应分发给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分别向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1、向管理人员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应向参加施工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交底,要着重作施工规划交底,其中包括工程的施工顺序、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械选用、总进度计划安排,该工程施工的组织建制和分工,各管理部门的责任,以便作好各方面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2、向施工人员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应向现场施工人员和关键工种的班组长进行交底,重点是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总进度计划,使施工人员对如何组织施工有个较全面的了解。分部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3、专项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中一些技术难度较高的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应专项地对有关施工人员和操作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务必使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对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分部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第16条 明确责任制
将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各方面内容分两个系统明确其职责,分
解实施。
1、外部系统:主要涉及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构件、设备供应单位等。主要内容如:施工准备中业主应完成的工作,诸如提供现场的四通一平的时间和要求,施工时临时用水电气源的位置等;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材料设备的供应时间和要求;分包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保证等。
2、内部系统:主要涉及施工单位内部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和职能人员。
项目经理是施工组织设计能否贯彻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负责。施工单位内部管理系统中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职能分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第17条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各职能部门和职能人员以及涉及到的外部成员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沟通和协商。
2、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判断影响程度,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七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第1 为严肃施工纪律,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的应说明理由。对施工方案变更、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设计修
改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起的施工工期、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变化,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内容和措施。对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按会签程序和权责限定进行审核(查)批准,并分级监督其落实情况。
附录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和文整要求
1、文字为A4纸,图纸一般为A4、A3纸(插入文字中的图除外);图纸的图标必须有设计、复核、审定、图号、比例、日期栏。
2、施组封面、扉页要求如下:
5050
XX工程XX合同段60XX工程XX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号版本号受控号修改状态编制复核审核批准有效状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45封面扉页3、封面中除审核、批准栏在上报时空缺外,其余均应填写,并加盖公章;
4、施组内标题编号为:1、1.1、1.1.1、2、2.1、2.1.1……;小标题以下的条款内容无须加此编号,可按(1)、(2)…。 5、正文标题加黑,正文采用四号标准仿宋体,表格采用四标准仿宋体。表格用小四号字或五号字。
3515中铁四局集团XX经理部编制年 月 日15中铁四局集团XX经理部编制年 月 日20施工工艺设计流程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的编制,合理施工,特制定施工工艺流程制度。
1、工艺设计是针对工程特定工序施工进行的设计技术工作,以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按工艺设计选择使用适当的机械、设备、材料,经过娇嫩感、组合建造成施工用的设施、设备。以保障工程按预定的工艺施工。施工工艺设计是工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重要技术工作。施工工艺设计应结合技术素质和装备能力,满足经济、合理、可行性。
2、经理部工程部负责施工工艺设计流程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经理部工程部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工艺设计计划,确定需进行施工工艺设计的分项工程项目。
4、分部工程部负责所管工程,施工工艺设计的编制,分部总工程师审核。
5、分部审核后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6、分部工程部按批准的施工工艺设计,向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施工工艺设计流程图
施工图审核 分部工程部 分部总工
经理部工程部 审核 施工工艺设计
总工程师 批准
审核 分部工程部 组织实施 试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试验检测工作满足工程质量的需要,规范和加强中铁四局集团武广客专线新广州站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试验管理工作,根据中铁四局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制订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试验管理制度。
第二条 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是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制及检验的必要技术手段。在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推广新技术和新材料等方面,必须以工程试验检测的结论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经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最高管理者批准,由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授权成立,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技术工作,业务上受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指导和监督。各分部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受项目部中心试验室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试验检测工作是施工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
部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必须得到授权单位的认可和认证签字授权。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应进行试验检测工作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领导和安排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 工程部:协调试验检测与施工质量控制。
第七条 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负责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执行。 1、严格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保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科学、公正。
2、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有关试验工作,组织试验人员交流经验,学习新工艺、新技术。
3、负责试验原始数据的积累、整理和保管,并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料。
4、参与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和事故分析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测,为工程质量鉴定提供依据。
5、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组织有关试验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第 项目经理部分部:负责本项目管段内试验检测相关工作。包括材料送检、材料质量控制、试样制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
第四章 试验工作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参照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指导本工程项目的试验管理工作。同时结合本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检测工作管理制度(试验工作日志制度、委托试验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程序、测试数据检验制度、检验报告审批制度、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试验资料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 岗位责任制
(一)主任/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持试验室全面工作。
2、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颁标准规程、规范及有关规定,并负责主持制定补充必要的措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3、负责制定试验工作计划,组织各种质量检查、协调各项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安排有关试验工作,组织试验人员交流经验,学习新工艺、新技术。
4、负责建立试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验证工作。
5、提出计量检测仪器的申请购置、更新改造计划,提出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维修、报废计划。
6、负责拟定有关科研、技革等课题的执行计划和组织措施,落实各课题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
7、按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试验室的技术工作,协助主任组织贯彻国家及铁路行业工程质量有关的、方针、法令、条例和制度。
2、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及时组织试验人员学习新工艺、新技术。
3、批准检测大纲、检验实施细则和检测操作规程。 4、随时了解和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难题。 5、主持重要检测项目,审查和签发检测报告。 (三)试验员岗位责任制
1、凡参加检测、试验人员必须持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考核后统一制发的试验员证,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准上岗。
2、试验员对被检产品的标准应有充分的了解,检测、试验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应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试验员应掌握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指标,熟练操作程序和试验方法。
4、试验员在检测试验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发现仪器设备故障,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及时研究故障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并在该仪器设备履历簿上记录详细过程。
5、试验员在试验检测过程中,要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要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试验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徇私
情。
(四)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试验室内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各种标准规范及试验标准、技术书籍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资料、标准、规范等编目建卡和上架工作。 3、各类资料应分类保管,便于查找,入库的资料均应登记,并有资料保管目录备查。
4、密切注意国内外有关产品检验工作的发展,随时收集最新的产品标准、检验规程、规范、细则和方法。
5、应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验报告。 6、完成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试验室仪器设备制定台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 2、负责仪器的计量工作,定期联系计量局/所到试验室对固定仪器(压力机、击实仪等)进行检定,定期将委外仪器送往计量局/所进行检定,对自检仪器进行周期性校定,将检测报告归纳、分类交与资料员归档管理。
3、制定仪器记录本,作到一机一本,详细记录仪器的使用情况、工作状态。
4、对试验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如发现仪器发生故障,及时向主任汇报,对仪器进行报停处理,以免产生错误的试验结果,并负责仪器的维修(包括厂家联系)。
5、完成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试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主任对本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在本试验室范围内,对任何人都有安全否决权,凡发现违章操作,及在不安全状态下工作的,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主任报告。
3、经常检查本试验室灭火器材、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符合有关规定,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任报告。
4、发现意外事故时,组织指导在场人员及时报警,险情排除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主任报告。
第十一条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一)建立试验检测工作日志制度,试验日志内容包括:主要工作,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重大事情的汇报记录等。
(二)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1、凡属委托试验的试样,应及时登记,登记时应查明试样的数量、规格、龄期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详细填写委托试验单及试验要求,否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送检单位补充或重取试样。
2、接收试样后,收样人员应及时标明试样编号,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存放地点要能保证试样要求,要严防日晒雨淋和丢失。
3、收样人员应根据试样的试样要求,分别交试验人员进行测试。 4、试样在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和破坏几何形状,从
而影响试验结果。
5、测试前需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加工。 6、对于现场采集的原状土样、混凝土芯样及水泥、外加剂、砂、石等,运回室内试验时,均需留样保存;所有留样从试验报告发出之日起,保存一个月备查。
(三)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程序。检验中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求完整无缺、字迹清楚,不允许使用铅笔,不得涂改和抄整。
检验人员应根据误差分析理论正确处理检测数据,不得擅自舍取数据,所有测试数据的原始记录,•应如实记下所要求达到的精确数据,不得进行修约,•试验数据只在统一计算时进行一次性修约,数字修约按有关标准进行。•原始记录应由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
(四)测试数据检验制度 1、测试数据的差错:
有如下现象之一的测试数据均为差错: ①、数据读错或记错。
②、使用超过计量定有效期的仪器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 ③、测试时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
④、由于试样差错或测试时接触不良造成的读数错误。 ⑤、漏记测试记录项目。 ⑥、记错样品的编号。
⑦、不按规定读取测试数据有效值。
⑧、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 2、测试数据的校验方法:
实行测试数据自检、专检和抽检制度,力求数据准确无误。 ①、自检:是指测试人员和数据记录人对测试数据的自行检验,发现差错应找出原因予以纠正,自检中发现的错误不作记录。
②、专检:由本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错误应会同测试人员找出差错原因,并采取正确措施予以纠正,专检中发现差错应由测试人员和记录人员负责。
③、抽检:由质量保证负责人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差错,应由本专业工程师会同测试人员找出原因,并采取正确措施予以纠正,抽检中发现差错应本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五)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1、检验报告是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也反映检测工作水平的高低,必须保证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检测试验人员应在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上签名,对测试数据负责。
3、检验报告交复核人员审核,在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由原报告填写人重新填写,审核人不得擅自更改。
4、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认证标志章;检验报告一般一式三份,二份发送委托单位,一
份留档。
(六)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或检测实施细则进行。
2、检验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参加每项检验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除数据设有自动记录者外,应由检测人员读数,记录人员复诵记录,防止在数据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3、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边缘数据,应重复测试三次。 4、检测过程中,出现首次测试超差、首次测试被测件损坏或重复检测数据离散度太大,应停止检测工作。对被测件、检测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及安装状态、检测环境条件进行详细检查,并经负责人确认后,才允许开始检测。发生的问题应记录备查。
5、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而中断试验,凡影响检测质量者,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6、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而中断试验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或检验合格后,才能开始检测。
7、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属无误,才允许对被测件作检后处理。
8、检测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对测试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被测件的状态、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七)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1、检测人员必须对送检单位的产品、图纸资料及检测过程中的
原始数据、检验报告等保密,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如有泄密现象应追查原因及当事人责任。
2、检测试验完毕后,应将有关受检产品的图纸、资料及试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计算结果及报告底稿等及时整理归档。
3、文件、图纸、资料应按各种密级要求,由资料保管负责人统一管理。
4、本单位职工调离时,须将承办或借阅的保密资料、图纸、文件及个人记录的保密事项手册清退完毕,不准随身带走,不得泄密。
(八)环境卫生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室内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记录表格要专柜保管。
3、室内要经常清扫,机具、试验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擦试干净,保持室内清洁。
4、试验室的试样,按规定地点堆放,各人负责的专项试验任务完成后,应将机具打扫干净,恢复到原样。
5、与测试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带入试验室。 第十二条 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制度
1、仪器设备购置凡属固定资产的,由专人写出申请报告报领导审批,购入后应立即办理组固手续。
2、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使用、保管员进行验收,必须在付款前完成各项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首先检查包装情况是否完好。
3、开箱后详细检查整机、附件、技术资料等是否齐全,然后检查使用电源是否符合标准,通电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后挂上相应标志,同时办理入帐等手续。
4、凡是需要计量检定的仪器,需交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交付使用。
5、不能正常工作或技术性能指标不合格证者,附件不齐全或损坏者,技术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图纸)不齐全或没有者,验收人员可拒收并立即通知财务部门拒付款。
6、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技术负责人签收交保管人,如验收不合格,不准使用并办理退货手续。
(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说明书一律归档,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技术指标等项摘抄、复印作为明细手册可操作细则。
2、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主要仪器设备建立履历书,及时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检定、修理、发生故障等情况。仪器设备档案由试验部门统一保管,不得外借,不得损坏和丢失。
(三)仪器设备保管维护保养制度
1、仪器设备应建立负责制,固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保养,多人操作的仪器设备除明确负责人外,•并应制定岗位责任制。
2、保管人员应负责所管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二个月应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仪器设备周期计量检定制度
1、由计量人员对所用仪器设备按实际情况制定出周期检定计划和建立计量器具检定一览表,检定后给以“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明显标志。
2、仪器设备在检定期内损坏,修复后必须重新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3、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按该仪器设备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执行,无检定规程的可按仪器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提供的检定方法和周期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年。仪器设备在周期内使用中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时,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商讨处理。
(五)仪器设备报废封存制度
1、凡仪器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因质量问题,经过检定确实不能再作检测之用,或因检测标准的改变已不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应及时申请报废。
2、报废仪器设备需提出书面意见,经技术负责人核实,确系不能使用的,写出申请报废报告,并附维修、计量人员论证书,报上级部门审批。
3、当报废仪器设备涉及到放射性仪器设备时,应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4、凡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设备,需封存者,应填写试验设备申请封存单,报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六)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1、仪器设备要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
2、仪器设备在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电器接地是否牢靠,水气是否通畅,然后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使用。
3、仪器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及水、气阀门,将仪器设备清理干净,必要时罩上防尘罩布。
4、昼夜工作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运转情况,做好运转记录,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验证、抽样试验与检测,对工程主要材料进行质量鉴定试验检验,以确定是否可用于工程施工,按以下要求进行。
1、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应熟悉本工程项目概况,参加工程主要材料料源的调查,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及试验报告,协助选定料源后进行质量鉴定(或送检)工作,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例外放行。
2、主要材料包括:水泥、砂石、化学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3、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委托送检,具体程序为:
①、材料厂提供材料计划月报,中心试验室备案并制订相应的材料检验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经理部,使得每批原材料的进场都处于有效、周密的监控之内。
②、原材料进场三日之内,由材料厂委托中心试验室进行原材料自检和抽检工作,同时提供原材料质保书、批次和数量等相关资料,详细填写委托试验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退委托方一份。来样包装必须完好,样品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需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来样必须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③、中心试验室受理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五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④、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监理和经理部,同时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复检和委外检测,检测后出具的试验报告,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和经理部,并将本批次原材料相关资料备案待查。
⑤、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材料厂于五日之内向中心试验室提供本批次原材料的总体使用报表,同时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提供单独的使用报表,报表内容应包括原材料批次、试验报告编号和使用部位,使任何批次、任何工程部位、任何使用单位的原材料都有源可查。报表由中心试验室汇总并备案待查,同时中心试验室应根据报表建立原材料使用情况台帐。
⑥、月末、季末、年底由材料厂、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和中心试验室三方各自编制实际的原材料进场、检验、使用情况报表,上报监理和经理部,须使原材料进场数量、使用数量和检验数量一一对应。
4、项目经理部分部试验人员应督促物质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做好材料的批次检验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详细台帐,协助物质部门做好材料试验状态标识和保管工作。
5、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应根据原材料类别分别建立台帐,详细注明材料进场及检验时间。对本试验室力进行的试验项目,必须注明抽样、送检和收到试验报告时间。试验检验报告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其报告编号须和进场检验台帐及委托试验单一一对应。
6、有关材料检验与质量控制指标参照《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标准试验与检测,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一)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
1、配合比设计必须按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设计、试配,不允许使用经验配合比。
2、设计配合比时所用材料必须是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
3、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环境与条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配合比设计,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4、有关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要求参照《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
行技术条件》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需报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审核批准,必要时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其进行现场复核验证。
(二)改良土标准试验
1、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应根据工程所用填料进行前期可行性试验,经试验确定可行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试验用填料应按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取样,必须要有代表性,试验样品必须逐一登记,必须详细注明取样地点、里程、深度,取样方法、包装方法等情况,并对其层次、颜色、气味等外观情况进行描述。
3、路基填料试验,严格按照铁路行业标准进行试验。 4、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应协助工程部进行试验段填筑,确定各种填料铺筑厚度、压实遍数等工艺参数。
第十五条 过程试验与检测
1、现场试验人员根据搅拌站现场测定的材料含水量将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并计算出每盘各组分材料用量,然后以施工配料单的形式通知搅拌站。混凝土施工配料单必须详细说明工程部位、设计等级、报告日期等,应注明施工中注意事项(特别是外加剂使用)。配料单与理论配合比编号一一对应。
2、混凝土施工配料单发放后,在开盘前,现场试验人员必须督促搅拌站竖立施工配料牌,并检查所有原材料与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
材料是否一致,各组分材料是否正常,搅拌用水和外加剂溶液配制等是否符合标准,计量仪器是否正常,确认全部正常后,方可同意开盘生产。
3、混凝土拌合物生产过程中对材料含水量和拌合物工作性能的测定频率应按相关关规范进行,现场试验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现场试验人员可以视情况对配合比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配合比需报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审核同意。
4、混凝土试件的制作过程是现场试验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是评定最后成品强度及耐久性质量的重要指标,现场试验人员工作中必须按有关规范和标准操作,不允许弄虚作假。
5、混凝土试件试样的抽取组数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根据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如拆模、吊装等情况增加取样组数,并注意是否有要求与构件同条件养护。除有特别注明外,混凝土检查试件必须以标准养护条件下的强度作为该构件验收等级。
6、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应对检查试件强度应分等级、分部位及配合比分类进行统计分析,绘制强度及耐久性指标波动曲线,分析曲线特征。
7、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每月月初提供混凝土用量计划,中心试验室备案并制订相应的混凝土检验计划报监理和经理部,使得每批混凝土的生产都处于有效、周密的监控之内;
8、混凝土生产前由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提供混凝土实际用量计划,由中心试验室根据相关规范制订本批混凝土的抽检计划,在混凝土生
产中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取样工作,不得漏检;
9、月末由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和中心试验室分别单独编制实际混凝土圬工数量月报和实际混凝土圬工检验数量由试验室汇总,务必使实际施工数量与实际检验数量相符。
10、路基工程质量检验与控制标准参照《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执行。
第六章 资料及报表
第十六条 各种试验资料及原始记录是检测分析有关工程质量的依据,是竣工验交的重要凭证,必须实事求是。试验资料及各种报表必须认真复核,经技术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有效。
第十七条 铁路工程试验表格应按铁道部统一规定格式印制填写,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资料和报表,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规定办理。各种试验管理报表和资料应及时填写,按时逐级上报。
第十 应向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上报资料有:
1、授权试验室概况汇报,包括业务范围、配备的试验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情况、环境设施情况、计量器具一览表及需要授权签字人简历,以及本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等。要求授权时或筹组结束后立即上报。
2、需经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审核或批准的标准试验与检测资料,施工前应及时上报,待审核或批准书面答复后方可用于施工。
3、混凝土理论配合比统计季报、混凝土质量统计季报和路基质量统计季报。
4、主要工程仪器设备年报和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动态年报。 5、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季度计划、监督检查上月情况汇报和本月计划安排。
6、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年终总结及下个年度工作要点。 7、根据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布置的某些工程试验检测方面的技术总结。
8、上报表格形式参照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制订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施工工艺设计流程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的编制,合理施工,特制定施工工艺流程制度。
1、工艺设计是针对工程特定工序施工进行的设计技术工作,以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按工艺设计选择使用适当的机械、设备、材料,经过娇嫩感、组合建造成施工
用的设施、设备。以保障工程按预定的工艺施工。施工工艺设计是工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重要技术工作。施工工艺设计应结合技术素质和装备能力,满足经济、合理、可行性。
2、经理部工程部负责施工工艺设计流程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经理部工程部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工艺设计计划,确定需进行施工工艺设计的分项工程项目。
4、分部工程部负责所管工程,施工工艺设计的编制,分部总工程师审核。
5、分部审核后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6、分部工程部按批准的施工工艺设计,向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施工工艺设计流程图
施工图审核
经理部工程部 审核 分部工程部 分部总工 审核
分部工程部 组织实施 施工工艺设计
总工程师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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