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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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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状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状

为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与负责食堂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一、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园长是食堂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好各项安全管理细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经常对食堂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对其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严禁患有传染病者进入食堂和学生宿舍。

三、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确保师生就餐准时,违者给于经济处罚。

四、强化学生就餐时的管理,杜绝打骂戏闹现象,如果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烫、跌伤,要追究其管理者的责任。

五、食堂购物要保证价廉质优,并要按程序进货。杜绝霉变、腐烂食品进入食堂。如因管理不善、把关不严而造成师生中毒现象,责任者要承担一切责任。

六、强化管理:一要加强对后勤人员的管理,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二要重视对环境

的管理,确保在县级检查中无失误,否则追求其责任,并给于缺一分罚责任者50元、其他人20元的经济处罚。

七、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

园长签名: 食堂责任人签名:

2012年 2月

2015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2016-04-14 11:44 | #2楼

为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文件精神,特签订此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

中小学的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分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分层管理,层层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超市(小卖部)校内及周边提供学生食物的场所都应纳入所属学校(园)管理。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目标

学校(园)食品卫生关乎着师生生命安全,直接影响学校(园)安全稳定的大局,抓好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是各位校(园)长的头等大事。食品卫生“零事故”是学校(园)后勤工作的底线。

三、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

中心校成立以校长刘九云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镇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国家食监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食药食品[2015]160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销售等环节管理,建立食物定点采购制度,食物索证、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制度,食物销售留样制度,餐具、厨具、加工场所消毒制度等。加强“校园超市”或“小卖部”管理,严禁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进入校

园,杜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行“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质量评判员”和“价格监管员”的“五员”工作制度,促进食堂规范管理。

3、规范操作程序

①原材料的采购。各校(园)应把好学校(园)食堂的原材料入校关,实行入校食品、原材料、半成品的准入制。采购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学生营养要求,具有相应色、形、味等感观性状。大米、面粉、食用油应到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经营单位采购。调味品进购应认真辨别真伪,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肉类食品应到各地经过检疫后的食品公司进购;定点采购符合学校(园)安全卫生要求的菜农提供的蔬菜(并签订供求安全责任状);小卖部进购的各种小食品、饮品,每批次需经卫生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可入校。

②食品的加工。学校(园)食堂是食品加工的主要基地,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号牌;加工各类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加工操作规程,防止加工过程中原料与成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交叉污染;炊具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器具应分开清洗、分开消毒、分开存放;食物加工成成品后应装在专用的直接入口食品器具内,保洁待售。

③食品的储存。存人原材料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有防蝇、防鼠、防虫的设施;贮存原材料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交叉污染;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器具必经加盖保

洁;超市(小卖部)存入的食品要定期检查出厂日期、保质期,防止过期食品在校园内出售。

④食品的销售。学校(园)食堂在学生开餐时,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用专用售货工具售货,禁止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后销售给学生,防止保洁食品在销售时被污染,严禁学校(园)食堂销售隔夜的饭菜给学生食用。超市(小卖部)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安全卫生的售货工具。

⑤饮水与排水。各学校(园)的生活饮用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标准的安全水源。清洗原材料、炊具、学生餐具的生活用水,必须使用流水,严禁使用水池储水清洗,防止交叉污染。污水的排放应做到顺向排污,禁止逆向排污,防止污水污染清洁水源。

四、建立应急预案

各校(园)应根据《仙桃市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仙教办【2011】12号)要求制定本校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制度。发现师生饭后有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同时保护好第一现场,注意取样留存,便于卫生监督部门分析处理。

五、强化工作考核

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各校(园)主要责任人应把学校(园)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对本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将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西流河中心学校 学校(幼儿园):

校长: 责任人:

2015年3月5日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状2016-04-14 22:12 | #3楼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现聘请 黄金湘 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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