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50kg 个;15kg 燃气种类 □管道 □瓶装 □两者都使用 钢瓶数量 个;10kg 个;5kg 个。 营业面积 项目 证 照 ㎡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 1.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是否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违 使用 条件 规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 3.就餐区是否违规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或使用燃气直 接加热食品; 4.液化石油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是否违规布置在同一房间 燃气用具内; 最多就餐人数 名 存在的问题 的安装、使5.放置钢瓶和使用燃气的房间内是否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 用及其线品、腐蚀品和使用明火。 路、管路的6.①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设计、敷并将用气设备固定; 设、维护保②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养 当用卡箍紧固(严禁铁丝缠绕);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 - 1 - ③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 ④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 ⑤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7.①是否使用合法供应站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 ②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是否专瓶专用; ③正在使用的钢瓶、备用钢瓶和空瓶是否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8.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瓶及附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件 的钢瓶。(“螺丝瓶”应全部报废。“焊接瓶”,使用年限为8年。0.5kg、2kg、5kg、10kg、15kg气瓶,每4年检验一次,最后一次是3年;50kg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9.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 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项目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 10.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 专用气瓶间 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它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11.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 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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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12.是否按要求合理设置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并保证功能齐全 有效。 13.气瓶距离炉具安全距离是否大于1米;气瓶与其它暖气设备安全距离是否AA大于1米;气瓶不应在封闭柜体存放;同一房间内不应使用其他火炉;炉灶、抽风机应定期清洗和 保养;油烟机及烟道每半年应清理一次;应有预防火灾及人员疏散示意图;不应堵塞楼梯间、通道及消防管制区;消防栓周围应畅通,无杂物堆放。 14.厨房的主要过道是否铺上防滑地垫,防止人员滑倒;是否其它 要求 配备应急事故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室内是否注意通气透风;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失效;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 15.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厨房各类电器、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使用前检查线路开关是否完好,严禁违章操作。 16.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 措施。是否知道需人工点火的灶具,点火时“火等气”,关火时“先关阀、后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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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每天上、下班都应仔细检查燃气灶、抽气机的阀门和开关是否良好,下班是否可靠关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定 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8.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缴费或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瓶装液化石油气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19.液化石油气充装和供应企业是否按国家标准提供气瓶、气 质。 检查人员(签名): 餐饮场所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1、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的,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立方米(8个及以下50公斤气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超过1立方米,应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m的独立瓶组间内。 2、国家规定储量超过100公斤需要设置储气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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