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 电话: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经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在 承包给乙方使用种植,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租界,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计 亩。
二、承包期共6年,每 年付一次,承包期内地租价不变。从公历 至 承包期满后,如果凤梨或苗未收完,甲方无条件延期半年时间给乙方,待收完,这半年时间,甲方不得收取乙方地租和其他费用,如超出半年,甲方按每年每月每亩来计算租金。按实用时间算。
三、承包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 ,以实际丈量为准。 四、在经营期间,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保证此土地无第三方质押、担保、债权等行为,保证此土地权属清楚,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
五、承包期间,国家征用土地时,所有青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征用款甲方得60%,乙方得40%。
六、甲方负责解决从大路到承包土地的农场9.6米的大车出入,负责农场生产的电源供应,费用乙方自负。
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村委会执一份,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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