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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烟火涌入矿井的措施

来源:意榕旅游网
进风井口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一、概况

主、副斜井担负矿井提升、运输及行人,同时担负矿井主要进风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进风井应当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进行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为预防外部烟火进入矿井内,引起矿井火灾或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安全措施。 二、井口外因火灾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工序 危险源/危害因素 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未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地面消防材料库材料配备不齐 未定期对消防材料进行检查 井口外因火未定期对煤场灾防治 进行检查 井口房内有可燃性材料 机电设备及接线不符合要求 未定期对机电设备及选煤厂进行巡检 未定期对筒仓进行气体及温度检测工作 人 仓内煤炭自燃 火灾事故 J3 D3 9 中等 人 造成机电火灾 火灾事故 J3 D3 9 中等 人 风险类型 人 管 风险及其后果描述 无法及时扑灭火灾,造成事故扩大 无法及时扑灭火灾,造成事故扩大 发生火灾无法进行应急处理 材料不全,发生火人 灾无法进行应急处火灾事故 理 人 煤炭自燃火灾烟雾涌入井下 火灾事故 J3 J3 D3 C4 C4 9 12 12 中等 中等 中等 I4 D3 12 中等 事故 类型 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 风险评估 可能性 损失 I4 I4 D3 D3 风险风险等值 12 12 级 中等 中等 火灾事故 K2 A6 12 中等 环 材料燃烧引发火灾 火灾事故 人 造成机电火灾 火灾事故 J3 监测监控系统设置不规范 监测监控系统未按照要求维护 未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井口房内电气焊作业未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发生火灾应急处置措施不规范 管 无法监测气体情况 火灾事故 无法正常监测气体情况 无法进行反风造成事故扩大 I4 D3 12 中等 人 火灾事故 I4 D3 12 中等 人 火灾事故 J3 D3 9 中等 管 造成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 J3 C4 12 中等 管 造车事故扩大 火灾事故 J3 C4 12 中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落实井上防火措施,矿井地面所有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地面防火的规定。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口房从事以上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指定专人检查和监督。

②井口房必须是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接上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至少备有2个手提式灭火器。

③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④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3.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在主、副斜井井口各安装一组一氧化碳传感器,实时监测进风流中一氧化碳含量,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相关单位,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矿井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通风科每季度至少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保卫科负责定期对地面建筑物内(井口房、洗煤厂)消防设施设置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通风科负责对井下各地点消防设施设置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要求配齐配全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

6.洗选厂负责对洗选厂各煤仓上口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同时对各车间、皮带栈桥、煤仓口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定期对煤仓内进行人工测温及气体检测工作,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及通风科,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机运队负责对主井101皮带栈桥、主井猴车、副井绞车房等电器设备的安全用电,杜绝因电器设备引发火灾,完善主井皮带各项保护。设备科做好对电器设备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工作。

8.保卫科负责监督井口检身工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入井。

9.安全科负责监督井口附近20米内禁止有烟火、吸烟,不得用火炉取暖。

10.机运队加强井口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井下回收升井的易燃

易爆物品必须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回收,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并对井口房内所有门窗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补。

11.生产指挥中心(煤质办)、通风科做好地面煤场存煤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地面煤场存煤发生自燃。

12.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反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反风设施的完好,并加强日常通风设施管理工作。

13.若井口有烟火进入矿井,井口工作人员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积极救灾并报告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根据灾害情况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及相关科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烟火不能控制并持续进入矿井,采取立即启动全矿井反风措施,将烟火排出矿井,井下人员必须在井下值班领导、班队长、瓦检员、安全员的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妥善避灾,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度员指挥确定升井路线。

14.未尽事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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