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6期 河南教仃学院学报(忻学社会科学版) No.6.20o6 第25卷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 Gener ̄l1 No.140 (总104期)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Vo1.25 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刘瑞芝 (河南教育学院法律与经济系,河南郑州450014) 摘要:由农民自愿组建的各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迅速*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项组织制度创新,是 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结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将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经济 中围分类号:F3o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920(2006)06—0100—0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 济组织的发展,和各地方、十分重视,农民专业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五年 合作经济组织在许多地方有较快发展,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 发展水平的提高,但仍有一些地方领导和农民群众对农民专 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 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缺乏正确认 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农民是 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心存疑虑,消极对待。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而各地迅速兴起的由农民自愿 如有人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2O世纪5O年代农业合作 组建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将成为社会主义新农 化时期的合作社和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相混淆。与家庭承包 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责任制和市场经济对立,或者不参加、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 自提出要在农村“逐步发展专业性的合作经济 经济组织,或者随意捏合,包办代替,部分部门与一些企 组织”以来,我省有关部门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摆 业逐渐主导、控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其行政色彩较 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 浓而经济合作属性淡化;有人认为搞不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在组织形式、创办模 无关农村经济社会大局,甚至担心其发展起来会在一定程度 式、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积极促进和培育各类专 上削弱乡村现有的行政管理地位,所以,支持、扶持仅停留在 业合作组织的成长。2005年6月,我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 121头上。这些认识上的问题不解决。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 l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之一。据河南省农 经济组织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业厅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 400余家, 人会社员180多万户,人会农户占全省农户的9.2%,合作社 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在国外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按 总资产达到58亿多元。① 照1895年成立的国际合作社联盟(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 要加快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现《河 tive Alliance,ICA)的讲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 南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中 所有、共同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 提出的。到2010年,力争30%左右的农户加入各类农民专业 治组织。其基本原则是:社员自愿参加,社员民主管理。社员 合作经济组织,3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标准 参与经济活动,实行自主和自立,进行教育和培训,推进合作 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50%左右的 社之问的联合,关心社区建设。… 主要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的 许多市场经济国家为了保持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 目标,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端正认识。 大都通过合作经济的途径,扶持农民改善其在竞争中的地 在笔者不久前参加的对河南省一些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 位,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各项优惠。目前。在欧美 织进行的专题调研中,对此深有感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 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组织已经 收稿日期:2006—08—25 作者简介:刘瑞芝(1954一),女。河南郑州人,河南教育学院法律与经济系教授。 ①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研报告》,2005年8,}j。 ・ lOO・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成为所住围农民最容易接受和最受欢迎的组织形式,足农民 应对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农 专业 合作组织功能强人,尤其是市场开拓能力特别突出,分支机 构遍及世界符地,经济触角伸向四面八方,已成为经济社会 发展中非常有活力的不容忽视的经济力量。如美国约200 个农场主的初级产品的80%是南合作社加工销售的,20 个奶品合作社占全国A级奶销 的72%,有的农场丰同时参 加几个合作社;澳大利亚的出口人米几乎伞部由合作社提 供;加拿大4O%的农户收支足通过合作礼进行的;法国的农 业合作社的谷物产量占伞国市场的75%,葡萄酒和乳制品占 50%以上。_2 随着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日益显现出蓬勃的生机。 2O世纪初.中围也开始了合作经济思想的传播、发展以 及建立合作社的实践。如梁漱溟、晏阳初在欧美合作经济思 想及合作社运动的影响下,分别在III东邹县和河北定县组建 了数百个乍产合作社。又如第二次困内战争时期,在江 西和福建的苏区、陕甘宁边区、东北区等建 的数量众 多的消费、生产、商业、信用、医药合作社,为发展经济、取得 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 全面推行农业合作化。农业合作化初期足比较成功的,初级 合作社贯彻了自愿原则,实行典型示范和国家欹持,提倡民 主管理.实行土地人股,社员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但后期进行得过急过猛,行政十预、强迫命令,从上地归公、 农民没有牛产资料所有权的高级合作社,再到“一大二公”、 “一平 调”的人民公社,在很短的时『白J内,公社化运动就被 推向了高潮,全国各民族99%以上的农户加入了人民公社。 人民公礼是政社合一,它既足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又足农村 经济单位,但往往注苇行政任务而忽视合作社对其成员的经 济责任。人民公社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实行的是 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组织管理主要采圾政治、行政手段。 在人民公社内部,和取消了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和家庭 经营,农民在生产决策、经营管理、产品分配等方面儿乎没有 什么发言权,“浮夸风”“风”盛行,产品平均分配、无偿调 拨,吃大锅饭。这种做法,大大超越了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 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挫伤了社员 的积极性,妨碍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公社实质f 不 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 2O世纪9O年代以来,我国出现的各类农民々业合作经 济组织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农村家庭联产承 包责仟制基础上产生并发育起来的。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经 济组织,既不同于新中围成 初期农、 合作化时期的合作 社,也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种企业法 人以及村民委员会亦有本质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际上是一种成员主体身份明 确,产权关系清晰,服务灵活有效,管理民主的现代农业经营 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主体以一定区域 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的农民为核心,经营场所主要集中在农 村,经营领域主要包括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它建立在农民自 愿的基础之上,管理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为土,坚持“民办、 民管、民受益”,“人社门愿、遇社自由”的原则。其内部文行 民土管理、民上决策祠J民土监督,克分保障成员州各项事务 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重大『凸J题决策由社员人会或社 员代表大会决定,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合作组织当年经营 收益,按一定的比例留足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后,全部按股 份和按社员参与合作的数量返还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经 济组织中,农民仍拥有十地承包经营权、牛产经营自上权和 财产所有权。它不触动家庭经营,不影响生产经营A辛 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枞,反而会在新的层次和意义上深化和完 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企业不同,一般来说,企业以 资本合作为主,按投资分红,谁投资多谁有决策权;它却以劳 动合作为主,辅以资本合作.按交易世等个人贯献大小分红. 主要实行一人一票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今大的村 委会也 同,村委会足按《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的村民对自 己村内事务进行管理性质的组织;而它是单纯生产者的联 合,没有任何行政管理的任务,各级也无权直接管理合 作组织,T涉合作组织事务。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 出现,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农民自愿自助自 我服务的产物,是农、 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结果,是农村改 革发展中的 -项组织制度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 产生和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要求有什么 样的生产关系。生产荧系是牛产力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 社会条件,对生产力有巨大的反作用。正是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挥作用有两个层次:一是生产关系的性 质即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二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即经济体 制,主要包括经济管理和经营方式。要使q三产_炎系能够 充分发挥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具体 形式都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如果一种生产关系从 其性质 看是先进的,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它的具体 形式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那么它也不能有效地促进生 产力的发展。凼此,不断进行经济的改革、调整和完善, 是中国在社会丰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发展牛产力的重 要内容和途径。 1978年,为了迅速改变当时贫穷落后的面貌,发展经济, 提高广人人民群众的牛活水平,实现社会l丰义的现代化,我 国对已不适应社会丰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束缚生产力发展的 经济以及其他进行了人刀阔斧的改革。在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被大大 激发起来,创造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井逐渐形成以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 层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是农村经济 的一项重大变革,是中国农民的历史选择。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 101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农户彻底摆脱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人民 公社,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成为的生产者。 这一生产组织形式与农业的自身特点相适应,符合我国人多 地少的基本国情,已被实践证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够调 动起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自上 个世纪8O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业 生产有r突飞猛进的发展,广大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得到迅 速改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人作出了巨大的 贡献。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是我国农 村的基本生产关系的体现,是党对农村的基石,必须长 期坚持不动摇。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 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千千万万从事家庭承包 经营的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分散的家庭经营方式已不能很好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 化的大市场难以对接,矛盾越来越突出,产生了许多亟待解 决的问题。目前存在的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 农民为了解决走向市场遇到的困难,按照专业分工自愿联合 起来,自主经营,实行自我服务,有福共享,有难同担的利益 共同体,并已成为中国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最具有生命力 的一种形式。 首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的 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强农民进 入市场的能力。由于我国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 小,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不灵,势单力薄,缺乏市场竞争力,在 与地方、公司的博弈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经常任人宰 割,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不能很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专业化合作,形成较强的 抗击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改变农民 家独户进 入市场的弱势地位,解决进入市场的难题。发展农民合作经 济组织也是增强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加 入WTO之后,农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已经改变。面临竞争日 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面对虎视眈眈的国外现代化的大 农场和实力雄厚的集团,要想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有更 高的谈判地位和竞争能力,我们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专 业合作经济组织。 其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完善农村统分 结合的双层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为桥 梁、以经济为手段、以共赢为目的,把农合起来,既坚持 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个基础,充分尊重了广大农民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叉能解决一家一,LT想办而叉办不了、办 不好的事情,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双层 经营中“统”的功能,完善了农村双层经营,是农村经营 的组织创新。 第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促进农村产业结 构调整。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规模化、专业化、 标准化生产经营,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更加广阔的领域实现 劳动力、十地、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加快农 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步伐,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 - 】02 - 素质,增强产业集中度和综合效益。 第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推动农业产业 化。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各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如“公 司+农户”、“加工企业+农户”等,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了 --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和农民都是各自 的利益主体,在农业产业链中既合作又竞争,当他们之 间m现利益冲突时,企业总是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农户往 往吃亏。通过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协调“龙头”企业 与农户利益关系,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联系桥 梁.有效保障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实 现公一J企业与农户利益的“双赢”,加快实现农业产业化。 第瓦,发展农民专 k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民降低交易 成本,增加收入。在农业现代化迅速发展和农产品日益市场 化、国际化的情况下,由于以家庭为基础的联产承包经营规 模小,交易次数多,必然带来交易成本高、经营效率低、农民 收入增加慢的弊端。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农户 提供市场信息和生产技术服务等标准化服务,组织农户批量 购进农业生产资料和统一销售农产品,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 生产和销售成本,提高农产品销售利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 组织利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将组织内部加工 和流通环节所获得的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能有效地保证农 民收入稳定增加。 第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增强广大农民 的民主意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 织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广大农民既在合作经 济组织的统一带领下从事生产与经营,又直接参与合作经济 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有利于农民科技意识、营销能力和合作 精神的培育,又可以增强集体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 高广大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 力,提高精神文明的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 些制约其快速发展的因素,从组织规模、经济实力、服务功 能、合作程度、社会地位等方面,同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相 比,都有很大的差距,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刚刚闭幕的 十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 主体地位,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规范,并 规定 r以及有关部门和组织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 合作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推动下, 农业产业组织结构、农业企业制度将更加完善,农民专业合 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将迎来生机勃勃的春天。 参考文献: [1] 王风林.关于农民合作经济tLtg ̄,法的儿个问题[J].【f1国合作经 济+2006。(5). [2]张恒杰,世界合作集体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1 家 项 课题研究)[OL].http://www. ea nrn/P“II1lI.m/I1r0 nl5.him. (责任编辑周军伟 责任校对毕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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