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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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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策研究

摘要: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地方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继续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进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本文在简要概述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理论与实际,兼顾宏观与局部,重点从理论逻辑与实践指导的层面对进一步构建与完善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策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的制度与机制的总称。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具体实践,是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各民族综合素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与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发展目标,是新时期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对进一步构建与完善云南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云南要在继续总结既往优秀经验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既着眼长远,又脚踏实地,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惠及全民、城乡统筹、特点鲜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地貌复杂,民族众多,拥有世界罕见的文化多样性。多年来,伴随着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前行步伐,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政策制度保障逐步完善。云南率先出台全国首个从文化民生、文化惠民的角度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制度性安排的地方政府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2〕52号),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了重点倾斜和优先保障;意见根据云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实际,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同时,云南省文化厅及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各州市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为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和财政投入保障,推动文化事业投入大幅增长,促进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二是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具规模。云南已初步建成了省、州/市、

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服务中心,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等多层级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49个、文化馆148个、乡镇文化站1384个,达标率分别为804%、689%和50%。同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州市、县级覆盖率达100%;农文网培学校乡(镇)覆盖率达100%,村级覆盖率达78%;形成了上有省级分中心、州市支中心,下有县级支中心、乡镇服务点和行政村服务点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五级服务网络[1]。

三是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效益提升。近年来,云南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创新文化服务供给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2013年,全省共落实免费开放资金178亿元[1],确保了全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正常进行,基本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和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向社会公众免费。同时,云南推出了“大家乐” 广场文化活动、“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送戏行”等一批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参与面广的公共文化活动,打造了一批享誉全国的公共文化惠民品牌,彰显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地域特色。

四是文化惠民经验内涵不断丰富。云南创造了以“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为核心的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模式,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创新;在全国首创了“文化副县长”等促进地方文化管理与发展的有效措施;通过“五个一批”、“五大平台”、“四个专项” 等实现了组织、活动和保障等创新;“云南经验”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见表1)。

存在的主要问题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有目共睹,但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作为我国典型的边疆多民族地区,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点低、条件差,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投入与政府主体责任有待加强。其一,有针对性的宏观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亟待出台,尚缺乏针对边疆多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发展的倾斜政策,缺乏区域长远性、全局性、科学性与协调性的目标设定。其二,在资源的投入与配置方面,存在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投入主体单一、支出结构不合理、城乡公共文化建设资源配置不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差距明显等问题。第三,在设施与产品服务供给方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运行不力,设施的群众知晓度和利用率均不够高;公共文化产品也存在总量不足、针对性不强、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待加强,要解决其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动力不足的问题;要加强政府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加强机制保障。

二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理论与实践困难。公共文化服务“均等性”、“便利性”要求的内涵与外延模糊,成效评估无据可依;同时,区域文化发展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明显,且影响因素复杂;为云南制定标准化均等化方案提出了理论与实践难题。三是先进单位和优秀经验难推广、难普及。一方面,我省尚缺乏对优秀经验推广的理论化提升与模式化设计;另一方面,受到地方经

济发展与财政投入水平、领导重视程度、地方文化资源、群众文化需求与文化自觉性差异的影响,优秀经验的推广普及范围有限。

四是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与组织能力有待完善与加强。“管办”分离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基层农村文化建设的管理机制僵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渠道不畅、力度不够。同时,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匮乏、队伍不稳,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五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估监督机制有待健全。缺乏适用于全省各级地方的标准化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与程序规范,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结果反馈应用机制。同时,缺乏全面规范的检查监督机制,存在监督内容、监督主体、监督方式均相对单一的问题。

六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待进一步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与云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及传统文化空间民族传统文化空间一般指民间传统文化生发、呈现的固定空间即地点或场所,如寺庙、宗祠等,是人们社会聚合、人际交往的重要场所。的结合度还不够,对促进、巩固文化遗产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的作用和维护边境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的作用均有待加强。

三、构建和完善云南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的对策和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提升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统筹规划幅度和政策保障力度

1.加强理论研究,完善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格局构建

明确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框架格局,是当前建设的首要任务。构建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规划投入、政策法规、基础设施、产品与服务、组织管理、监督保障、绩效评估。见图1:第一,规划设计的关键是要注重对全局的宏观把控和各项建设资源投入配置的统筹规划。

第二,政策法规建设要紧跟国家的政策方针,积极制定出台完善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方针政策和相关建设、服务与管理标准;各级地方也需积极配套制定地方性建设意见和实施细则等;为推进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实践依据。

第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是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综合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设备配置,提高建设标准与服务能力。省、市两级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图书馆、博物馆等大型文化设施的投资建设,完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区县主要是改建和扩建文化馆和图书馆,并在结构布局上注意省市一级场馆的辐射半径,做到标准提高、布局合理,在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建立特色博物馆;乡镇和街道主要是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的建设,力争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社区和农村的建设重点是文化室、图书室、文化活动

中心等,根据条件还可以采取流动图书室等灵活的文化服务方式。

第四,产品与服务的重点是要推进和保障“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看戏、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共享文化信息资源”七项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办文化,提高社会性的文化自觉;要强化市场运作兴文化,发展创意性的文化产业;要扶持和激励文艺创作,打造精品化、品牌化的文化产品与活动。

第五,组织管理,指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而发生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内部运行管理机制。要形成以政府文化职能部门与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主的权责分配和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形成“专职人员+聘用人员+志愿者”的人员配置基本结构;形成“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其他人才”为主的人才专业技能结构,要注重人才的梯队建设、培训提升、保障与激励。

第六,监督保障,现阶段检查监督的工作要点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对公共文化投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二是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效果的监督,三是对公共文化各项服务工作开展实效的监督。

第七,绩效评估,现阶段的重点是构建标准化的适用于全省各级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

2.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立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主要责任,要强化学习,加深认识,做好规划、认真践行,不断加强机制化建设。云南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施办法》、《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百分之一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文化建设的法制化水平,加强政府依法保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促使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进程。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统筹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1.加大投入的重点是强化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的多渠道投资机制

一是“稳步扩容”和“快速补短”相结合,形成目标引导和差异化发展的投入机制。第一,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现有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经费投入的刚性约束机制,稳步扩展公共文化经费投入增量;第二,要以农村和基层、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为重点,优先安排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以“快速补短”的方式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第三,争取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农村文化建设,同时,要加强地方财政扶持农村文化发展的专项资金投入。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事权、财权责任,充分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扶持机制。第一,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完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分成办法;第二,建立分类、分级的文化服务财政资金投入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在不同种类的文化服务中的财政投入比例,确保各地区人均文化服务经费投入大致均衡。三是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第一,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提升地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造血功能;第二,完善市场化筹资机制,塑造“资源-资产-资本”的文化发展模式;第三,完善社会化筹资机制,营造“建-享-用”相配套和“建-誉”相结合的文化自觉赞誉氛围。

2.夯实基础的重点是统筹兼顾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

一是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宗旨,重点保障基本建设。第一,继续推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投入与建设;第二,继续推进实施广播电视通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文化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实施;第三,继续加强村级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第四,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促进基层农村的文化信息传播和提高基层群众的文化素质。

二是以现代化、信息化为要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起点。第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坚持标准化和实用性相统一,加强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提高设施的覆盖率和达标率;二是完善共建共享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制,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贫困地区、边境地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3.遵循资源配置的三项基本原则,逐步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

一是普遍均等原则。云南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资源的支持,另一方面在省内分配公共文化资源时,也要以实现最低公平标准,保证机会均等为前提和目标,向农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在最大限度上实现普遍均等的原则。

二是差异化原则。地区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异较大是客观现实,而且不同区域的情况、问题和矛盾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不同的区域,在城市和农村应采取差异化的投入原则。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和循序渐进原则。不同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文化投入差距是长期形成的,因此,缩小两者的差距也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上,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资源,促进资源的科学合理流动以及投入使用的效益最大化,逐步缩小差距。

4.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一是要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标准化是实现均等化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积极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标准化建设。云南也应紧跟国家政策

方针指向,根据自身实际和建设实践要求,提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框架。见图2:

第一,基本权益的标准化表述为“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看戏、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共享文化信息资源”。这是云南结合地方特点与群众文化需求,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提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看电影看戏、共享文化信息资源等内容,形成了比全国更高的服务标准。

第二,政府保障的标准化。重点是确定各级政府保障责任和义务的标准化,要确定全省统一的最低保障标准,包括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经费投入责任与分担比例、人均投入经费配置等。

第三,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一是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二是以服务人口或服务半径为依据,制定和完善设施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包括场馆使用面积、建筑结构布局、功能场所设置、人均资源配置、辐射半径等的具体建设标准和要求。

第四,管理与服务的标准化。重点是明确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增强服务效能,应结合文化部的相关服务标准规范,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标准制定,以规范化的服务来提升效能,以标准化的要求来严格管理。

第五,工作评价的标准化。要以上述几个方面的标准化规定为主要依据,构建标准化的评价办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同时,要建立社会评价标准,独立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

二是以标准化建设来促进均等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不只是结果的均等,更应是机会均等、过程均等,要补齐短板,兜住底线,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差距。首先是区域均等,通过转移支付,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使欠发达地区能够和发达地区一样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次是城乡均等,通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规划、标准化建设,使公共文化资源下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然后是人群均等,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体、农民工群体和残疾人群体等,推动弱势群体平等参与文化活动、共享公共文化服务[2]。

三是建立多部门共建协调机制。2014年3月由文化部牵头成立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3],共由20个 部门联合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事项的协商和部署。云南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建设过程中,也应该着手建立地方的多部门共建协调机制,整合和调动各部门资源,共同建设这一具有全民普惠性的重大文化工程。

(三)建立以需求为牵引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

1.健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科学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应该是“上下结合,双向互动”。一是扩大群众有序参与范围,鼓励群众公开表达公共文化需求;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让群众的意愿在决策过程中得到更多的体现;三是畅通拓宽和缩短信息链,积极展开网络政务,让群众通过网络直接参与和影响供给决策;四是要分层级配置决策比例,尽可能将公共文化产品决策权下放到基层。

2.建立能够满足群众需要的服务新模式

服务模式设计的优势是具有普遍推广的便利,目的是为了尽量避免受到特殊条件的限制,寻找到服务对象的共性特征和对应措施,注重的是一般方法和逻辑的设计,使得每一个运用模式的具体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灵活地填充资源和内容。

服务模式设计的前提是对服务对象的细分。科学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是以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的属性结构特点来规划设计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供给渠道模式。一是针对服务时间的模式设计。第一,根据基层劳作时序和节假日规律设计服务模式,可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分为节庆服务和日常服务两类。第二,根据多数人群的作息时间设计服务模式。全面推广云南省文化厅创新性地推出的“错时服务”新举措,各级文化站、图书馆以及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根据所在辖区居民的需求,调整服务时间,解决居民上班时间与场馆开放时间重叠的问题,错开对外开放时间,以保证在读者最多的时段开放,在读者最少的时段休息。

二是针对服务对象的模式设计。根据服务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居住地点等,结合当前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情况,以当地服务对象的主要群体属性为重点,以群众文化需求为牵引,进行产品与服务内容的规划设计,以具体内容设计来搭建供给渠道,以保障有效供给来调配各项资源,构建出具有操作性和推广性的服务供给模式。

3.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鼓励群众自办文化

一是构建向农村倾斜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制度。要通过制度和法律建设,将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纳入制度供给范围,明确供给目标、范围和标准,确保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和产品供给按更高的比例增长。

二是培育符合农村实际的公共文化产品市场供给机制。第一,要确定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市场供给范围,建立私人资本进入公共领域的“特许经营”制度;第二,要合理界定公共产品的产权,逐步将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纳入市场供给;第三,要进一步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供给公共产品的空间,以政府拥有所有权、其他权力交由政府以外的经济组织的方式,或者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如租赁、特许经营等)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合理配置产权和经营权;第四,要借助资本市场,通过股票、债券、基金融资等方式为农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第五,要进一

步完善政策激励,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现代市场允许的多种形式参与公共产品供给。

三是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发展民间文艺团体,丰富地方文化服务产品与内容。第一,要鼓励群众利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自发性的文化活动,丰富文化娱乐生活;第二,要培育民间文艺团体,贴近群众需求,开展文化服务,促进群众的自我娱乐和自我教育。

4.加强我省保山示范区、楚雄、昆明示范项目经验的理论提升和文化惠民云南经验的宣传推广

一是总结规律,加强理论提升。第一,要总结示范区(项目)中优秀建设经验的决策逻辑,激发其他地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第二,要揭示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的深层次动因,要以有效实现功能和提高实际使用率为绩效核心指标,不盲目扩大规模;第三,要总结出优秀经验中地方领导组织与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第四,要发掘出优秀经验中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并打造提升其文化附加值的一般性做法。二是加强文化惠民云南经验的宣传和推广,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资源,构建出立体全面的宣传推广格局。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组织建设,构建多元公共治理格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现阶段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及法律法规属于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构成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多元公共治理格局,是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必然路径。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公共治理格局

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事”地位。第一,必须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决策和管理责任;第二,强化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合作、真抓实干、协调推进的文化工作机制。

二是要转换角色,职能部门尽快完成“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转向。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社会、市场及文化单位的关系,实现政府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办、养合一的直接生产方式向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供给方式转变。

三是要强化职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尽量完成“配角”到“骨干”的换位。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政府要通过财政拨款、税收优惠、公私合作等多种方式,为公益性文化事业部门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并通过专门的文化行政部门对其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

四是要加强引导,推进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多元化与共同治理格局。应正确处理公共文化服务与公共文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关系,要以充分实现公共文化功能为目的,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力量进行整合运用,要求各类型组织机构互相配合,发挥各自功效,实现共同治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文化事业单位、企业、社区(村组)、其他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与对话的制度框架。

2.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第一,逐步充实专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向基层提供优秀人才政策,逐步实行农村文化工作者公开招聘制度及从业资格制度,有效促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素质提升。第二,重点加强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以招录、聘用或组建文艺协会的方式整合原群艺馆、艺术院团的专业文艺人才队伍;立足农村,注重发挥农村文艺骨干、文化能人、文化名人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农民文艺骨干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三,创新文化志愿者服务的新路径,鼓励当地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的同时,建立艺术类专业毕业实习生到基层志愿服务的长期合作机制,建议通过省文化厅联系省内艺术院校或师范艺术生的毕业实习生,每年分批次到基层文化馆、站实习。推进“文化站/室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志愿者”的人才队伍模式,建立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二是完善地方文化人才队伍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保障基层文化队伍的稳定。重点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基本待遇、福利的有效保障,确保人员在编在岗,同时要完善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办法;二是对调动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自觉性的激励机制建设,要为他们提供学习成长和职级晋升的公平机会,要完善对其工作绩效的评估与奖惩制度。(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评估机制

1.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检查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规范的公共文化投入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第一,要建立透明的预算制度,保证预算和财政转移支付的透明度,防止出现私自截留资金或挪作他用。第二,要加大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应加大对资金用途和使用效率的监督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对外界公开公布。第三,加强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通过财务公开,发挥群众、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是规范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效益的检查机制。第一,要加强行政和文化系统内自检,由上一级单位对下一级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效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由本级政府将其纳入地区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检查与考评。第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严格事前审批、过程监督和事后检查验收。

三是完善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工作实效的监督机制。第一,要运用绩效评估手段和结果实现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地方主动改进不足,自觉提高效能。第

二,要建立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机制,依法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将其作为评价公共文化服务效益的重要标准。第三,要加强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2.标准化构建适用于全省各级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

云南省保山市在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研究制定并投入使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动态统计评估管理网络”,构建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涵盖了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公共文化经费保障、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评估6个维度,31个二级指标,1028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

结合保山市的动态统计评估网络设计与实践经验,按照理论构建的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框架格局,兼顾实践中的操作性和数据采集可靠性,进一步归纳评估维度和提炼核心指标,提出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框架。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为: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公共文化组织管理与支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共5个方面,并初步构建出33个二级指标。见表2:

(六)注重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与文化安全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边疆和谐稳定。第一,发挥好文化产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地融入到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形式组织和传播普及中。第二,丰富公共文化活动内容,发挥好文化活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以文娱人、以文化人”的作用。第三,要发挥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继承创新”的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注重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相互统一、相互促进。

二是保护与开发并重,促进民族文化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一,对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要注重保护与传承;第二,要充分利用独特的地域文化优势、深厚的民间文化优势以及地方艺术品牌优势,将文化与经济相结合,鼓励和支持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走出去;第三,地方政府应在坚持真实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参与性原则、保护和开发并行原则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是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强化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建设。第一,要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度化管理,要加强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要继续建立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保护体系,要加大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第二,要重视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在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同时重视民间文化传承者的保护和培养。

[参考文献][1]重视文化民生 夯实文化基础 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向标准化均等化——在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Z].云南省文化厅,2014-02-24.

[2]立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EB/OL].中国文化报. http://www.zjcnt.com/content/2014/03/12/225931.htm.2014-03-12.

[3]20个部门合力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EB/OL]. http://www.ccnt.gov.cn/whzx/whyw/201403/t20140320_431337.html.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Z].

[5]云南省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五十问题辅导[Z].云南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2012.

[6]《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动态统计评估管理网络的构建》研究报告[Z].课题组,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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