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加强策划、注重实效。 二、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贯彻落实集团会议精神、指令情况。 (二)各级领导视察公司情况及重要指示精神。 (三)公司规章执行情况。
(四)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主要活
动。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研成果等动态信息。 (六)公司双文明建设的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
(七)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
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第二章 组织保障
三、公司成立宣传报道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各单位中管、宣传报道员。
四、稿件的来源主要由公司各部门提供。根据每年、每一阶段的报道重点选取稿件发送。
五、各部门自行确定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报道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日常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及时向宣传报道小组提供情况、小改小革、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动态情况;负责本部门稿件的征集工作。
六、宣传报道工作是公司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发展和树立对外形象起着重要的导向和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素质,注重宣传工作质量,逐步提升公司宣传报道工作水平。
第三章 稿件审核
七、提交的稿件每篇字数不得少于500字。一般稿件原则上由部门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给宣传报道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审定后统一向上级申报。 八、稿件专业性较强或有关重要数据、事实、提法等,在本部门领导审核后,还须经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宣传报道小组审定,必要时呈总经理审定。
九、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难点热点等问题的专题策划报道稿件,传达贯彻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局重要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省市领导、集团领导视察工作类稿件,提交有关部门审查后,交公司宣传报道小组审核,再呈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如有必要可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审定。
十、公司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报道提交领导本人亲自审核。
十一、报道小组副组长重点审核稿件框架结构,材料组合是否合理,观点是否正确,格式、题材是否符合集团报纸要求,条理逻辑是否清晰,字、词、句、标点是否准确等。各部门重点审核稿件内容是否真实,专业用语表述是否准确,人名、地名、数据、引文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局、公司有关规定等。公司领导重点对稿件的导向、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或不利影响等方面进行宏观审查。
十二、审核人应坚持准确、真实、客观的原则,遇到不清楚的问题要调查了解清楚,对稿件内容诸如经济数据、专业术语、领导讲话、评价等要认真核实,避免失实。
十三、审核要及时,不得推脱、延误,审核人在接到送审稿件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意见要明确具体,不能采用模棱两可的言辞。
第四章 稿费
十四、支付稿酬由公司宣传报道小组负责统计,每半年支付一次。 十五、稿酬标准:
1、省、市级媒体、刊物发表,每篇100元。 2、集团发表,每篇80元。 3、分公司发表,每篇50元。
4、公司选取的稿件,上报给集团未发表的,每篇30元。
十六、稿件的来源主要由公司各部门提供。根据每年、每一阶段的报道重点选取稿件进行上报。选稿原则:急稿及时发,好稿、重点稿优先发,一般稿平衡发。
第五章 责任与考核
十七、各单位每月稿件分配表:
各单位每月稿件数量及时间分配表
截稿日期 采供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 调度监控室 综合办公室 质量控制室 市场营销部 5日前 15日前 25日前 合计 1 1 1 1 2 1 1 1 3 1 1 2 1 1 1 1 十八、处罚: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完成的,每篇扣罚单位200元。此罚款用于奖励超额投稿的宣传报道员。
十九、所有新闻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对不遵守宣传报道纪律,造成宣传报道失实或泄密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十九、本办法自2016年1月5日起执行。 二十、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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