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随着法律效劳领域不断拓展,律师职能作用日益凸现。广阔律师投身国家的经济建立和民主法制建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供各类法律效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 : :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 : :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专项法律效劳,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专项法律效劳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效劳的详细事项为: (1) ; (2) ;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效劳事项时,应当另行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一般授权: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表达受托事项详细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展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详细、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展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标准,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合同范本《专项法律效劳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 计时收费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后,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乙方调整。 2. 计件收费
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 元;于 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 元;于 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 元。 3. 风险代理
律师费分为根本律师费和资励律师费。
根本费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
奖励律师费为 的 %(根本律师费计算其中或者不计算其中),应于 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 4. 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委托事项行政机关与其他中介组织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垫付。
乙方律师经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实报实销。本地交通、通讯费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师费中。
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帐号: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甲方联系人: 联系 : 乙方联系人: 联系 :
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制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标准;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制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甲方: 乙方: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效劳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根底上达成如下条款: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效劳具有相当经历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效劳。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效劳。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以下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效劳: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展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筹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或重新提供标准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标准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展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效劳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 号码和处所。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效劳费人民币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效劳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回绝与乙方合作或承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 : : :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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