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的支付中介费承诺书
致受益人: 等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贵方)
贵方作为介绍服务方,如果协助我方(姓名: 身份证号: )顺利完成位于 省 县 乡
矿山买卖交易,我方愿无条件履行以下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方自愿以所介绍矿山成功交易后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不可撤销承诺书。
一、该矿山交易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我方愿意一次性支付贵方中介服务费为矿山交易总价款的 %折合人民币 万元计。
二、中介费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足额支付给贵方,贵方具体账户备注如下。
受益人开户姓名:
受益人开户行:
受益人帐户号:
三、贵方所介绍的矿山交易合同签订后,我司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贵方可按
服务费总额的两倍向我司收取违约金。
四、如果以上矿山买卖交易未实施,本承诺也将失效。
承诺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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