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行政管理
1.负责临床、医技科室的行政管理、督查、评价、考核及奖惩工作;
2.负责全院各级医师、药师及技师的行政管理工作,参与督查、招聘、考核、晋升晋级、轮科、培训、奖惩工作等。
二、依法执业管理
1.负责医疗机构和执业医生及技师的注册、变更、定期校验及考核工作。
2.负责执业医生及技师的权限管理,包括处方权、麻醉处方权、手术权限、相关医疗技术权限等。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1.协助质控科工作做好医疗质控工作,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评价,行使质量否决权。
2.组织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四、医疗技术管理
负责临床医疗技术(尤其新技术、新业务和二、三类技术)的审批、备案、授权及考核工作,并日常督查和管理。
五、医院伦理管理
负责涉及医学伦理的技术开展的审查、批准工作,并日常督查和管理。
六、爱婴医院管理
负责爱婴医院计划、方案制订,并负责督促其实施情况。 七、疾病应急救助管理
对身份不明以及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急重危伤病患者协调积极救治工作,组织收集并审核在我院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人员的资料并上报市疾病应急管理办公室。
八、卫生应急管理
1.制定我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组织实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3.配合市卫计委应急办工作,组建我院卫生应急队伍,协调我院各部门及时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九、医疗纠纷调处
参与医疗纠纷调处,及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在医疗上违规的事例。
十、对口支援管理
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和对口支农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一、放射防护管理
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室的放射人员的放射防护督查、管理工作, 确保放射人员人身安全。
十二、献血管理
负责献血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任务目标。 十三、医德医风管理
负责制定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指令和任务,如医疗保障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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