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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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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对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全过程中的用药情况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1.医院成立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归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全面负责全院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2.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①临床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

②临床药物治疗应根据“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及相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选择适当的药物。同时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降低药品费用。

③临床医师在药物治疗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需按照医院《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规定》执行。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用药方案。

④临床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有明确的医学依据而需要超说明书用药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⑤临床医师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⑥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按照《青岛盐业职工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处方权限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⑦临床医师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⑧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⑨临床用药过程中须注意药物安全性监测,对用药过程中出现的或药害事件按规定报告,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在病历中记录。

3.合理用药分析评价

①医院实行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每月对医院使用排名前十位

的药品、抗菌药及平均处方金额前十位的医师进行公示,对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对使用超常的抗菌药按规定停用。

②医院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和病区病历,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分析、点评并公示。

③医院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定期检查、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公示及经济处罚。

④药品调剂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拒绝调配。

4.监督管理

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下设合理用药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评价、监督及检查工作。

②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③医院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对药物使用中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违规事例、人员进行惩罚。药械科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策。

④医院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科室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按医院有关规定对科室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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