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注意事项
1、请全体参会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维持会场秩序。会场内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成振动状态,请勿大声喧哗,不要随意走动;
2、听证参加人发言前请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3、听证参加人初次发言时请做自我介绍,阐述观点要简明扼要,明确提出同意、反对或部分修改的意见;
4、为保证每位听证参加人发言机会均等,发言时间请控制在5分钟以内,若未发表完意见,经主持人同意,可继续发言,但不得超过3分钟,也可在其他听证参加人发言结束后再做补充发言;
5、听证参加人发言时,其他人员请保持安静; 6、听证参加人发言后,请将本人的发言内容在发言记录上记下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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