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当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必须按以下流程处理后报告:
1、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取原标本或者重取标本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需立即(10分钟内)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检验科危急值结果报告记录》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检验科必须在《检验科危急值结果报告记录》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如溶血、黄疸、乳糜状等。报告应遵循“谁报告,谁记录”原则。
3、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项目名称及危急值、危急值复查结果、复述内容 处理方式、临床联系人、联系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人等项目。
4、对原标本妥善处理之后保存待查。
5、检验科要在瑞美管理系统上标注“上报危急值”,门诊医生见到“危急值”提示的检验报告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
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6.相关文件
7、检验科危急值处理流程图(见下图)
检查标本质量 检验人员发现危急值 与第一次结果吻合 电话通知临床危急值结果并登记,然后在瑞美系统上上报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报告并记录并告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需会诊时 检查项目质控、定标、试不检查仪器、设备 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上级医师、科主任、医务科 剂是否正常 正运行情况及操作常 过程 决定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不合格 记录处理方法细节 电话通知临床,重新留取标本 不正常 正常 重新做质控、定标、更换试剂 合格 正常 复查危急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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