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参考了日本JIS A5528-2000《热轧钢板桩》及欧盟EN 10248-1995《热轧非合金钢钢板桩》等标准,
结合国内生产和应用的具体情况而制订。 本标准与JIS A5528—2000的主要差异为: —— 钢板桩截面形状仅列入U型钢板桩一种类别。 —- 将欧标U型钢板桩桩10个规格并入U型钢板桩系列。 —— 结合钢类国标规定修改了钢种成分与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马钢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攀枝
花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奕峰、李庆中、柳泽燕、程鼎.
本标准于200×年×月首次发布.
热轧U型钢板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U型钢板桩的订货内容、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堤防加固、截流围堰等防渗止水工程以及挡土墙、挡水墙、建筑基坑支护等结构基础工程所用的热轧U型钢板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啉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223。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硝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锰量
GB/T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223.1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铜铁试剂分离—铬天青S光度法测定铝含量 GB/T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
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223。2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萃取分离—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223。3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223.6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锰量 GB/T223.6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蒸馏—次甲基蓝光度法测定硫量 GB/T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223。7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氧化铝色层分离—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量 GB/T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 ISO 6892:1998(E))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EQV ISO 377:1997) GB/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7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14284:1998,IDT)
3.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下列技术内容: a) 产品名称及种类; ) 牌号; c) 标准号; d) 规格; e) 交货长度; f) 重量和数量;
g) 需方提出的其它特殊要求,如:特殊规格要求、特殊表面质量要求等内容.
4.分类、代号
U型钢板桩代号为:SP-U(其中SP为钢板桩英文名称sheet pile的缩写).
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尺寸及表示方法
5。1。1 U型钢板桩的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1所示。
W —总宽度 W1—有效宽度 H —总高度 H1-有效高度 t-腹板厚度 图1 U型钢板桩截面图 5.1。2 U型钢板桩的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3 U型钢板桩通常定尺长度为12m,根据需方要求也可供应其它定尺长度的产品(长度应大于6m,
并按0.5m为最小单位进级),但其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表1 U型钢板桩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 型号 (宽度×高度) 有效宽度W1 mm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500 500 600 600 600 750 有效高度H1 mm 85 100 125 150 160 170 200 225 130 180 210 204 205.5 206 220。5 222 222。5 223.5 225 225。5 腹板厚度t mm 8。0 10.5 13.0 13.1 16.0 15.5 24。3 27。6 10.3 13。4 18.0 10.0 11.5 12。0 10。5 12。0 12。5 13。0 14.5 15。0 单根材 截面面积 cm2 45.21 61.18 76。42 74.40 96。9 96.99 133.8 153.0 78。70 103。9 135.3 99。2 109。9 113.4 112。7 123.4 127。0 130。1 理论重量 kg/m 35。5 48。0 60.0 58.4 76。1 76。1 105。0 120.1 61。8 81。6 106.2 77。9 86。3 89.0 88。5 96。9 99。7 102.1 惯性矩Ix cm4 598 1240 2220 2790 4110 4670 7960 11400 2110 5220 8630 6590 7110 7270 8760 9380 9580 9830 10390 10580 截面模量Wx cm3 88 152 223 250 334 362 520 680 203 376 539 456 481 488 554 579 588 579 601 608 截面面积 cm2 113。0 每米板面 理论重量 kg/m2 88。7 惯性距Ix cm4 4500 8740 16800 22800 34400 38600 63000 86000 13000 32400 56700 28710 32850 34270 39300 44440 46180 50700 56240 58140 截面模量Wx cm3 529 874 1340 1520 2150 2270 3150 3820 1000 1800 2700 1410 1600 1665 1780 2000 2075 2270 2500 2580 400×85 400×100 400×125 400×150 400×160 400×170 500×200 500×225 600×130 600×180 600×210 153。0 120。1 191.0 149.9 186。0 146。0 242.0 190.0 242。5 190。4 267。6 210。1 306。0 240。2 131.2 173。2 103.0 136.0 225。5 177。0 132 147 151 150 165 169 173 188 192 103。8 115。0 118。7 118。0 129。2 132。9 136。1 147.2 150。9 750×205 750 750 750 750×220 750 750 750 750×225 750 750 140。6 110。4 144.2 113。2 (该表数据、单位、术语等仍应复核)
5。2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U型钢板桩尺寸、外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根据需方要求,允许偏差也可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
执行。
表2 U型钢板桩尺寸、外形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 目 W1≤500 有效宽度 W1 W1>500 有效高度 H1 <10 腹板厚度 t ≥10~<16 ≥16 长度 L 侧弯 ≤10m >10m ≤10m >10m 端面斜度 允许偏差 +2。0%W1 -1.5%W1 +2。0%W1 —1.0%W1 ±4%H1 ±1。0 ±1。2 ±1.5 ≤0。12%L ≤0.10%L +2 ≤×0.25%L ≤0。20%L+5 ≤4% W1 翘曲 5。3 重量及允许偏差
U型钢板桩应按理论重量交货(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后,
亦可按实际重量交货。交货的实际重量偏差应不超过理论重量的±6。0%.
5。4 标记示例
U型钢板桩的规格标记采用:符号SP-U+有效宽度W1×有效高度H1×腹板厚度t表示。
如:SP—U400×160×16
6.技术要求 6.1 交货状态
U型钢板桩以热轧状态交货。
6.2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2。1 U型钢板桩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
明,也可按其它牌号和化学成分供货.
表3 U型钢板桩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化学成分,% 牌号 C Q295bz 0。16 Q390bz 0。20 Q420bz 0。20 Mn 1.50 1.60 1.70 i ≤ V 0。15 0。20 0.20 0。060 0.060 0。060 Ti 0。20 0。20 0.20 Ceq ≤ 0。40 0。44 0。46 0。55 0。040 0.040 0.55 0.55 0.040 0.040 0.040 0.040 注:①碳当量计算公式为:Ceq=C+Mn/6+(Cr+Mo+V)/5+(Ni+Cu)/15;
②牌号中Q为屈服强度“屈”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其后数字为屈服强度最小值,bz分别为“板”、“桩\"两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6。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的规定。
6。3 力学性能
U型钢板桩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它力学性能指标供货。
表4 U型钢板桩的力学性能 牌号 Q295bz Q390bz Q420bz 屈服强度ReH,N/mm ≥ 295 390 420 抗拉强度Rm,N/mm 390~570 490~650 520~680 6。4 锁口形状
U型钢板桩的锁口形状应保证:打桩时易于相互咬合,拉拔时易于脱离.
6。5 表面质量
6。5。1 U型钢板桩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6。5.2 U型钢板桩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缺陷。若存在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用砂轮等机械方法
修磨或焊补进行缺陷的清除或修补。
6。5。2.1清理
清理后的U型钢板桩截面尺寸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征得用户同意也可根据用途适当放宽此限制.清理处与原轧制表面的交界面应圆滑无棱角,且清理宽度不得小于清理深度的5倍。
6.5。2。2焊补
①U型钢板桩的表面缺陷在焊补前应采取铲除或砂轮打磨等机械方法完全除净,然后进行堆焊修补。焊补后必须进行修磨,并保持与原轧制面一致。
②U型钢板桩的焊接外缘不得存在咬边及焊瘤。加强焊缝的焊坡高度应至少高于原轧制表面1.5mm,用铲除或砂轮打磨等机械方法清理加强焊缝焊坡后,必须保证与原轧制表面同一高度。 ③焊补必须根据钢的牌号、采用适当的工艺进行。
④焊补前所去除缺陷的深度,必须小于被清理面公称厚度的30%;焊补面积必须小于U型钢板桩总表面积的2%。
7.试验方法
7。1 每批U型钢板桩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尺寸、外形 表面质量 化学成分 拉伸 取样数量(个) 逐根 逐根 1(每炉) 1 取样方法 — — GB/T222 GB/T2975 试验方法 量具 目视 GB/T222、GB/T223、GB/T4336 GB/T228 断后伸长率A,% ≥ 23 20 19 7。2 有效宽度W1尺寸测自U型钢板桩两端锁口中心点间的距离;有效高度H1尺寸为U型钢板桩锁口
中心点至腹板上表面的高度差。
8。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U型钢板桩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8.2 组批规定
U型钢板桩的组批按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规定进行。
8。3 取样规则
8。3。1 U型钢板桩的拉伸等试样,应沿轧制方向从U型钢板桩腹板宽度的四分之一处为中点进行样
坯切取。如图2所示. 图2 U型钢板桩取样部位示意图 8。3.2 U型钢板桩的取样方法按GB/T 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执行。
8。4 复检规则
8。4。1 如初验不合格,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复验:
① 从同件产品上另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如复验结果都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件产品报废;但此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取两件产品各取一个试样进行
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② 直接从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取两件产品各一个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个不合
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4.2 供方有权对不合格的产品逐根取样检验,合格者仍可交货。
9.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9.1 U型钢板桩可打包成捆交货也可单根交货。成捆交货的U型钢板桩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U型钢板桩成捆交货的包装规定 包装类别 1 每捆重量 kg ≤5000 捆扎道次 长度〉10m ≥4 同捆长度差 m 无限定 9。2 包装时U型钢板桩间应采用衬垫保护。
9。3 除表6规定外,U型钢板桩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
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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