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告家长书
秋冬到来,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防火安全要求告知如下: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严格禁止野外用火。
二、严禁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
三、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带火种入林区,严禁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森林游览用火。
四、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五、加强家庭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关闭煤气等火源,更换老化的电器线路,按规范正确使用电器。
六、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起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
***学校
2014.10.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