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大道南段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
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位于巴南区南彭镇,渝黔、渝湘和绕城高速公路交汇处,北临界石组团,南临跳石镇,西临铜锣山,东至南彭街道。在重庆市“三基地四港区”的规划中,公路物流基地区域位置优越,是重庆乃至西部地区的一个综合性物流基地。
东城大道是贯穿公路物流基地南北向的一条重要交通干道,向北接界石组团桂花大道,向南可达绕城高速东部新城立交,是重庆市重要骨架道路之一。
东城大道南段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内一条南北向主干道,道路起点接东部新城立交主线(桩号K0+920),由南向北经环道路、横二路,终点止于横向物流专用道北侧约350m的老黄塝附近(桩号K4+225.826)。道路全长3305.82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Ⅰ级,标准路幅宽度为44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
本工程共有挖方851662方。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爆破安全操作规程》(GB6722-1986)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三、施工部署
1、施工原则: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工期第一。
牢牢抓住安全、质量、工期三条线,统筹安排,合理布置,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合同,实现全面创优,让业主满意,监理满意。
2、施工进度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2月5日。
完工日期:2011年11月25日 3、材料、机具准备
名称 硝安炸药 乳化炸药 乳化炸药 导火索 8#火雷管 瞬发电雷管 导爆管 导爆管 型号 φ32 φ25 φ32 8# 8# 5m 7m 1段 3段 非电毫秒雷管 5段 7段 9段 11段 发 单位 吨 吨 吨 M 发 发 根 根 数量 220 160 100 400000 40000 800000 400000 200000 14200 6820 10000 10000 10000 12000 备注
13段 15段 17段 19段 毫秒电雷管 凿岩机 开挖台车 1段、2段、3段、4段、5段 发 台 台 13000 10000 12000 12000 各2000 100 8 四、 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爆破工程是一种高危险源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火药爆诈、高处坠落、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
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以造成伤残、死亡等。 五、 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爆破在公路建设中被广泛采纳使用,高速公路穿越的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涉及到的高挖方地段特别多,在这些路段爆破技术的使用就显得特别的重要。由于在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意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
1、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 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 工服务,达到工程建设的需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
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本工区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的爆破施工方案。在本工区的建设中,涉及石方开挖,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则应采用爆破法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从业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 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未取得爆破资质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 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3、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的重要。此次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 下列计算公式:R=20×k×n×w(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k —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数考虑,n —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w —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 倍)。
4、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 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 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 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 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 作细则。
2)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 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路和线路。放炮时间应有明确规定,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宜过长。
3)设立警戒线。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
4)采用导火索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明火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个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 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如一人点炮超过5 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
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工作地点。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后必须经过15 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再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指挥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装药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 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 得小于0.6m 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 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 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 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 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 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5、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爆破器材集中收发制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基本规定
①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② 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③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④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应进行爆破设计,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2、 爆破器材的管理规定及管理人员规定 (1)一般规定
①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实施控制。
②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 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规定
①为确保安全对采购进货爆破器材数量必须严格清点,作好、验收记录。对于数量或品种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 实、处理。
②严格领发清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 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 方签字方能生效。
③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合乎规定, 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于搬运和通风检查。
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 3、 爆破器材的加工 (1) 火花起爆药包
①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应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非 同厂、同批,要先做燃速试验,根据燃速确定长度,异厂异批不准混 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剪割时要细心操作,不准剪成马蹄 型或过分扭伤,以免影响燃速或不着火出现瞎炮。
②剪好的导火索每十根一把,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
在潮湿的地面上。
③导火索与雷管联接时,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操作,房内不准有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④导火索插入火药管之前,先将管内杂物倒干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接触不良,并严禁用嘴吹。
⑤ 导火索插入纸壳火雷管时须用胶布将导火索、火雷管相连处缠牢,插入金属壳管时,要用紧口雷管钳子把雷管口同导火索卡紧,严禁用钳子夹雷管要害部位,严禁以牙代钳。
⑥火雷管插后包缠胶带时,手指应轻微顶到管尾,以锡脱节造成瞎炮。
⑦绑好雷管的导火索插入药卷时要用适当的绑扎线,药卷上 绕线不小于四圈,导火线上不小于三圈,并要均匀以防背运时药卷脱落,绕线时不许过分转动炬脖予以免绑扎处受伤浸蜡后不过火。
⑧药卷过硬时,要用手指将药卷捻松,然后慢慢将管插入,严禁硬插。
⑨ 插管完毕时,必须严格清查导火索与雷管使用量是否相符,以防丢管踏响伤人。
(2) 电力起爆药包
①用爆破电桥检查电管之前,首先检查电桥是否完好,干电 池盒子是否拧紧,无异常情况方可测管。
②选择电雷管时,其电阻误差应不大于0.25Ω。
③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4cm厚木箱内(一次只
放10个)在无炸药,无他人的单独房间内单个检测,检测时必须有安 全措施。
④在插入电雷管时,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开小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并在绑扎时注意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处不要受伤。
⑤接线时电雷管线严禁补钳子夹得太重,以免损伤脚线。 4、 爆破作业 (1) 爆破准备工作:
①为保证开挖尺寸满足要求,保证基础开挖质量,机械化施工应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如需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必须通过专门试验证明可行和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② 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设计,并报主管部;重要的爆破设计,应经主管部门批准。钻孔爆破施工应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③ 在制定爆破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④爆破施工必须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由爆破员、监炮员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操作,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其他人员有次序的进行撤退。
⑤ 施工前或施工中应按要求进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按规范要求执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成果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用于爆破设计、修改设计和指导施工。
⑥设计边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示:高度较大的永久和半永久边
坡应分合级开挖。
⑦基础岩石开挖应主要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梯段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⑧紧领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他开挖方式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
⑨ 在坑、槽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以及水下开挖应另行确定相应的开挖方法。
(2) 装药与堵塞
① 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包直径、装药量、装药长度、堵塞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由二人一组,一人操作;一人负责监督和记录。
② 深孔爆破,爆孔四周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③药卷不能冲击或抛掷入孔,深孔装药可用带钩的提强将药放入孔中,并须使药包紧密结合。
④禁止将起爆药包从孔中拨出或拉出。
⑤堵塞物应用土壤,细砂或其它混合物,禁止使用块及可燃 的材料。
⑥在条件允许时可用水为堵塞材料,禁止使用炮孔不进行堵塞的爆破方法。
⑦装药和堵塞过程中均须谨慎保护导火索、导燃索、连接电线等,以防发生事故。
⑧严禁边打扎边装药。
⑨装药堵塞作业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 (3) 警戒
①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的安全警界线,警界线的距离应大于爆破安全距离,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和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应有明显标志。
② 在规定时间内非爆破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按计划撤至安全地点,如无法转移 ,应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严禁起爆。
③ 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含五级) 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④ 在电雷管起爆作业区不准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对报话机应经检查无漏电元感应电。工作区杂散电流大于30A和可能产生静电或感应电流时宜采用非电起爆。
⑤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选定安全的掩蔽处所,掩蔽处所必须坚固牢靠。如需人工点炮撤退道路不得有障碍物并具备擅离条件。
⑥ 放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用对报话机先与各安全哨的取得联系,发出爆破警戒音响统一信号,只有安全哨警戒人员确认爆破警界线内无行人车船及机械设备/或采取保护措施,各自报告爆破负责人方可点炮,若有问题及时汇报爆破负责人采取措施以予处理。
(4) 起爆 1)火花起爆
①孔深超过4m时,禁止用火花起爆。
② 炮孔的孔排距较密时,导火索的外露部分不得超过1.0m以防止导火索互相交锗而产生起火现象。
③一人连续单个点火的火炮不得超过10个并应在爆破负责人指挥下,作好分散及擅离工作。
④ 当音响信号响后全部人员必须立刻撤出炮区,迅速到安全地点掩蔽。
⑤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燃导火索,必须使用得或专用点火工具点燃导火索。
2)电力起爆
①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
②同一网路中各支线(组)电阴应平衡。当并入母线后,必须量测电阻,测定计算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5%。
③网路中的支线区域线和母线彼止联接之前各处的两端应短路绝缘。
④ 电力直爆宜使用专用的起爆器,或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形状箱子应上锁,并指定专人联线合同。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
⑤ 网路中全部导线必须绝缘。有水时应架空。各接头应用绝缘子布包好,两条线拱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10cm。
⑥ 测量电阻只许使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严禁使用其它电气仪表进行量测。
⑦ 给电后若发生拒爆,必须立即切断母线电源,锁上电源开关
箱进行检查。检查时,炮孔用即发电雷管至少在10min以上,如炮孔用延发电雷管,则至少需在15min以后始可进行。
3)导爆索起爆
①导爆索禁止打结或移作绑扎物品。
② 严禁用剪刀剪断导爆索,应用锐利的刀子在木板上切断。 ③ 网路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④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⑤ 导爆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应采用渗油措施,或使用塑料皮复导爆索。
⑥用导数量级管起爆时必须有设计起爆网络,并进行传爆试验。网路中所使用的联接元件,必须经过技术鉴定。
⑦ 禁止导爆管打结,禁止在药包上缠绕。禁止在炮孔内的妆头。网络连接处应牢固,两元件应相距2m,敷设后应严加保护。防止冲击和损坏。
⑧一个8号传爆雷管连接簇起导爆管的数量不宜超过40根,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⑨只有确认网络联接正确,与爆破无关人中员已经撤离,才准许接入引爆装置。
⑩ 应遵守厂家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使用。 (5) 瞎炮处理
①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 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c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d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e电炮外露的导线必须短线。
f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②处理裸露爆破的瞎炮时,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
③ 处理浅孔瞎炮,允许用以下方法: a经检查起爆网路良好时,可重新起爆。
b可采用打平行钻孔装药起爆,使瞎炮起爆。但平行孔距瞎炮,不得少于0.3m,且方向、角度必须一致,为保证平行,可取出瞎炮孔20cm深的填塞物。
c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取出填塞物装入起爆药包。 d用水冲出残药,水压不宜大于490.5kpa。 e本班未处理可交下一班继续进行。 ④处理深孔瞎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网路未破坏,可重新联线起爆。
b当原孔用导爆索起爆和装入硝铵类炸药,可以取出拒爆炸药。 c距瞎炮孔不小于3cm处,另打平行孔起爆。
d非坑水性硝铵炸药,可用水使之失效再进一步处理。 5、 销毁
(1)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报告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2)爆破材料销毁方法:
① 硝铵炸药可以采用水溶,爆炸等方法。 ②胶质炸药只准采用爆破法。 ③雷管销毁只准采用爆破法。 ④导火索只准采用燃烧法。 ⑤导火索只准采用燃烧法。 ⑥ 导燃索采用爆破法。 (3)销毁工作应做好以下事项:
①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工区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以及保卫人员参加,并指令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
②销毁爆破器材应选择在天气较好的白天进行,禁止在暴风雨、大雪天和风向不定的天气或夜晚进行。
③销毁前,对所用器材、起爆材料、地址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以确保销毁前,必须在销毁地区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
④一切报废的爆破器材应防止在阳光下曝晒。
⑤销毁过清理场地时,必须在场地冷却后进行并确保销毁完全彻底。
⑥销毁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爆破安全的规定。 (三)凿岩机守则
1、 钻孔前,应准确定位炮孔位置,并仔细检查风钻的风管及管路是否连接牢固;钻机的风眼水眼是否畅通;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空有无堵塞现象。如有毛病应及时修理或调换;
2、 钻孔时由一人操作,双手持凿岩机对正位置,使钻钎与钻孔中心在一条直线。钻时先小开风门,待钻入岩石,能控制方向,方开大风们。气量和风压应符合凿岩机的要求,保证正常作业;
3、 钻孔应根据岩层性质,最小抵抗线和台阶高度等因素,合理布置并严格掌握钻眼方向、深度和间距。钻孔时,先用开门短杆,每打五十厘米深左右再换一次长钻杆,炮孔较深时,应钻成口大底小的钻研,以防卡钻;
4、 在施工中,如于石质松软和较完整,可适当增加双手支托风钻的推压力;如遇松软岩石或穿过土夹层时,为防止钻眼孔壁收缩变形,粉尘增,多粉尘与地下水胶和而包住凿岩机使钻敢提不起来的情况发生,在钻到一定深度后,应将钻杆提上一定高度使其空转,同时开动风门吹出粉尘;
5、 开挖基坑、沟、槽时,其钻孔深度一般不应超过沟、槽、基坑的1/2,并使用密眼小炮的方法来爆破。如沟、槽深度超过沟、槽宽度的1/2 时,应分层钻孔爆破和开挖;
6、 操作中如发生堵孔现象,应立即开动风门,全力提起钻杆,并反、顺钻动钻杆,在个别情况下可适量向下灌水浸泡,直至钻机能
自由上下运动为止;
7、 施工前,应检查凿岩机机身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中应精力集中,眼看耳听,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声响或震动时,应停机检查、分析,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
8、 风动凿岩机使用风压应在0.5Mpa 以上,以保证机械钻眼效率;
9、 换杆时应检查钻头是否陀螺、掉角,如油,应把钻头或刃角掏出来。检查风钻及加油时,都应先关闭风门,然后工作,并应防止碰动风门,致使凿岩机发生故障。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不分;
10、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凿岩机拔出炮孔中的钢钎,以免损坏凿岩机部件。严禁在残孔中急需钻眼;
11、 钻孔时机具要扶稳扶直,以防钻杆弯曲、折断而造成事故。同时要求掌握钻杆的方向、角度及深度,使之符合设计要求。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后,应将炮孔内的石粉细渣吹净、吹干,并将孔口封盖,以便装药。
(四)装药工守则
1、 装药前检查炮孔深度、位置与方向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要向爆破手或经理报告;
2、 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除净(可用吹风法),如炮孔内有谁要掏干净,为防止炸药受潮,可在炮孔底放一些油纸或使用一些经过
防潮处理的炸药;
3、 在干孔中可装粉药,宜分几次装入,每装一次,用木棍轻轻压紧;如装药卷,可用木棍将药卷顺次送入炮孔并轻轻压紧;
4、 起爆药卷(雷管)应设在由炮孔口算起,装药全长1/2~1/3的位置上,并为保证起爆应装双雷管;
5、 装药时,应按规定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不得投掷, 严禁使用铁器,不得用炮棍用力挤压或撞击,防止碰撞雷管引起爆炸事故。或将雷管脚线或导爆管拉得过紧,损伤,弄断,造成拒爆;
6、 堵塞材料应选用于炮壁摩擦作用大、充填宜密实、不过潮和有较好塑性、不漏气的土料,如干细沙土、沙子、粘土等,最好用一份粘土和二~三分沙混合而成;
7、 堵塞要轻捣密实,不得用力挤实,应保证其堵塞质量与长度,并注意保护好起爆导火索或电雷管的脚线;
8、 水平或倾斜抛炮孔可用粘土制成比炮孔稍小、长100~150 毫米的圆柱土条,一节一节的填塞;
六、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1、地震波安全距离计算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大部分民房为土砖房和非抗震的砌块建筑物,按规范要求,其安全振速为3cm/s,按公式计算出一次允许安全装药量。(爆破中心至民房按10~50m计算)。 Q安=Rm安(v/k)m/a。
式中:R安——爆破地震安全距离
K——岩石性质、爆破条件及方法有关的数字,取值
范围一般为50~220,取K=120。
a——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取a=1.5 m——装药指数
代上式:Q=0.000625R3安
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允许一响最大装药量见下表。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R安(m) 5 10 17 27 40 57 78 Q安max(kg) 0.078 0.625 2 注:本表按振速控制单响药量,爆破时尽量采用单响微差控制爆破,以控振速(3cm/s),浅孔爆破,安全距离大于15m时可以采用多孔开发爆破。
2、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计算
计算公式:Rk=KkQ
式中:Rk——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
Kk——系数取2 Q——一响最大装药量
按空气冲击波控制一响最大装药量。 Rkm Qax(kg)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6.25 25 56.25 100 156.25 225 306.25 400 506.25 625 本表计算结果大于振速器控制的最大一响装药量,在施工中不必考虑空气冲击波对建筑物的影响。
3、个别飞石的安全距离计算
计算公式:Rw =20kwn2w
设KW =1.5 n=0.8 w=1.6
则Rw =20×(1.5×0.82×1.6)=20×1.536=31m。
综上所述可知,个别飞石的半径在31m左右,但因岩石结构
不同,再加上堵塞不好的缘故,飞石也可能超31m,因此在放炮时施炮中心100m以外为安全区,200m以外为安全警戒区。
七、安全措施落实
每一次爆破时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钻孔,装药,爆破。施工点的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工前安全交底、工后进行安全讲评。安全员每天上班前例行检查,下班后对所有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并对重点危险源做好安全生产台账。施工人员未撤离现场,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最早进场、最晚离场。
为确保放炮在施工中的安全,加速工程的建设,由工区经理主管全局,各施工队长为现场负责人,组长担任各组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为了施工安全,放炮时间定为: 上午:11:30~12:00
下午:05:30~06:30
2、联合南彭、界石派出所给沿线村张贴安民告示,到具体施工地点宣传安全事项,做好安全工作,了解爆破的一些基本知识。
3、做好安全爆破施工设计,尽量采用浅孔松动爆破,定向爆破和光面爆破。
4、在各路卡设立岗哨,插上旗帜及其它醒目标志,以示安全警戒。
5、严格执行机关代号产品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
6、现场医护人员在爆破前做好一切急救设施准备工作。 7、待各岗位警戒信号确认到位后,方可发出警戒信号。
八、事故处理
(一)、物体打击事故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工区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的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 ,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施工队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相应人员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塌塌事故
发生坍塌事故后,由工区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向公司有关部门和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各施工队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派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事故的再次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安排人员在路口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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