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标志 NO
检 验 报 告
产(样)品名称
受(送)检单位
检 验 类 别
(质 检 机 构 全 称)
注 意 事 项
1. 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和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 报告无制表、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7. 未经本中心(站)同意,该检验报告不得用于商业性宣传。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质检机构全称)
检 验 报 告
NO 共 页第1页 产(样)品名称 受(送)检单位 生产单位 抽样地点 型号规格 商 标 检验类别 样品等级、状态 抽(到)样日期 年 月 日 样品数量 抽(送)样 者 原编号或 生产日期 检验项目 抽样基数 检验依据 所用主要仪器 实验环境条件 检 验 结 论 (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批准: 审核: 制表:
(质检机构全称)
检验结果报告书
共 页 第 页
注:“检验结果报告书”格式可根据不同检测要求确定,页数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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