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计划
2014-2015 学年度
根据《卢龙县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卢龙县中小学督导评估标准》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全面、均衡、自主、持续发展,不断激活学校内在发展动力,现制定我校2014年教育督导自评工作方案:
一、成立我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淑慧
成员: 张丽艳 谢 辉 刘 静
二、学校自评工作程序
1、9月中旬由自评估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各部门依据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对照学校评估标准,广泛收集信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查自评。
2、9月下旬对在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学校统统一部署下,学校各部门的教师将依据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全面进行分析和总结,认真进行整改。
3、9月底学校自评领导小组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确定学校各项工作的自评得分及等级,然后学校根据各部门根据各部门及全体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评价的结果,写出自评报告,提交教代会和校务会认可,然后向县督导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三、自评工作要求
1、要围绕《卢龙县中小学督导评估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对工作达成度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
2、对照年度目标和基础性指标要求,认真撰写自评摘要,并准备好佐证材料。
3、收集整理的材料要体现出各项工作自评的主要情况;一年来,为完成工作目标的思路、做法、进展等情况;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打算或目标调整意见。
四、评估原则
(1)导向性原则:树立“一切为了学校发展”新的评估理念和“评估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和提高”的新的价值取向。帮助校长、教师端正办学思想,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树立评估手段推进学校在现有水平上完善、提高、发展的新观念,用评估手段改变学校传统的管理模式。
(2)发展性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对待各项评估,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和评价学校教育。对各方面教育教学工作,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即要评估学校已达到的现有水平,更要依据原有基础和自身差异进行纵向比较,看进步、看发展、看特色,注重进展幅度和提高程度,对不同的评估项目提出不同的发展要求,促进各项教育教学在原由基础上不断提高,充分调动起多元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使学生在评估中收到自我激励、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效果。
(3)、可操作性原则:把各项评估与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搞单方面的评估,评估工作随时体现在各项工作之中,做到评估与工作同步进行,边工作、边积累、边提高、边评估,没学年末,结合全学年工作品质,对全面工作进行总结性自评,总结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发现的问题带入下一个评估周期落实整改。建立开放式的学生、家长、教师、社区代表共同参与的学校自评制度,真正起到整体推进学校工作的作用。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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